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蒙古人 蒙古人是东北亚主要民族之一,主要分布在中国西部和北部、蒙古和俄罗斯。包括中国蒙古族、喀尔喀蒙古人、布里亚特人、卡尔梅克人等支系。属蒙古人种北方类型。使用蒙古语、布里亚特语和卡尔梅克语,均属阿尔泰语系蒙古语族。原住贝加尔湖以南蒙古高原,13世纪曾建立横跨欧亚两洲的蒙古帝国。 蒙古人拥有有自己的语言文字。蒙古语属阿尔泰语系蒙古语族,有内蒙古、卫拉特、巴尔虎布利亚特.科尔沁四种方言。通用的文字是十三世纪初用回鹘字母创制,14世纪初,经蒙古学者却吉·斡斯尔对原有文字进行改革,成为至今通用范化的蒙古文。 (1)发展历史 根据记载,蒙古部落最初只包括捏古斯和奇源(贬称乞颜)两个部族,他们被其他匈奴(突厥)部落打败后只剩下两男两女,他们逃到了额尔古涅昆(额尔古纳河畔山岭)一带居住下来,公元8世纪,由于人口的不断增长,不得不迁徙,这时已分出了70个分支了,这70个分支被称为“迭儿勒勤蒙古”。《蒙古秘史》和《旧唐书》记载:苍狼和白鹿是蒙古人的祖先,他们奉上天之命降生到人间。然后共同渡过腾汲思,在斡澜河源头、不儿罕山前开始繁衍生息,生下了包塔赤罕。这里所说的包塔赤罕就是蒙古人的始迁祖。其实,苍狼和白鹿在蒙古语中分别读为:包侕帖赤狼和豁埃马兰勒,只是汉译为苍狼和白鹿。 蒙古人出自东胡一支。东胡,是包括同一族源、操有不同方言、各有名号的大小部落的总称。据司马迁《史记》记载:“在匈奴东,故曰东胡。”公元前5至前3世纪,东胡各部还处于原始氏族社会发展阶段,各部落过着“俗随水草,居无常处”的生活。 活动在蒙古地区的诸部分为蒙古语系和突厥语系两大部分。在突厥文史料中,称室韦为“达怛”(鞑靼)。公元732年在斡尔浑河右岸建立的《阙特勒碑》文中,记有三十姓达怛。三十姓达怛可能是紧邻突厥的一个强大的室韦部落或部落联盟的名称,突厥人用这一名字称呼所有的室韦部落。 后来,达怛又成为蒙古诸部的总称。因为“他们在远古的大部分时间内,就是大部分部落和地区的征服者和统治者,伟大、强盛和充分受尊敬”“由于(他们)极其伟大和受尊敬的地位,其他突厥部落,尽管种类和名称各不相同,也逐渐以他们的名字著称,全都被称为鞑靼”。由于蒙古部的强大,“达怛”一名逐渐又被“蒙古”所代替,成为室韦诸部的总称。文字记载蒙古之称谓,始见于《旧唐书》,称作“蒙兀室韦”,是大室韦的一个成员,居住在额尔古纳河以南地区。 12世纪时,这部分人子孙繁衍,渐分布于今鄂嫩河、克鲁伦河、土拉河三河上源和肯特山以东一带,其中较著名的有乞颜、札答兰、泰赤乌、洪(弘)吉剌,吴(兀)良合等民族和部落。当时与他们同在蒙古高原上的有游牧在今贝加尔湖周围的塔塔儿部,住在贝加尔湖东岸色楞格河流域的蔑儿乞部,活动在贝加尔湖西区和叶尼塞河上源的斡亦剌部。这3部都使用蒙古语族语言。另外,还有三个信奉景教的突厥贵族统治的蒙古化的突厥部落,即占据回鹘汗庭故地周围的克烈部,其西的乃蛮部,和靠近阴山地区的汪古部。 这些部落按其生活方式和发展水平,大致分为“草原游牧民”与“森林狩猎民”两类。第一类包括久住原地过游牧生活的突厥诸部,和后来迁入接受突厥影响,完成向游牧生活过渡的蒙古诸部;第二类是留居森林地带,主要从事狩猎的诸部。 1206年,蒙古奇源(乞颜)部,包姓(包罗特)包侕之金(孛儿只斤)氏铁钼真(铁木真)在斡难河畔举行的忽里勒台(大聚会)上被推举为蒙古大汗,号成纪司皇汗(成吉思合罕),建立了大蒙古国。蒙古汗国的建立,对蒙古族的形成具有很大意义。从此,大漠地区第一次出现了统一各个部落而成的强大、稳定和不断发展的民族——蒙古族。凡是这个国家统辖的漠南、漠北地区,概称为蒙古地区,此地区各个部落的居民,统称为蒙古人。蒙古人这时从辽、金时期(916~1234)被统治的民族成为统治民族。 在成吉思汗的率领下,从1219年到1260年,蒙古人三次西征,先后建立横跨欧亚的窝阔台、察合台、金帐(钦察)、伊利四大汗国。在西征的同时,又挥师南下。从成吉思汗到忽必烈,历经70余年征战,击败了金国与南宋,建立元帝国。元帝国其疆域北至今西伯利亚,南至南海,东北至今黑龙江下游、跨外兴安岭、乌苏里江以东,接鄂霍次克海和日本海,西南包括云南、今缅甸北部、中部、东部;泰国北部、老挝、越南西北部,都纳入元帝国的行省建置。元帝国对确立现代亚欧版图的确立作出了巨大贡献。 由于南下或西征,蒙古民众被征调各地,因此,蒙古人的分布散及全国。元至正二十八年,朱元璋率领汉族独立,成立明王朝,元帝国退居漠北,力量退回蒙古草原。 后期蒙古分为东西两部:东部蒙古游牧于漠北和漠南,其首领为元室后裔,被视为蒙古的正统;游牧于漠西的瓦剌部(即原斡亦喇部)被称为西蒙古,与东蒙古有姻亲关系。 15世纪,蒙古南北被达延汗重新统一,分东部蒙古为喀尔喀、兀良哈、鄂尔多斯、土默特、察哈尔、喀剌沁(永谢布)六部。明末清初。蒙古处于分裂割据状态,以大漠为界,分为漠南蒙古、漠北(喀尔喀)蒙古、漠西(厄鲁特)蒙古三部分。漠南蒙古西部的俺答汗注意与明朝修好,发展贸易关系。俺达汗驻地库库和屯(今呼和浩特)修建城郭,商旅幅凑,成为漠南蒙古地区政治、经济、文化中心。清帝国为了扫除后方的威胁,大举用兵,花了一个半世纪的时间统一了蒙古各部,实施盟旗制度。加强了对蒙古人的统治,保证了蒙古地区的稳定与发展。 (2)宗教信仰 萨满教是蒙古草原的原始宗教。蒙古汗国建立后,伊斯兰教、佛教和道教均传入汗国。蒙古人认为太阳、月亮、火、水、土、山川、河流等都有神灵。神灵的偶像称之为翁棍,用毡制成,予以供奉。偶像一般放在帐幕门口的两侧,在偶像的下面有用毛毡制作的牛、羊模型,人们视偶像为家畜的保护者,能够赐给他们乳酪和马。在毡帐内的中央位置也挂着一个偶像,它是保护神。蒙古人并且认为四方都有神灵,神无处不在。最高神灵称之为蒙哥腾格里(长生天),它是一切可见和不可见事物的创造者,能够赐予人类真善美和假恶丑,蒙古人尊它为额赤格·腾格里(天父)。当时许多人认为雷霆就是天神的怒吼。 腾格里和人之间的通话者为巫师,男巫称孛,女巫称伊都干。巫师兼星占、占卜、医师于一身,在蒙古人中颇有威望。据《出使蒙古记》所载:正如蒙哥汗所承认的,他们的占卜者是他们的教士,占卜都命令做的任何事情,必须立即执行,毫不迟延。巫师能观察天象,预言日蚀和月蚀的时间,宣布吉凶日子。军队出征,没有他们的应允,决不能轻易出动;男孩子降生时,需请占卜者预言其命运;当有人患病时,亦需请巫师念咒语。在蒙古汗国,巫师已成为人数众多的特殊阶层,他们不仅活跃在民间,而且在汗庭中也集中了很多。占卜者们人数很多,并且总是有一个首领,像是一个主教。这个首领总是把他的帐幕安置在蒙哥汗的主要帐幕前面,相距约一掷石之远。送到宫廷去的一切物品,都须由巫师拿着在两堆火之间通过,目的是起净化作用,这是巫师的职责之一。 (3)历史著作 13世纪初,蒙古人创制了自己的文字。此后,各种形式的历史、文学作品相继问世。其中,历史著作以《蒙古秘史》、《蒙古黄金史》、《蒙古源流》最为著名,被称为蒙古人的三大历史巨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