近日,崔永元接连揭发娱乐圈明星“大小合同”、涉逃税等现象,连日来持续发酵。据《凤凰网》报道,国家及地方税务部门已就相关事件介入调查。2017年,中国广播电影电视社会组织联合会及电视制片委员会等就曾经就明星收入这个话题联合发布《关于电视剧网络剧制作成本配置比例的意见》,规定要把演员片酬比例限定在合理的制作成本范围内——全部演员的总片酬不超过制作总成本的40%,其中,主要演员不超过总片酬的70%,其他演员不低于总片酬的30%。 随着这次崔永元的曝光,关于明星收入的话题再次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话题中心点。不仅仅在中国,明星由于片酬畸高、收入来源多样在全世界范围内都是备受关注而又极为敏感的话题,那么国外是如何规范与约束明星收入的? 美国: 对明星的最高收入无限制;明星签合同须有第三方机构介入 美国好莱坞是全世界最为著名的电影中心,聚集了美国绝大多数的电影公司,现在的好莱坞几乎成了美国演艺界的代名词。据了解,美国对明星的最高收入是没有限制的,一般都交给市场去定价。美国明星的薪酬基本也是呈金字塔排列的。站在金字塔顶端的一线大牌明星,如在最新上映的《复仇者联盟3》中,小罗伯特·唐尼的片酬达到了1亿美元(约合人民币6.9亿元),仅2017年的年收入就达4800万美元。二线演员的薪酬仅仅能达到几十万美元,而绝大多数演员都位于金字塔的底端,每小时收入只有8美元,这相当于是美国的最低收入了。 由于市场自身的弱点,同中国一样,美国一线明星片酬畸高的问题也是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问题。据报道,美国一集20分钟的电视剧的片酬就高达100万美元。为解决这一问题,美国形成了税务管理体系,通过税收来限制高收入,好莱坞明星一年所缴纳的税款,大约是普通人几十年的收入。在对逃税漏税等行为进行量刑时,美国法律对量刑标准进行了明确的规定,逃税金额越大,犯罪等级越高,处罚力度越大,而在量刑过程中,如果存在通过虚假实体、空壳公司或境外账户逃税的情况,则会在规定的量刑登记的基础上提高两级加重处罚,给法官的自由裁量权的范围较小。与好莱坞大片中完全不同的是,在美国,最可怕的机构不是中情局,也不是联邦调查局,而是美国国税局,也被人们称为IRS。美国公民在每年4月15日都需要对政府进行报税,之后,美国国税局将会派出4万名稽查人员对每个公民的纳税情况进行稽查,稽查的对象除了从计算机中随机筛选出的10%的公民之外,每年还会挑选特定行业、特定目标进行稽查,其中薪酬畸高的明星往往是这些特定目标里的重点关注对象。如果被查出逃税漏税的情况,往往伴随的是牢狱之灾。除了面临严苛的刑事处罚之外,个人征信体系的不良记录还会影响到之后的就业、购房、银行储蓄、贷款等生活的各个方面。著名电影演员尼古拉斯·凯奇之前就因逃税被美国国税局盯上,为了还清所欠税款,尼古拉斯·凯奇以低价贱卖出自己在美国和德国的多套房产。 美国国税局为了避免演艺公司通过在签订合同时投机取巧进行逃税的情况,往往在明星与制片方商议好片酬准备签合同的阶段,就要有第三方机构的介入,全程对签合同的过程进行监督。此外,值得重视的一点是,美国的娱乐经纪体制更像是一种处于艺人和文化项目之间的中介,是一种独立的存在。早在20世纪80年代,加州法律部门和好莱坞各行业工会开始对经纪公司和制片公司的职责进行明确划分,将二者完全独立开来,制作公司往往专注于作品的质量,而经纪公司专注于艺人能力的培养,这样可以较好地杜绝因作品质量不高,为了作品的销量不得不依靠明星效应而导致明星片酬哄抬的现象。 韩国: 娱乐公司从艺人收入中抽取大部分分成,韩国的影视剧行业遵循“编剧中心制”,编剧在电视剧、电影制作中拥有绝对的话语权,其作用及地位有时甚至会高过导演与一线明星。韩国电视剧往往采用边拍边播的形式,在播出过程中,对市场进行调研,根据市场的反向对剧本进行修改,在这个过程中,电视剧整体的质量、内容成为决定电视剧口碑的重要因素,相应的,明星效应在电视剧中的作用就相对不那么明显。 以电视剧为例,2015年红遍亚洲的电视剧《来自星星的你》的大牌明星全智贤、金秀贤的片酬约平均每集1亿韩元(约合人民币53万元),而中国一线演员在电视剧中平均每集约能拿到84万元人民币的片酬。而相比于韩国电视剧仅16~20集的长度,中国的电视剧的长度一般在50集左右,因而仅在电视剧行业,韩国明星的电视剧的收入仅仅能占到中国的30%左右。而在电影界,中国一线艺人一部电影作品的片酬高达5000万元,而韩国片酬最高的明星,一部电影的片酬约为7亿韩元(约合人民币400万元)。 另外,韩国的造星模式也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明星片酬的虚高。例如,SM公司是娱乐经纪公司中的行业巨头,现如今,以SM公司为代表的韩国娱乐公司已经形成了一套成熟的造星体系,最近比较流行的韩国综艺《produce101》便承袭了这种造星模式的影子。艺人首先经过严苛的选拔进入公司,之后要度过一段漫长的练习生的生活,在做练习生阶段往往要经过十分严苛的训练与考核,最后表现出众的才可以出道成为明星,接受公司的打造。而娱乐公司更像是一个艺人制造厂,不断制造出更加低龄的明星,明星的更新换代往往十分快。没有哪一个明星是无可取代的,因而明星们往往只有更加努力地提高自己才能保证在艺人更迭的浪潮中存在得久一些。以SM公司为代表,娱乐公司往往会从艺人的收入中抽取一大部分分成,剩余的收入还要给团队内其他工作人员平分,因而明星,特别是男团、女团的成员,就算是粉丝基数极大的天团,也较少存在天价明星。 韩国对明星的片酬有一定的规定,一般都要靠资历慢慢往上涨。多年前曾经红极一时的《巴黎恋人》的男主人公朴信阳,在《巴黎恋人》走红后,开始哄抬片酬,被韩国电视剧界认为破坏了一直以来的风气,韩国影视协会对其封杀了几年。 即便如此,因韩国制片公司与经纪公司未能脱离,大经纪公司垂直垄断的情况也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明星的高片酬问题。而许多娱乐公司上市后都需要依靠明星效应来提高股价,再加上一些一线影视演员在中国等亚洲国家粉丝基数庞大,极易提高收视率,演员片酬近年来日渐增高也开始成为韩国考虑的一个重要的问题。 日本: 艺人片酬通常平均占到作品总成本的10%,日本是一个重版权、重作品、轻艺人的国家,日本影视剧行业有规定,艺人的片酬不得超过影视剧作品成本的30%。对比我国2017年出台的规定,日本规定的影视剧片酬上限比我国的要求低了10%,而事实上,按整体情况来算,艺人在一部影视作品中的片酬平均占到作品总成本的10%。以在中国十分出名的女神石原里美为例,她可以算得上是在我国国内知名度最高的日本艺人了,在日本本国内的身价也一直稳居前三。每季日剧收尾,日本都会向公众公布片酬明细,据最新公布的片酬清单,在2018年年初开播的医疗悬疑剧《非正常死亡》中,石原里美每集的片酬为200万日元(折合人民币11.9万元),这样的收入在国内仅仅相当于三、四线明星的收入。 日本的电视剧主要是以电视台为主创进行拍摄的,电视台提出创意和策划,由制作公司配合进行选角、拍摄及制作,版权归电视台所有,电视台自负盈亏,因而电视台往往会对演员的片酬进行限制,以此来降低成本,减少开支。而演员看中的往往是电视台的观众基础,希望借助电视剧来提高自己的名气,从而获得更多的广告机会。不过,即便是加上广告收入,日本的艺人收入也远低于国内大牌明星。日本各电视台之间也会存在竞争演员的情况,但是各电视台绝不会为了抢大牌明星而哄抬片酬,一般各台间给出的片酬差距不会超过20%,这个不成文的规定一方面保障了电视台的长远发展,另一方面也有效限制了明星哄抬片酬的情况。 此外,日本的税收制度也十分严苛,偷税漏税的处罚力度极大。日本演员及艺人的税金往往通过所属的公司及事务所进行缴纳,日本通过公司来督促艺人缴纳税款,如果被查出艺人存在逃税情况,公司负责人也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甚至可能因刑罚而坐牢。 法国: 演员的最高片酬不得超过99万欧元,法国是新电影运动的发源地,也是影视界各种问题爆发最早的地区。法国早在21世纪初就出现演员天价片酬的问题。2013年,法国一线巨星的一部最高片酬也曾多达6000多万元人民币。2014年,为了规范明星片酬,保障电影界业内的幕后各类工作人员的基本权利,法国国家电影中心出台规定开始对明星片酬进行限制。越是大制作成本高的电影,演员片酬的分成越低,演员的最高片酬不得超过99万欧元。 法国继新电影运动后,一直倡导小制作、小成本、故事性强的创作理念。这种电影创作理念一直秉承使用小演员,减少在演员这个项目上的开支,将开支最大程度投入到剧本创作和内容上。法国政府一直设立专项基金扶持小制作电影,并由政府出面出资,扶持艺术电影的院线。解决了后顾之忧的电影主创团队将更多的精力投入到电影的内容、内涵及故事上,法国电影导演倡导的精神是“每一个画面都不应该是一个单独的画面,而应该是有灵魂的”。这样的政策也促成了法国艺术电影的良性发展,艺术电影不再是晦涩难懂,富有悬念的故事、深刻的内核、精致而独特的镜头受到了越来越多观众的喜爱。电影的卖座不再是依靠明星效应,而依靠电影本身的镜头设计与故事内容,从而有效规避了明星天价片酬的问题。近年来,越来越多的法国大牌明星为获得良好口碑,自愿选择降低片酬来出演小制作电影。 法国前总统奥朗德曾经在2012年至2014年尝试在法国国内征收“富人税”,借此来调节法国收入的贫富差距,在此期间规定,年收入超100万欧元的个体需缴纳75%的税款。因征收幅度过大,该措施仅仅两年就以失败告终。在《少年派的奇幻漂流》中饰演“厨子”的法国明星杰拉尔·德帕迪约因不堪高额赋税选择了移民。值得注意的是,在法国,将个人收入转移到瑞士、开曼群岛之类的避税天堂的行为是违法的,“避税”和“逃税”的概念大致相同,都被认定为是违反税务管理法的行为,将受到严厉的处罚。 英国: 综艺节目出场费,都固定为每小时2.8英镑 尽管英国在国际影视行业中也处于前列,英剧、歌星等也风靡全世界,但是在英国广播电视界,更重视文化类、知识类节目的发展,即便也出台了不少综艺节目,但是英国综艺大都是以《英国达人》《百万富翁》等为代表的草根类、知识类的真人秀节目。英国以BBC为首的几家主要的广播公司,在黄金时段的节目编排都是以纪录片节目为主的,一方面推动了英国纪录片的蓬勃发展,推动英国诞生了一大批以《地球脉动》为代表的纪录片的优秀作品。以《地球脉动》为例,BBC制作该纪录片耗时五年,耗资高达800万英镑(约合人民币6800万元),如此巨大的耗资全都投入到了拥有高技术的摄影师、前端的摄影设备上,最后好评如潮,即便是纪录片这种群众基础较为薄弱的形式,也能拥有庞大的观众基础。通过知识类节目的强大限制明星片酬是英国一项较为独特的举措。 据英国媒体报道,英国无论男女、无论名气高低,参加英国综艺节目的出场费都固定为每小时2.8英镑,后期根据参加节目的收视和收入情况,再从中抽取片酬的分成。而英国电影、影视剧的片酬,也往往与票房和收视率挂钩,一方面促进了影视作品的质量,另一方面也对明星的收入有所约束。 英国《2017刑事金融法案》对税款的征收及逃税的处罚都做出了十分明确的规定。英国对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比例往往高于对企业所得税的征收比例。这在一定程度上规避了明星个人收入过高的问题。2014年在英国税务及海关总署的一次集中行动中,查出多名球星、影视明星等存在逃税的问题,明星们为了避免牢狱之灾,除了尽快将所欠税款补齐外,还缴纳了一笔数目不小的罚款。在2017年的法案出台后,英国进一步加大了对税收的管理力度,决定下血本彻查逃税漏税的现象。 德国: 高收入人群一年的纳税额,占其收入的至少一半 德国文艺界的收入平平,由于民族个性和对文艺作品的不够重视,德国影视作品一贯都是无聊、深刻、反思等话题,内容较为枯燥和沉重,加上德国人刻板的形象,对观众的吸引力不大,往往德国一线影视演员的收入也并不是很理想。据了解,德国政府对文艺作品的投资力度,远远低于法国政府,企业也缺乏对娱乐行业投入的兴趣。 在德国,收入较高的明星群体往往是体育明星。但是相比于西班牙的皇马等明星球队,德国俱乐部给出的收入还是远远落后。以德国运动员的收入来说,效力于皇马的克罗斯一年能拿到2000万欧元的年收入,而德国第一俱乐部拜仁慕尼黑收入最高的托马斯·穆勒,一年的年收入也不过850多万欧元。德国已经基本脱离了金字塔形的社会,而转型为橄榄球形社会,位于收入顶端的人群仅有极少数,穷人的比例也相当小,绝大多数人处于中产阶级,年均毛收入为47042欧元。德国的税收比例高达世界第二,高收入人群一年的纳税额占到其收入的一半,甚至以上。德国政府为打击逃税行为,多次动用数百万欧元的资金购买从列支敦士登、瑞士等避税天堂银行流出的数据光盘,按图索骥打击逃税者。逃税者往往只有两个选择:自首或坐牢。 自首的人员需按逃税的时长及金额,以每年6%的比例征收利息,逃税数额超过2.5万欧元的部分,需缴纳10%~20%的罚款。同西班牙只要缴纳清欠款与罚款就可免予处罚的情况不同,在德国一旦存在瞒报、漏报、不自首的情况,不容任何辩解,即便缴纳清所有款项,仍然难以免除牢狱之灾。 ◎郭越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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