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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行业系列研究

 guoxiongxin 2018-06-16

一、高速公路收费标准差异大,部分省份低于邻省 

(一)东部普遍高于西部,地形复杂区域高于全国平均。 

我们梳理各省市高速公路通行费标准,以 1 型客车为例,各省收费普遍介于 0.4-0.5 元/公里,均值约为 0.45 元/公里。 但各省横向比较差异较大,整体来看,东部发达地区收费标准高于中西部地区,但西部特别是地形复杂、公路造价 较高的省份如重庆、贵州等收费标准普遍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东北地区:东北三省整体收费标准差异较小,为全国平均水平,辽宁 3-4 型客车及 3-5 型货车收费稍高; 

华北地区:山西收费标准明显低于周边省份,部分线路收费标准仅为 0.3 元/公里。此外北京、天津及河北修建较早 的线路,收费标准低至 0.3X 元/公里,其他线路普遍收费标准为 0.5 元/公里; 

华东地区:上海最高为 0.6 元/公里,福建收费标准高于整体平均水平为 0.5-0.6 元/公里,而山东为 0.4 元/公里,相 比周边省份差距较为明显; 

华南地区:广东收费标准明显高于广西; 

华中地区:整体与全国平均水平接近,但湖北部分线路收费标准明显提高,主要是湖北东西部地势高低相差悬殊, 西部山地丘陵较多导致建造成本较高; 

西南地区:西南地区较早修建的线路普遍收费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约为 0.3-0.4 元/公里,但考虑西南地区地形较为 复杂,公路建造成本高,近几年新修路产普遍适当提高收费标准,目前已与全国平均水平接近或略高,其中重庆收 费标准明显较高。 

西北地区:西北地区普遍收费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约为 0.3-0.4 元/公里,但考虑西部地区地形较为复杂,公路建造 成本高,近几年新修路产普遍适当提高收费标准。


此外各省货车计重收费标准也略有差距,同样体现出东高西低的趋势,发达省份基准费率普遍在 0.09—0.1 元/吨公 里,而中西部省份多为 0.07—0.08 元/吨公里。 

绝大多数省份计重收费采用线性递减费率结构,这种费率结构形式体现了国家鼓励运输业车主合法装载,鼓励发展 推荐车型和多轴大型车的政策。 

同时在标准费率之外,各地针对不同类型客货车还有不同幅度的优惠政策,并长期施行,优惠幅度普遍在 15%-30% 左右,实质上降低了费率标准。 

(二)部分省份收费标准有提升空间 

 

综合考虑当地经济、所处位置、地形环境和公路建设难度等,我们认为山东、四川、山西、浙江、陕西等省份相比 周边收费标准有所低估。 

二、收支缺口增大,调整收费标准存在现实需求。

(一)建设成本持续走高。近几年全国高速公路里程增速及对应当年高速公 路累计投资总额增速,后者普遍高于前者,即高速公路建设单位成本持续 走高。目前单公里高速公路平均建设成本约为 1.02 亿元人民币,而在 2014 年该数字仅为 8500 万元左右。 

(二)收支缺口逐年扩大。截至 2016 年底,全国经营性公路收支缺口 1992.7 亿元(其中经营性高速公路收支缺口 1893.7 亿元),相比 2015 年缺口扩 大 571.8 亿,同比增长 40.24%。原因包括:债务规模扩大,还本付息压 力增加;通行费收入增长缓慢,低于还本付息支出增长;个别收费公路项 目为降低利息费用等财务成本,主动提前偿还了部分债务本金等。

(三)收费政策或处于边际转暖状态。交通部表示从现实情况看,我国高速 公路收费标准不具备进一步降低的空间,优惠举措也不宜进一步扩大。我 们认为在各地普遍基建投入依然较大,债务繁重,同时收费公路收支缺口 逐年扩大的背景下,免费或优惠通行的政策或处于边际改善转暖。

 收费公路投资经营企业是受法律保护的自负盈亏的经营主体,扩大免费范围,需要政府依法出台和落实相应的 补偿政策措施,但目前各地政府财力普遍紧张,难以落实; 

 扩大免费范围,必将进一步减少收费公路的收入,影响收费公路债务正常偿还; 

 收费公路的收费标准,是根据公路的技术等级、投资总额、当地经济水平、交通量等多因素计算确定,并由省 级人民政府依法批准的。根据我国目前情况,统一降低高速收费标准,尚不具备条件; 

 未来一段时间,我国公路基础设施建设仍处于集中建设、加快成网的关键阶段,公路建设任务依然繁重,资金 需求规模依然庞大; 

 目前新建的收费高速公路主要集中在中西部中小城市,车流量相比干线通道削减很多,过路费下滑明显,如果 再降低高速公路收费标准,会导致高速公路的营收情况更加恶化,债务余额还款难度加剧。

 

我们简单梳理了过去几年在免费通行方面政策对收费公路业务的影响,主要为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重大 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政策及其他政策性减免(军警和抢险救灾车辆等减免),近几年通行费减免金额占总体通 行费收入比例呈逐年增加趋势,2016 年度,全国收费公路通行费收入为 4548.5 亿元,增长 11.0%,共减免车辆通 行费 689.2 亿元,占收入比 15%。其中: 

1)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减免 329.8 亿元; 

2)重大节假日小型客车免费通行减免 237.8 亿元; 

3)其他政策性减免 121.6 亿元; 

分别占通行费减免总额的 47.9%、34.5%和 17.6%。 

(四)近年来,已有部分省份对价格进行调整。 云南:提高收费标准。2015 年 8 月 16 日,云南省宣布提高 2012 年底前 通车的 26 条高速公路收费标准。客车基本费率由 0.35-0.4 元/车公里提至 0.5 元/车公里。 广西:有升有降,8 升 7 降。 2014 年 8 月 1 日起,广西高速公路收费将执行新的标准。新标准有升有 降:2008 年及此后建成通车的高速公路(约占当时总里程的 22%),小 车基本收费标准增加 0.1 元,由 0.4 元/车公里提升至 0.5 元/车公里;而新 开通的 7 条高速公路(约占当时总里程的 20%),由临时收费标准的 0.6 元/车公里或 0.68 元/车公里,降至 0.5 元/车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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