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漳县委自启动巡察工作以来,坚持政治巡察定位,聚焦全面从严治党,强化巡察成果运用,快查快结强震慑,照单验收促整改,巡察成果成效显著。 “双反馈”,落实整改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在对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反馈巡察问题的同时,一并向分管县领导通报。并明确要求,被巡察单位的整改报告必须经县分管领导审阅签批后方可形成正式文件上报巡察组,层层传导压力,压实整改责任。 “双台账”,落实整改措施、整改责任人及具体整改完成时限。被巡察单位在反馈问题的一个星期内建立反馈问题整改台账,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巡察组按问题分类建立问题整改责任清单,对整改问题实行挂图管理,明确整改结果及督办责任。 “双报告”,跟踪整改进度。被巡察单位每周向巡察组上报一次整改情况汇报,一个月上报一次整改情况报告。巡察组在整改中期及时加强督办指导,整改完毕后,向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整改情况,对整改不力的实行约谈或启动追责问责机制。 “双督查”,确保真改实改。两个月的整改时间结束后,巡察组首先对被巡察单位整改情况进行督查验收,对照问题清单逐件销号管理,并形成督查回访报告。根据督查回访报告,县委巡察办再次成立督查专班对被巡察单位进行第二次督办检查。不仅检查被巡察单位整改到位情况,而且检查各巡察组履职尽责情况,防止“灯下黑”,确保整改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据悉,该县前两轮巡察共向12家被巡察单位反馈问题238个,截止目前已整改问题224个,整改率达9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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