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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处室职能 强化人员配置 提高机关工作效率和活力

 学习一生 2018-06-27

为进一步明晰内设处室职责,理顺内部工作关系,提高工作效率,同时为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更好培养锻炼干部,日前,山东证监局结合正在开展的学习实践活动,调整了相关处室职能,并实施了较大范围的干部轮岗交流。

学习实践活动过程中,局党委认识到,现有处室设置与队伍建设需要以及实施科学监管的要求相比,存在一定差距:有的处室职能相同或相近,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作效率并带来协调上的困难;有的岗位工作负荷过大、人员紧缺;有的业务领域工作需重点加强。鉴于此,局党委按照“精干、统一、效能”的原则,围绕整合、归并处室相同或相近职能,在借鉴兄弟派出机构经验的基础上,经过充分研究论证并报会机关相关部门同意后,稳妥实施了处室职能调整。具体是:调整上市一、二处职责分工,上市一处主要负责上市公司监管、会计与评估机构证券业务监管等,上市二处则负责辖区拟发行公司的辅导改制和上市保荐业务监管;调整稽查一、二处职责分工,稽查一处主要承担案件的查处,稽查二处则负责案件的复核,同时承办本局法律事务;进一步充实信息调研处在综合材料起草、调查研究和信息宣传方面的职能,调配人员力量。总体来看,此次处室职能调整进一步将处室间的协调配合转化为处室内的协同监管,更有利于相关处室行使监管职能,更有利于形成上下衔接、条块结合的组织模式,更有利于提高监管水平和工作效率。

与此同时,局党委坚持把轮岗交流作为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战略性举措,结合厘清处室职能职责,稳妥组织符合轮岗条件的干部进行了交流。此次人员调配紧密围绕新定处室职能进行,符合科学推进人才建设的要求,有效激发了干部队伍的活力。一方面,促进了干部队伍结构的调整优化。有效防止了忙闲不等、苦乐不均、处室力量搭配及干部结构不合理状况的出现,有限的监管资源得到更充分地发挥。另一方面,为更好地培养锻炼干部创造了条件。定期轮岗交流有利于提高干部自觉适应环境的能力,有利于在新的工作中获得新知识、增长新才干,有利于促使干部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增强改革和创新意识,提高综合管理能力。从轮岗交流一个多月以来的结果看,不少干部的工作作风明显转变,活力得到激发,工作效能进一步提高。

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重在实践。作为我局“整改落实工作”的重要方面,局党委推行的调整处室职能和加大干部轮岗交流力度两项举措,在加强机关内部建设上进行了深度探索并取得了较好成效。下一步,我局还将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打造一支具有蓬勃朝气和旺盛活力、有凝聚力和战斗力的干部队伍为抓手,积极适应市场发展带来的监管任务增加、监管难度加大的新形势,进一步提高干部队伍的主观能动性和责任意识,全面提升监管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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