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剧是国粹吗?在北京人眼里是“玩意儿” 孙东虎——北京市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 研究员。 近二百年来, 在与姊妹艺术相互借鉴、相互竞争中, 京剧逐步确立了作为“ 国剧”的崇高地位, 各个行当都产生了杰出的代表人物, 形成了特色鲜明的艺术流派, 许多剧目经过千锤百炼而成为艺术经典。近些年来流行的一种略显夸张的说法是, 京剧是“国粹” 。首创者用意可嘉, 但对此词义的理解却未必准确。“国粹” 一词不见于《辞源》,显系晚出。有的辞书将其解释为“我国固有文化中的精华” 。“固有文化” 似应指中华民族源远流长的文明史上, 经过时间的考验与淘汰之后遗留下来的传统文化, 把距今只有200 年发展史的一门艺术称之为“国粹” ,笔者个人认为实是有所勉强。 京剧与其他戏曲一样, 本质上只是一种艺术形式, 娱乐是它的基本功能, 至于剧目所具有的教化作用, 则是附带的意义。因此, 只要戏曲内容是健康的, 对思想性的要求就不宜过高。在最具京剧传统的地方, 北京人过去到戏园子里是去“听” 戏, 上海人则是去“看” 戏, 前者偏重于唱腔的优美动听, 后者偏重于动作的激烈火炽。《白蛇传》、《野猪林》凭借故事的传奇色彩与优美的唱腔吸引观众;《天女散花》、《三岔口》则靠或令人眼花缭乱、或令人会意于心的表演博得观众喜爱。思想内容固然不可漠视,但欣赏戏曲的人们并非闲来无事到剧场受教育的, 他们第一位的选择通常是演员的功夫、“玩意儿” 。思想性、艺术性俱佳, 是包括京剧在内的戏曲艺术共同的追求, 却不可忽视它最基本的娱乐功能。当这种娱乐功能发挥到较高境界时, 就成为具有一定文化品位的艺术了。近半个世纪以来, 某些试图体现京剧教化功能的剧目, 其思想性固然达到了预想的高度, 但在艺术上却很难说是成功的。 长期作为国都所积淀的文化传统, 是北京得以滋养京剧艺术形成与发展的历史基础, 京剧也因此成为北京地域文化的特色之一。即使到了今天, 中国京剧院依然在北京, 京剧艺术的发展对建设北京城市文化的作用, 不论过去还是现在都是极为重要的。 (摘自孙东虎《历史地看待京剧的现状与未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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