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摄影中的抓拍和摆拍,不是简单的摄影技法问题,它们隐含着摄影师对于“真实”的不同判断。有些摄影师(包括一些摄影理论家)认为摆拍并不影响真实,尽管我不认可这种论断,但我承认这并未超出学术探讨的范畴,因为这一类的摆拍捍卫者没有隐匿照片的摆拍属性。 有一些情况比较糟糕。比如,明明是摆拍的,但非要作出一副抓拍的范来。所有伪装成抓拍的摆拍都是造假行为,目前我还想不出能有什么例外。 视觉时代的照片太多了,专业摄影人必须追求创新。有一类照片很常见:用摆拍的手法组合人物与场景,用场景来展示人物的生存状态。比如,请生活窘迫的人把全部家当搬出来,然后站到这些家当之中……或者是请打工仔、清洁工、大学生、摆地摊的等等,在大白纸上写下自己的梦想,捧着,拍照。这些都是摆拍,作者没有隐瞒这一点,因此不存在造假的问题。但这种照片的模式化比较显著,操作起来十分便利,其表现力如何,也许有待讨论。 抓与摆的边界非常脆弱且易于跨越。 小狗,汤天明摄 上周五下午,一位同学带了他的小狗来上外拍课。小狗是这位同学在南京郊外的垃圾填埋场拍照时碰上的,可怜的小家伙跟了他两公里,同学心一软,带回宿舍,取名“饺子”,改变了它的狗生。当小狗窝在主人怀抱中的时候,我很想请同学摸一下饺子的头,但话到嘴边,又咽回去了,下图中的摸狗动作,是十几秒钟之后抓拍到的。 小狗,汤天明摄 今天的重点是抓拍。在过去的两个月间,我抓拍了很多照片。在之前的一些文章里,我已经从价值角度对抓拍进行了很多判断,现在有了实践的积累,终于可以从业务角度说几句了。
枪毙越共 亚当斯摄 抓拍,是深入新闻现场,充分利用现场光线、环境等,不摆布、不干涉被摄对象,让被摄对象处在一种自然的状态中去快速抓取自然的精彩瞬间。抓拍的魅力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首先是现场感和生动性,这不可能用摆拍的手法实现。其二,抓拍所产生的瞬间魅力,也是动态的视频所不具备的。“新闻摄影的力量在于给人们提供了一块无比安静的栖息之地。在这个以加速度发展的社会里,每一个新闻摄影瞬间都是一个独一无二的瞬间,这里,你可以慢下来,这里,你可以尝试去理解这个世界。”(任悦.新闻摄影[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13:13)作为唯一的一种能够以高度清晰的静止、凝固的形象来定格社会生活的技术手段,新闻摄影能够高度集中观众的注意力,使他们有时间、有条件也有兴趣对画面中的形象进行细致的观察和分析,换句话说,“瞬间形象对事物运动过程的分离,实际上可以起到一种强调的作用”(徐忠民.新闻摄影学(第二版)[M].杭州:浙江大学出版社,2007:79)。美联社的哈尔·布尔在评论《枪毙越共》时也认为:“你可以看到枪,可以看到子弹穿过头的时候那个男人的表情,可以看到左边那个士兵对于发生的事情完全没有反应过来。静态的照片让你得以有时间去充分思忖事件中的各个因素。”(任悦.新闻摄影[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13:23) 交谈 萨洛蒙摄 抓拍自其产生之初,就表达着新闻摄影界的摄影理念,萨洛蒙提出的“小相机+现有光+不干涉对象”拍摄原则,是对于抓拍的最早阐释。这意味着以萨洛蒙为代表的一群新闻摄影人,已经从观念层面认识到了抓拍对于真实性和形象价值的重要意义。当然,抓拍的出现,也是以相机的小型化、感光材料感光性能的提高为技术前提的。 抓拍是新闻摄影的基本方法,是摄影记者必须掌握的基本技能,蒋齐生指出,从本世纪30年代以来,抓拍以成为真正的新闻摄影记者、摄影工作者的根本特征和基本技巧,没有抓拍就没有真正意义上的新闻图片,也不会有真正意义上的新闻摄影记者。 1886年8月31日,纳达尔对法国科学院院长、百岁老人谢弗勒尔进行“摄影访问”时,让他的儿子保罗在谢弗勒尔谈话时拍照,取得了成功。提倡抓拍的老摄影家蒋铎将这一方法定义为纳达尔法,李江树所拍摄的名作《画家石鲁》采用的就是这种方法。 跳过去 布勒松摄 法国摄影大师亨利·布勒松,是国际摄影界公认的当代抓拍大师。布勒松首先提出在纷繁复杂的现实生活中“抓取决定性瞬间”的论点,并在近50年的摄影生涯中始终遵循着自己倡导的“不干涉、不摆布、不加工、不矫饰”的拍摄方法,他创作时以保持拍摄时的真实效果为目标,印放照片从不剪裁或作暗房加工,这种创作方法,使布勒松成为“摄影史上的一道门”的决定性因素。 工作中的大米汤。如果光线环境不够理想,而镜头的口径又无法满足抓拍的需求,闪光灯将成为无奈的选择 抓拍在新闻摄影中的优越性,主要是其所带来的画面的真实感所决定的。新闻摄影记者采用抓拍的方法,能够使事实、形象和气氛达到完美的统一,这种真实不仅能够凸显新闻报道的真实性要求,也能够营造出一种无与伦比的画面表现力。 教授 汤天明摄。手势与表情,是我在抓拍时的重点捕捉对象 作为新闻摄影的主要拍摄方法,抓拍是一种对读者的尊重。报纸的读者欣赏新闻图片的主要目的和阅读文字报道一样,都是为了获得活生生的新闻信息,抓拍则能够给读者以身临其境之感,消除了那些虚假的、造作的因素。 留学生,汤天明摄。货币中的头像引起了我的注意,我设想出一幅具有视觉趣味的画面,剩下的工作是等待时机、按下快门。在抓拍过程中,被摄者不会让精彩的瞬间停留很久,摄影师必须在短暂的几秒、几十分之一秒甚至几百分之一秒内,完成观察-构思-捕捉这一全过程。 摄影记者以抓拍作为主要的拍摄方法时,往往要付出一定的代价,一是拍摄的难度加大了,摄影记者必须使自己处于一种高度紧张的状态之下,紧紧地追随事件的发展,并运用紧绷着的视神经去搜寻那些值得拍摄的形象;二是许多抓拍的照片在画面上有着一定的缺陷,诸如光线不足、动体发虚以及画面中包含着一些杂物等,但这并不影响作品主题的呈现和对新闻事件的真实表现。 青年律师,汤天明摄 在各种类型的抓拍中,偷拍是一种特殊的抓拍手法,它又叫隐蔽摄影,即在被摄对象没有发现的情况下实施拍摄活动,这种拍摄方法,一般都能抓取到最真实、生动的形象,完全规避了镜头对被摄对象的干扰。 我距离这位律师不到一米,他非常专注,完全没有注意到我的拍摄。汤天明摄 长焦镜头是偷拍的利器,但它也有一些缺点,例如景深较短、必须使用高感光度的胶卷、高速快门或使用三脚架、不能拍摄大场面的场景等。而广角镜头择回避了这些缺陷,较大的景深和视野,都方便了盲拍。1920年,美国女凶犯罗斯·斯奈德被电刑,受《纽约每日新闻》雇佣的马斯·霍华德将微型照相机绑在脚踝上带进电刑室,把照相机的快门线缠绕在腿上并伸进口袋,只要拉起裤腿便可以拍照,罗斯·斯奈德被电击的瞬间也得以成为历史。不过,从伦理的角度判断,对死刑的拍摄,究竟是对受刑者尊严的践踏还是对一个公共话题的视觉关注,还是值得继续探索、研究的。 宴会上的轻松一刻,汤天明摄 不仅是对死刑的拍摄,在一般的社会新闻、娱乐新闻领域,偷拍的伦理也是值得思考的议题。既然摄影师是在隐蔽的状态下拍摄的,这种偷拍行为就是被摄对象所完全没有察觉的,更不可能得到他们的同意。判断偷拍行为是否合法、合理,有两个关键的指标,其一是被摄对象所处的空间究竟是私人空间还是公共空间,如果是在较为隐蔽的私人空间,摄影师的偷拍行为就剥夺了被摄者对于隐私的“合理期待”,其二是拍摄者的偷拍行为究竟是为了个人利益还是公共利益,一般来说,对公共利益和公共道德的尊重,是可以对抗对于偷拍的“非法”、“非道德”指控的。 有客户说我拍的照片和其他人的不太一样,原因很简单:抓拍。抓拍是我的风格,唯有抓拍,才能展示被摄者的精神气质与性格特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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