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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泉宝剑|配剑影响了中国两千余年,为何能成为中国传统文化的一部分?

 爱拍北京 2018-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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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作为佩带器具在汉代得到了长足发展,无论帝王、士大夫还是侠士,都喜欢将其佩带于身上,故《说文·刃部》说,“剑,人所带兵也。”甚至成了地位、身份的象征。

据陶弘景《古今刀剑录》记载,历代帝王都有宝剑随身。汉高祖刘邦有斩蛇剑,助其在芒砀山斩蛇起兵,光武帝刘秀“在南阳鄂山得一剑,文曰‘秀霸’,小篆书,帝常服之”。魏武帝曹操在幽谷得一柄宝剑,长三尺六寸,上有金字铭文“孟德王”,曹操常把它佩带在身上。《三国演义》中也说,曹操有两柄宝剑,一柄名“倚天”,曹操佩在身上,另一柄名“青釭”,由佩剑将军夏侯恩保管。

这一现象一直影响了中国两千余年,以致成了中国传统文化的一部分。这些佩剑汉代以前大多以青铜铸制,汉代以后以铜、以铁,以钢,以玉,制作精良,装饰华美。铸刻铭文,镌饰花纹,填金银嵌宝石。

西汉时期还有一种玉具剑,用质地精良的玉琢制成剑首、剑格和璏、摽,按汉代礼制只有诸侯王以上的贵胄才能佩挂。

由于失去了实用功能,两晋时期的佩剑甚至出现了以木剑代替铁剑的现象,但装饰华美的程度不减于两汉,其高下贵贱之别在于剑首,贵者用玉,次者用蜯、用金、用银、用玳瑁。

隋统一南北方后,杨坚重新制定舆服制度,对用玉及佩剑制度做了严格的规定,按官品秩位,或佩真剑,或佩象剑,或双佩,或单佩。唐代依然如此。

到了明、清时期,对佩剑依然非常重视,清乾隆帝曾亲自审定刀剑形制、质地、装饰,下诏令内务府督造天、地、人佩剑30柄(同时造天、地、人佩刀30柄),分装在六只楠木箱内,有含英、秋霜、切玉、剸犀、鸣龙、卫国、息兵、辅德等名目。

对于剑的佩带方式,孙机先生曾有文章专门研究,在汉代以前采用璏式佩剑法,隋唐以后流行悬挂式佩剑法。璏式佩剑法中的璏是剑鞘上的附件,《说文·玉部》:“璏,剑鼻玉也。”《汉书·匈奴传》颜师古注曰“卫,剑鼻也。卫字本作璏,其音同耳。”即用一条带子(剑带)穿过剑鞘上的璏孔把剑固定在左侧腰间。

更早的曾侯乙墓出土编钟钟架的铜人腰间佩剑也是璏式佩剑方式,湖南长沙战国晚期楚墓出土铜剑中,有的剑鞘上装有璏。这种佩剑方式为中国首创,曾随着匈奴人的马蹄广泛地传播与欧亚大陆。大概在公元6世纪,也就是南北朝晚期,波斯萨珊王朝的双附耳式佩剑法传入中国。双附耳式佩剑法是在剑鞘上加装两个有穿孔的附件,再用绳绦悬吊于腰间。

附耳式佩剑法一直被后世沿用,明清依然如此。还有短剑,多是剑鞘有一个带穿孔的小纽,通过穿孔把它挂在腰间。侠士、刺客用剑在历史上记载颇多,古今小说、戏剧中更是不可胜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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