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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起征点提高,你知道“税”为什么是禾木旁吗?

 金麟167 2018-06-20



  昨天上午,一条新闻刷爆了大家的朋友圈,在热搜榜上更是问鼎了几个钟头。



  个税起征点上调,这可是关乎每个人收入的大事啊!



  昨天,《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已经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这已经是个税法自1980年出台以来第七次大修!距离上次修正已经整整过去了七年。


  这是2011年个税法大修时的人大公报,从当年9月起,中国内陆个税免征额由每月2000元调至每月3500元。


  而这一次大修,个税免征额由每月3500元调至每月5000元,更兼顾到地区、城市和个人差异。这真是解广大网民于水火:



这样的日子一去不返了!


  书归正传,纳税是每一个公民的义务,可你知道“税”字为什么是禾木旁吗?


  在农耕文明阶段,耕作有了收成,其中的一部分就要强制性地上缴给国家。“禾”代表农耕,“兑”就是给付和上缴。


税的大篆写法


  是的,你想的没错。税收的起源就是种地。



这种标题在最近几年简直屡见不鲜



   这一切都要归功于我们勤劳能干(chi)的祖先们。那么,农耕时代怎么缴税呢?今天公社菌给您捋一捋这是怎么回事。


  商周出现的井田制据传来自夏代,是一种土地国有制度,农民对土地无所有权,而只有使用权。


普天之下,莫非王土。

率土之滨,莫非王臣。

大夫不均,我从事独贤。

——《 诗经·小雅·北山》


  道路与沟渠交错相通,把土地按棋盘形分隔成若干方块,其中最基层的单元形状很像“井”字,因此就叫“井田”。在西周,井田全归周王所有,分配给庶民。领主要交税赋,不得买卖和转让。




  “经土地而井牧其田野。九夫为井,四井为邑,四邑为丘,四丘为甸,四甸为县,四县为都。以任地事,而令贡赋。”

——《周礼·小司徒》


  井田制不仅是土地分配制度,也描摹出了当时行政区划的规则。上面这段图说如果翻译成今天的话,可以近似理解为,需要9个人力耕作的土地(其实按照私田应计为8个家庭户)为一单元,四单元为一小区,四小区为一街道,四街道为一区县,四个区县就是一个地级市了。这样算来,西周的一个都市只有2048户,搁现在不少小区就能容下好几个了。


  赋税是怎样贡的呢?井田中间的那一块是公田,所得粮食要全部上交,“同养公田,公事毕然后敢治私事”,只有公田种好了,其余的八块私田的所得才可能归农民所有。并且,私田要按照孟子说的“周人百亩而彻,其实皆什一也”缴10%的税。假设每一块小田的收成是10个单位,那么整个井田的收成就是90个单位,其中公田的10个单位和八块私田各一的8个单位,一共18个单位需要缴税。这样整体算下来,所交税禾占全部劳动收获的20%。



  由于耕具发展,生产力提高,劳动者的心态起了变化。“反正公田收入不归我,我为什么要这么卖力呢?”因为公私有别,劳动者在私田上精耕细作,在公田上则敷衍了事。于是,“公田不治”、“田在草间”的荒凉景象就在公田上演了。


  春秋时齐国管仲推行土地改革,把公田的耕作义务细分给农民,具体到人,这样谁负责的公田出了问题,谁就别想走。



  管仲的改革还有一个特点,就是发明了梯度税率。原本的井田制还有一个问题,因为田地和行政管理是同一系统,农民的居住地都是划分好的。一旦遇上旱涝灾害和土地肥力变化,这片地就种不出理想状态下的数量。而20%的征税标准摆在那儿,本来收入就少,这时候的税率就过高了。因此每到灾后,庶民流离失所,一方面是因为屋舍被损坏,一方面是因为交不起税而破产。



  管仲对应地提出“相地而衰征”,主张土地肥力不同,收获有多少之别,因而贫瘠的田地要减少征税,农民破产的情况才得到改善。


  牛儿跑得勤,犁儿耕得快。很快,劳动者已经不满足于井田之内的土地,开始向野外荒地疯狂扩张。于是,鲁国开始推行一种名叫“初税亩”的制度。


诶不对,这图上好像是……野猪


  井田外的荒地得到开垦,耕地大量增加。统治者为了给打仗增加开支,就绞尽脑汁地开辟财源,规定这些新的私田也要收税,但税后剩下的粮食蔬菜就归农户自己了,可以说,这是古代中国承认私有土地合法的开始。这些新的私田,就叫初税亩


  战国时期,户籍制度高速发展,其中秦国变法最为有效。秦统一天下后,不仅区分了各种户籍,还确定了什伍编制方式,明确了生著死削的登记程序,这样到了汉代,统治者就可以按编户征收租赋和征收徭役、兵役。汉代的赋税制度的特点是,田租轻而人头税重。事实上,战国以来的赋役制度都以人丁为主,因为成年男子不论贫富都必须缴纳税收,是个成年男性就拉走,非常好算。



  隋唐实行均田制,政府授田,百姓不可买卖土地。当时纳税采用税额固定的租庸调法,即粮食纳税(租)、人力劳役(庸)和布匹进贡(调)。如果人口有所迁挪,迁居者每年还要向原籍缴税。唐中后期土地买卖自由,各地一年按夏秋两季两次征税,是为两税法户主要为资产缴户税,为田亩缴地税,此时是以钱衡量税额,再折算到实物。相比人丁税的数人头,清点资产和田亩数要麻烦许多,但却为后世的税务变革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再次出现具有革命性意义的税法,是明晚期的一条鞭法,由张居正在万历九年推广到全国。它规定把各州县的田赋、徭役以及其他杂征总为一条。


把千丝万缕拧为一股,是为一条鞭。


  一切税收折算为田税,军役改为雇佣兵。还有一个亮点是,随着明代的采矿业不断发展,货币资本已经十分庞大,一条鞭法实施时,过去所有的实物税变为缴纳钱币,以现金结算。



  到清代,雍正实行摊丁入亩制度,统一征收地丁银,本质上是对一条鞭法的进一步延伸。再往后的事情,大家都知道了。


  讲了这么多,公社菌想说明的问题只有一个:



好了!回到现代


个税起征点提高真是可喜可贺


  草案中,原来按月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现在调整为按年计算,个税起征点从月收入3500元上调至年收入6万元(相当于月收入5000元)。除此之外,子女教育支出、继续教育支出、大病医疗支出、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被列入专项附加扣除的范围。


当然

实得收入多了

也要合理规划使用

不然还会面临吃土的困境


比如

不要过度剁手



最后,公社菌祝您:




作者 / 魏冠宇

总监制 / 振华

执行主编 / 张燕

副主编 / 跃升

责编 / 张燕

实习编辑 / 冠宇

制作 / 兰宇 跃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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