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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人,还有希望吗?一定是有的…

 海啸8uezjpu2q5 2018-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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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介书生

作者:喵咕叽


公众号「喵眼观天下」注:此文为读者投稿,作者喵咕叽。哈尔滨人。留日学生。



先讲一个《聊斋》里的故事吧。


直隶永平府卢龙县有个年轻的秀才,名字叫张鸿渐。某日,一个同窗被县令赵某当庭屈打致死,张鸿渐欲同本县的另外几个同学一同具状上告。妻子方氏知道了,就劝他不要参与这件事。于是张鸿渐婉拒了一同上告的同学,但还是为大家做了刀笔之词。结果,赵县令重金贿赂上官,反倒将一干秀才们打成了个“结党”大罪。后又去张家抓人,鸿渐害怕,只好撇下妻儿出逃。


张鸿渐一路跑到了陕西凤翔县。一天夜里,在野外偶发一所宅邸,正赶上一个老妪出来关门。张只好恳求老妪收他留宿一宵,以避虎狼。老妪看他可怜,就让他进院捱一夜。未成想被宅邸的主人——一位年轻的女子撞见,起初责备老妪不该让陌生男子登门,后见张鸿渐知书达理,便通融了,还让他在室内安寝。张还从老妪口中得知,家宅老主人过世,女子叫施舜华,是长女。夤夜时分,张鸿渐正要睡下,舜华推门而入,向张表明心迹,欲以门户相托,还表示不计较张已有妻儿。于是张鸿渐就留在了这所宅邸中,只不过每天都是早上携金而出,入夜方归,持续了半年多。


一天,张鸿渐早归,回来发现宅邸消失了。过了不一会,就听到老妪叫他,才发现自己又站在了院中。这时舜华向他说出了实情,原来舜华和老妪都是狐仙。张鸿渐闻听此言,就请求舜华施法让他回卢龙县老家见见妻儿。结果,第一次舜华出于妒心,制造了假象,让张鸿渐以为自己是发妻方氏,并从张口中听到了“我与彼(舜华)虽云情好,终非同类;独其恩义难忘耳。”这样的话,十分恼怒。于是便真的把张鸿渐送回了家,自己则离他而去。


张鸿渐深夜到家,不敢敲门,便越墙而入。夫妻相见互诉衷肠之时,未成想张越墙之举,被乡里一无赖撞见,便登门拜访,用下流的语言威胁方氏同自己苟且。张鸿渐忍无可忍,拿起一把刀杀死了无赖,投案自首。由于他之前被定为“钦犯”,就被押解上京。路上再次遇到了舜华,把他救下,转瞬间将其送到了太原地界,绝尘而去,从此再无音信。


张鸿渐在太原化名宫子迁,以教书为生,居十载。后听说自己的案子逐渐淡化了,就再次尝试回到家中。见到妻子方氏,听说自己的儿子已经娶妻,此刻正在郡中赴考。几天以后,门外一阵骚乱,实为报录之人。张以为是官府来拿,再次越墙而逃。本打算一路逃回太原,却慌不择路,跑到了京郊。偶遇一家正在开宴庆祝子侄得中,张鸿渐在其家遇到一位新科后生,和自己同姓同乡,要来齿录一看,正是自己亲生之子。这家主人是卸任京官,知道张家的冤屈后,修书京中御史,惩治了恶官赵某。张鸿渐也得一家团圆。


故事讲完了,曲折离奇,又是大团圆的结局。这是《聊斋》中,众多关于白衣秀士的故事之一。之所以选“张鸿渐”这个故事,是因为里面有一段颇值得玩味的话,是张鸿渐的妻子方氏,劝阻他不要去参与告状时说的:“大凡秀才作事,可以共胜,而不可以共败:胜则人人贪天功,一败则纷然瓦解,不能成聚。今势力世界,曲直难以理定;君又孤,脱有翻覆,急难者谁也!”


蒲松龄对张鸿渐的妻子,这位方氏有三个字的评价,“美而贤”,符合《聊斋》一贯的行文特点,言简意赅。上面这段话,也有三个字最能体现方氏的“贤”,就是“君又孤”。说明了张鸿渐在当地并不是什么乡绅巨宦,只不过是个普普通通的穷秀才。一旦行事失败,必将孤立无援。这个女子,可以说把社会的现状看得十分透彻。不如说,是作者蒲松龄看得透彻。


《聊斋》里面的大多数故事的主角,都是形形色色的读书人,有自大的、有懦弱的、有机灵的、有憨直的……可以说是一部“秀才谱”。蒲松龄这个人一辈子不得志,他大多数时间里,都靠当先生维持生计。他所处的清代,虽然也是“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为主流价值观的社会,但做官仍然是读书人的主流追求,而且不得官做的读书人,往往又生活的很辛苦。如果揣摩一下聊斋、儒林外史这些故事里的一些书生,就不难理解孔乙己的生存背景了。


中学时,我一度认为孔乙己的可悲来源于他的酸文假醋、脱离时代、落后迂腐。后来读过聊斋后,方感受到传统读书人骨子里的傲气,可这份傲气却经常被现实打的体无完肤。这是蒲松龄式的“呐喊”,也是孔乙己式的无奈。


当我看到开篇张鸿渐吃官司外逃时,就知道一定是大团圆的结局,毕竟这是蒲松龄的文人世界。他秉承着传统文人的温和斯文又傲骨英风,风流雅趣又满腔正义。然而,细观之下,这些含冤受屈的文人们,能够死中得活,最终走向大团圆的关键点,全部有赖于鬼神的力量。王士祯有一首评聊斋的诗:“姑妄言之姑听之,豆棚瓜架雨如丝。料应厌作人间语,爱听秋坟鬼唱诗。”我想,蒲松龄之所以会“厌作人间语”,就是无奈吧。


中国的传统文人,其实从古至今都是一个样。只是在不同的时代,他们表现出来的状态也不一样。文人往往是敏感幽怨的,在任何时代都不乏怅然之辞。“沉舟侧畔千帆过,病树前头万木春。”、“欲把一麾江海去, 乐游原上望昭陵。”、“春心莫共花争发,一寸相思一寸灰。”……这些是大唐的怅然,绝美。“九死南荒吾不恨,兹游奇绝冠平生。”、“去年春恨却来时,落花人独立,微雨燕双飞。”、“青春都一晌,忍把浮名,换了浅斟低唱。”这是大宋的怅然,凄美。到了清人的怅然呢,我感受不到任何的“美”。当年在中文系快要毕业时,很多人把选题的目光集中在了纳兰容若。讲真,我一点也不喜欢他,因为他那种贵族式的矫情,和社会层级早已经割裂的大清帝国的气氛太不匹配了。


再提一个大清帝国的名著,家喻户晓的《红楼梦》。我觉得比起蒲松龄来说,曹雪芹不太像典型的文人,不过他的世界更宽广。《红楼梦》既不怅然也不美,可他就那么活生生地存在,荒唐又真切。“乱烘烘你方唱罢我登场,反认他乡是故乡。甚荒唐,到头来都是为他人作嫁衣裳。”曹雪芹的视角,比蒲松龄高得不知哪里去了,但我觉得没有蒲松龄扎心。恐怕能像我一样对《聊斋》感同身受的人,都是那种酸秀才。心里住着蒲松龄,身体却很孔乙己。


其实仔细想来,鲁迅也是传统文人的一种。他比蒲松龄和曹雪芹都幸运,他生活在乱世,可以真正的“呐喊”。而蒲、曹二人,生活在“盛世”,呐喊的代价实在是太大了。就像张鸿渐那样“君又孤,脱有翻覆,急难者谁也!”。


《聊斋》里面还有一个故事,名为“罗刹海市”。主人公马骥是一个外表俊美又懂诗书、善歌舞的少年公子。被飓风吹落到了一个大罗刹国,当地人相貌均其丑无比,他们见到马骥都视其为怪物,纷纷闪避。而且,这个国家的人,地位越高,相貌越恐怖,身份卑微的却还好看一些。后来,马骥无意中以煤灰涂面,反被视为美,还因其才华成了国王的座上宾。


蒲松龄的无奈,恐怕也寄予在这位马公子的身上。当你身在一个黑白不辨,美丑善恶一律颠倒的世界里,美又当如何?“罗刹海市”一篇的文末,作者批语云:花面逢迎,世情如鬼。嗜痂之癖,举世一辙。小惭小好,大惭大好。若公然带须眉以游都市,其不骇而走者盖几希矣。彼陵阳痴子,将抱连城玉向何处哭也?呜呼!显荣富贵,当于蜃楼海市中求之耳!”


这段话用典颇丰,只说其中一个比较著名的——“陵阳痴子”就是因和氏璧而被刖双足的卞和。蒲松龄告诉我们说:“世人如鬼,颠倒美丑,羞愧的事也当是好的。如果摆出一副正气凛然的男子气概,恐怕会吓跑很多人吧。像卞和这种傻子,抱着和氏璧去哪哭呢?荣华富贵什么的,还是去海市蜃楼中寻找吧。”


读书人,还有希望吗?一定是有的,至少蒲松龄一直都没有丢掉读书人的那份傲气。前面那篇“张鸿渐”的故事中,还有个细节。张鸿渐第一次潜回家,杀死无赖之后要去自首,对妻子方氏说了这样的话:“丈夫死则死耳,焉肯辱妻累子以求活耶!卿无顾虑,但令此子勿断书香,目即瞑矣。”这句话传达了两个信息:一个是文人的道德观,大丈夫一人做事一人当,不可连累妻儿。另外一个,就是他最大的期许“令此子勿断书香”。意思就是,就算我死了,也要让孩子好好读书,我才能瞑目。


最近的研究方向和朱熹有关,就以这位大儒的诗作结吧:半亩方塘一鉴开,天光云影共徘徊。问渠那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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