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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申请了劳动赔偿金,还可以申请经济补偿金和双倍工资吗?有什么依据吗?

 巴加仪w 2018-06-21

企业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拒绝履行劳动合同的,企业应支付赔偿金。企业依法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劳动者依法解除劳动合同,企业支付经济补偿金。

一、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情形。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据劳动合同法第87条规定二倍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87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47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47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二、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情形。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36条、第40条、第41条第一款、第44条第一项解除劳动合同,或者依据第44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三、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二倍工资情形。劳动合同法第82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赔偿金与经济补偿金不能同时申请,双倍工资可以同时用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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