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6月20日下午15时左右,在甘肃省西峰市丽晶百货大楼8层的窗台外,一个19岁的女孩正欲跳楼。 底下围观的数百名群众中,有些人显得异常兴奋,他们高声起哄,让女孩“往下跳”,他们拿出手机拍摄,随时准备发在短视频平台,搞“一个大新闻。” 还有一些人,在朋友圈玩起了“直播”,很是期待女孩坠楼的一幕: 傍晚19点30分左右,女孩最终从8楼跳下,当场死亡。 参与救援的队长,当日刚领取结婚证,他在近30米高的窄小平台上,和女孩对峙了两个多小时。 当女孩突然说出:“哥,谢谢你”时,他立即扑了过去,可惜,还是晚了一步。 而另一名消防员,由于位置原因,手臂无法够到女孩。 随着救援失败,两位消防员情绪崩溃,瘫坐在地上好几分钟,缓不过来.... 但这个结果,显然是围观者们想要的。 有视频显示,女孩在跳下后,还有围观女子满是笑容,有人吹着口哨,表示“跳得好”,甚至有人恶意揣测,女孩是不是在“表演”,目的是想当网红。 与其他坠楼事件不同的是,女孩在8楼的窗台外待了足足四个小时,底下的人潮在不停的欢呼起哄。 如果那群等着吃“人血馒头”的围观者能够闭嘴,女孩能不能活下来我不知道。 但至少,我想,她可能不会那么绝望。 一百年前,对时事已经相当绝望的大思想家梁济询,在自杀前问他二十五岁的儿子梁漱溟,“这个世界会好吗?” 梁漱溟回答:“我相信世界是一天天往好里去的。”梁济点点头:“能好就好啊。”说罢出了门。 当天晚上,他写好了万言遗书《敬告世人书》后,投水自尽。 一百年后的今天,这个问题仍然没有答案。 二。 让我们把时间拨回到两年前: 2016年9月5日,女孩在学校突发胃病,补课老师带其看病后,让她在公寓楼休息。 当天晚上,女孩的班主任吴某前去看望她,并强行对她进行了猥亵。幸亏补课老师临时回来取东西,女孩才没有受到进一步伤害。 女孩受到这件事的刺激后,将自己的经历倾诉给另一位老师听,结果老师以学校情况困难为由,希望她不要替换班主任,也不要为难学校。 女孩感到很不可思议,她明明就是一个受害者,为什么变成了一个“为难别人”的恶人? 她在后来的一封控诉状上写道:
她试图状告她的班主任: (控诉状部分内容) 但遗憾的是,检察院认为证据不够充分,不予起诉。 后来女孩患上了抑郁症,在事发半年后睡不着觉,同学们也不理解她:
她多次自杀,未遂。 自杀的原因是,她觉得自己不被这个世界所理解。 正如在她生命的最后一天,在围观的人群中,有不少人希望她跳下来,不理解她的痛苦。 所以,她也找不到活下去的理由了,纵身一跃,完成对这个世界最后的控诉。 围观群众的起哄,是压垮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 三。 鲁迅先生在他的小说《药》里,是这样描写一群麻木的群众是如何围观刑场杀人的:
这世上从不缺看客,这个新闻也并非孤例:
只是,现在网络视频变得更加便捷,人们就不仅仅热衷于“围观”了,而是“参与”进来,开始用手机直播记录。 就像《药》里的老栓,天还未亮就抹黑上街,为的就是向刽子手买一只沾了新鲜人血的馒头,来给他的儿子小栓治病。 如果说,百年前的老栓认为吃“人血馒头”能治病是“愚”的话,那么那些起哄让女孩“跳下来”的围观者,就是赤裸裸的恶。 用你一条青春鲜活生命,换我今日最好消遣谈资,或是一场热闹,再或者是直播平台的人气,这买卖,在他们看来,划算。 为何如此肆无忌惮? 除了对生命的漠视之外,就是不用追究法律责任。 在这一点上,一些西方国家就做得不错。 比如加拿大和瑞士。在它们的刑法里,出于对生命的敬畏,将围观人的作为和不作为义务,明确写入法律条文,亚洲的日韩也有类似规定。 英国刑法更是将“帮助支持和鼓励他人自杀,作为重罪处理。”最高可以判处十四年的监禁。 女孩的离去,令人心痛。 但更应该反思的是:当人们对起哄者越来越司空见惯,谁敢担保自己某一天,不会是那个绝望而被嘲弄的弱势群体? 多恩在《丧钟为谁而鸣》里说:
如果有一天,你也不想成为高楼上被消费的绝望者,请对生命多一点尊重,别做人潮里吃着“人血馒头”叫嚣的狂欢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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