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广大纳税人来说,2018年发布的财税[2018]54号文,是优惠范围最广、优惠力度最大企业所得税政策。 《财政部税总局关于设备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4号)规定: '企业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中的固定资产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中关于固定资产的规定,企业购买的可以一次性税前扣除的设备、器具,应按预计使用年限按月计提折旧分期计入成本费用。这就产生了税会差异,且根据国税总局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2018年版)》等报表的公告(国税总局[2018]26号)及附件的规定,季度申报时可以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 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2018年版)》等报表的公告(国税总局[2018]26号)文件规定,从7月征税期开始,按月或按季申报企业所得税启用2018年版季度申报表。随着二季度申报期的日益临近,一次性扣除的设备、器具的固定资产怎么填报季度申报表呢?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6号文件规定,我们通过下面的例子来看看怎么填报: A公司于2018年3月购入设备,购买价500万元,设备预计使用年限5年,税法规定该设备使用年限也为5年,预计净残值为零,则每季度计提折旧共计25万元,该企业查账按季申报企业所得税。 01 7月征税期申报二季度企业所得税,A201020 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扣除)优惠明细表填报如下图: 02 10月征税期申报三季度企业所得税,A201020 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扣除)优惠明细表填报如下图: 03 2019年1月征税期申报四季度企业所得税,A201020 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扣除)优惠明细表填报如下图 2019年季度申报企业所得税时,该设备的折旧还需要继续填A201020 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扣除)优惠明细表吗? 根据国税总局[2018]26号附件1 A201020《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扣除)优惠明细表》填报说明第一条第(二)项第2项第(2)小项规定:就该设备而言,2019年不需要再填报该表。 关注公众号【企业咨询】,更多最新资讯与您分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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