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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亿企税漫】过渡期即将结束,高速公路纸质发票即将不能抵扣!

 三教九流369等 2018-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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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问题

纷繁复杂,

漫画只是描述了其中的冰山一角,

看完对于此问题还未理解透彻?

别急,继续看看下文!

看能否为您答疑解惑?

问题一:除了高速公路纸质发票7月不能抵扣报销外,还有哪些票不行啊?

答:比如没有纳税人识别号的发票,没有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具的成品油发票,单位、数量栏没填或者填错的成品油发票、盖章有问题的发票、与实际业务不符的发票、不是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开票……都不能抵扣的哦!


问题二:收费公路通行费抵扣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吗?

答:一、在开具发票是要注意发票类型,是通行费发票还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二,在开具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时,要注意是充值发票还是消费发票。充值发票税率栏为“不征税”,不能进行抵扣。消费发票根据车辆实际通过收费公路性质属性不同,分别开具可以抵扣的征税发票和不能抵扣的不征税发票。三、要区分是政府还贷性公路还是经营性收费公路。四……


问题三:取得通行费电子发票如何抵扣?如何填写申报表?

答:根据《交通运输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开具等有关事项的公告》(交通运输部公告2017年第66号)第四条第一款和第二款规定:“(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符合规定的通行费电子发票后,应当自开具之日起360日内登录本省(区、市)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查询、选择用于申报抵扣的通行费电子发票信息。

按照有关规定不使用网络办税的特定纳税人,可以持税控设备前往主管国税机关办税服务厅,由税务机关工作人员通过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税务局端)为其办理通行费电子发票选择确认。

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政策按照国务院财税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抵扣的通行费电子发票进项税额,在纳税申报时应当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中“认证相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相关栏次中。”


问题四:这次纸质票失效是依据哪个政策的?关于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抵扣政策,有浅显易懂的解读吗?

答:这次失效依据的是《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90号)第七条。关于该政策第7项重庆国税曾出了一版较为浅显易懂的解读,包含了如何计算、过渡期政策规定、注意事项、风险提示四方面。


看完此文,有会计朋友问:纸质发票不能抵扣了那电子发票又要怎么开呢?除了风险预警,后续如何操作也非常重要,这篇《7月1日起,高速公路通行费发票必须这么开!否则将不能抵税!》,告诉你如何开具通行费电子普通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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