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0日讯,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今日联合发布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用天然矿泉水》(GB 8537-2018)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生产卫生规范》(GB 19304-2018)。该两项标准将自发布之日起一年后实施。据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司信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饮用天然矿泉水》(GB 8537-2018)是对《饮用天然矿泉水》(GB 8537-2008)标准的修订。 与原标准相比:
据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司信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生产卫生规范》代替原食品卫生标准《定型包装饮用水企业生产卫生规范》(GB 19304-2003)和《饮用天然矿泉水厂卫生规范》(GB 16330-1996),修订后的标准适用于饮用天然矿泉水、饮用纯净水、其他饮用水。 与GB 19304-2003和GB 16330-1996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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