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避检查站的越野车 2017年11月,云南省德宏公安边防支队发现,一辆“云A”号牌的越野车,经常在深夜,出现在作为中缅边界的瑞丽江附近。同时,该车行驶的路线有意地逃避路途的公安和边防检查站的检查。 经查,车主名叫杨飞,是云南大理人,在昆明经营着两家店铺,而杨飞的业务跟境外并没有太多联系。 除此之外,民警还发现,杨飞的几辆货车,在边境线从渡口通过摆渡船偷渡到对岸缅甸。 通过对杨飞社会关系的排查,以及活动规律的观察,警方分析,杨飞可能是在向缅甸的制毒人员提供制毒的原料。 缴获的制毒原料能制作上百公斤毒品 警方发现,云南省昆明市安宁县是杨飞货物的一个中转站。在中转环节,杨某把大货车上的物品分散到一些小货车上,而小货车司机大都是杨某的亲戚朋友。 在这些人当中,杨飞最为倚重他的亲外甥邹岩,警方把邹岩也列为重点调查对象。 警方通过调查获知,邹岩等人正准备将一批货卖给缅甸的买家。警方加紧了对邹岩的追踪调查。 2018年1月2日凌晨三点多,在邹岩的大货车逼近中缅界河,准备再次进行偷渡的时候,警方将大货车逼停,顺利抓获了邹岩以及其他六名犯罪嫌疑人。 警方将嫌疑人邹岩等人抓获 在大货车上,共收缴化学品64桶,共计10吨。经过鉴定,查获的化学品为丙酮。在我国实行的《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中,丙酮被列为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 我国《禁毒法》第21条规定,国家对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经营、购买、运输实行许可制度。禁止非法生产、买卖、运输、储存、提供、持有、使用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和易制毒化学品。 警方根据经验判断,这十吨的制毒物品一旦被偷渡到到缅甸制成毒品,很快就又会通过走私渠道进入我国境内,到时候可能会危害千千万万的家庭。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 2018年2月7日凌晨七点多钟,警方将嫌疑人杨飞抓获。在杨飞的大货车上查获化学品,一共75桶,共计12.5吨。经过鉴定,查获的化学品为盐酸。根据《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的规定,盐酸同样是属于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 地下制毒网络被摧毁 货源来自正规化工厂 据杨飞交代,2017年11月份杨飞和他的表哥刘阿宝(化名)二人为“赚大钱”,决定合伙走私易制毒化学品。 根据杨飞提供的线索,警方将涉案的刘阿宝及其他的司机抓捕归案。 为追查货品来源,警方再次对邹岩进行了讯问。 根据邹岩提供的线索,警方确定供货商叫罗晖(化名),湖南岳阳人。2018年1月24日下午,警方将罗晖抓捕归案。随即,民警又搜查了罗晖的住所,从他的家中搜出了大量印有不同化工厂名字的名片、一些私刻的公章、以及大量空白的化学品标签。 化学品标签、名片、私刻公章 据罗晖交代,他是通过在东莞从事化学品销售的老乡尹小明(化名),从两家化工厂购买了大量丙酮,经过稀释之后,通过物流非法运到了云南。 稀释之后的丙酮的化学性质不会发生改变,混合液可以通过蒸馏等方法单独提取出丙酮,稀释对后续毒品的生产没有任何影响。 根据罗晖提供的线索,2018年2月3日,警方将尹小明,以及涉案的化工厂的销售部经理刑事拘留。 涉案的两家企业采用虚假资料、逃避监管、非法销售易制毒化学品,上述行为违反了我国《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目前,由东莞警方进行立案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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