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朋友都知道轻微财损事故发生后,有个“各自赔各自的”交强险便民处理规定,但是具体又是怎么规定的呢? 所谓“各自赔各自的”就是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于2009年2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施的“互碰自赔”处理办法。 本人在路面执勤时,也经常处理轻微财损事故,但大部分当事人并不明白“互赔自赔”的正确内容,现从百度文库下载该办法介绍供大家了解。 说明一下,“互碰自赔”办法全国通用,各家保险公司不得拒绝,并且目前很多地方的赔偿金额已不限于每车损失在2000元以内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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