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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录:做了1000天的小三,做过0次爱

 闲谈集锦 2018-06-28


实录:做了1000天的小三,做过0次爱



本文主角:小花(化名)、年纪33岁、文化公司职员、小三四年。实录故事真实呈现出当事人的内心世界与过往经历,请理性看待。为了方便阅读,全文用第一人称撰写。



 1 


我二十八岁那年开始自发相亲,不通过熟人介绍,也不注册交友网站,而是孤注一掷地把希望都寄托在母校的论坛上。


我想,如果这辈子注定没法和老谢相守,那就找个像他的人吧——戴眼镜,搞研究,闷骚,衣着得体有品质,谈吐低调有品位,年龄要是实在追不上他,也就将就一下吧。


一方水土养一方人,在这里出现个类似老谢的人的几率,总要比别处高一些吧,我觉得自己简直着了魔。


发帖前着实纠结了好多天,模板要求必须上传照片,狠了狠心,我找了张远景的脸部不甚清晰的放了上去,在心里一遍遍祈祷——可别让任何和老谢有关的人看到,至于其他人倒也无所谓了。


反正已经蹉跎到这把年纪了,还有什么豁不出去的。


与已婚老谢这场地下关系,一晃就是四年,跟所有正儿八经的恋爱没什么两样。


热恋的时候恨不得时时腻在彼此身上,把对方嵌进自己的血肉里,拥抱时连身上的骨头都觉得是阻碍,天天见面,一分开还是禁不住发邮件倾吐衷肠,什么样的天气和路况都挡不住老谢那辆小车准时出现在我家门口。


第二年的春天,老谢老婆就从电脑里发现了他深夜偷偷溜到书房写给我的信。他对我说“其实你是我的初恋”,“我从没这样爱过一个人”,“有时想想,自己也觉得可笑,四十多岁的大男人,竟还会因为想念一个人淌眼泪”。


老婆哭得呼天抢地,比起出轨,更让她痛心的是,丈夫将他们当年那段缠绵悱恻程度丝毫不差的恋爱,在他们婚后的第十七年,在另一个女人面前,一笔勾销了。


东窗事发后,老谢没有就此消失,也没有如同每个偷吃的男人一样将责任都推到我这个“外边”的妖精身上,他甚至向老婆坦承自己确实是爱上了我,我真的有些意外。


暗恋三年,相恋四年,我自认为早就看透了这个男人身上所有的可爱与可恶之处。他有才华有内涵,还有着这个年龄的人少有的浪漫,但自幼在后母身边长大的他懦弱多疑、优柔寡断,无比在乎一切和他有关无关的人对他的看法。


“我还以为再也看不到你了。长这么大,好不容易透支了这辈子的勇气,干了一回不要脸的事……”话还没说完,老谢就用他号称独创的谢氏热吻截住了我。


我忽然觉得嘴里变咸了,睁开眼睛看到近得不能再近的那排短睫毛上挂着眼泪。我也不由得跟着流下泪来,两个人就这样咸咸地品味着彼此那带着绝望的深情。至少在那一刻,我相信老谢是爱着我的。


一段不伦之恋已然暴露,在发现自己屡屡被盯梢后,老谢仍坚持一如既往,甚至还带我认识他那些文化圈的朋友,他相信这对我日后的职业发展会有帮助。我不禁对他有些刮目相看,对他那因为隐忍过久而分外强烈的爱由此更深了一层。


我是如此幸运,终于得到了这个朝思暮想的男人,虽然来得晚了一点儿;我又是如此不幸,就是这晚来的一点儿,让我即便在享受甜蜜时也拂不去内心深深的恐慌和不安。



 2 


又过了很久,我才渐渐回过味儿来。当时老谢的不抛弃不放弃、迎难而上,其实不过是因为荷尔蒙支撑的激情还未褪去,这个多年来顶着严肃正直的好教授、好丈夫、好爸爸“人设”的男人,爆发一次自然要让自己尽兴,就按他本人的说法姑且称为爱吧——而那时他还没爱够。


我既能和他脉脉相对,推心置腹,默契地接住他那些掉书袋的梗,一转身又能迅速让什么知性优雅都见鬼去,和他在枕衾间翻滚得惊心动魄;即便每次在他的坚持下,都只是几欲突破边缘的“边缘行为”,但因为有发自内心的痴迷作超强兴奋剂,两个人的那种销魂感都毫不弱于真枪实弹。


这样在精神和肉体上都堪称对手的人,一辈子能遇上一个已属造化,哪里还顾得上她是 “内人”还是“外人”。


只是再强劲的爱情都敌不过更强劲的人性,再美味的佳肴享用久了,也会削减惊艳,滋生厌倦。婚内连厌倦都能裹着一日三餐、吃喝拉撒,细水长流下去;而婚外,连厌倦都无处可安放。


老谢环抱着我,在身后提出交涉:“以后,咱们三周见一次行吗?”

  

我顾不上形象,腾的一下坐起来:“你是不是过分了?从一日不见如隔三秋,到一周、两周,这又到三周,既然这么不想见,就永远不要见了!”


老谢见我又泪流满面,烦躁地点燃一颗烟,眉头紧锁地说了一句实话:“时间长了也就淡了。”


我如何能出口:对他,我早已戒不掉了。


对于男人的激情这一自带高危属性的东西,我本来是有着足够的警惕性的,但是到了老谢这儿,一切都乱了。对他,我简直是渴慕,从二十一岁开始,压抑到整个人要疯魔。


我莫名笃信,老谢不会轻易“始乱”,更不会随便“终弃”。他已经年过不惑,这个年龄的男人老房子着一把火,也是需要伤些元气的,一旦着起来,也没那么快熄灭吧?就算熄了,也会体面地处理好灰烬吧?但如今看来,我发觉自己还是太年轻,阅人太有限,男人,从十八到八十,某些方面其实并无半点儿进化。


我面前这个神情倦怠的中年眼镜男,半年前一个电话聊到一小时还黏黏糊糊不愿先放下,每次约会我一出现在他眼前时,他那发自肺腑的欢喜样子还犹在眼前;而今,面对我那被他一手培育起来的需求,他畏缩了,哪怕这需求与上位无干。


他过劲儿了,也就变得吝啬了。我原本散发着青草气息的青春,因为他的渗入,陡然随之转入苍凉,沾染了暮气,连欢悦都潜藏着不祥。


老谢老婆的那条微博成了压倒我的最后一根稻草:“老公的稿酬拿到手了,立马给我买了一辆心仪好久的汽车,心里暖暖哒!”


那笔稿酬是我和老谢一起玩命写了一年的成果。我无署名,只念着他能在心里给我署个名就算值了。


他为了赶稿,胡子都不刮的邋遢样子,在我眼里性感出天际了,同时我居然由此被激发出一种充满怜爱的母性。我对数码产品一向毫无热情,可是这个男人分明在用我的心血润滑着他们夫妇的关系,滋养着他那干涩已久的婚姻。


活了快三十年,我第一次对人,生出了诅咒之心。



 3 


开始相亲之后,我略感平衡一些:你不是天天老婆孩子热炕头,公粮一次都不肯少交,兴致上来时还变着花样不怕闪了老胳膊老腿,过后还在日记里细细记载吗?


我一个风华正茂的姑娘为你枯守这么多年,还要不时承受你莫名其妙的猜疑,你有什么资格猜疑?我索性也为自己铺上后路,权当你是陪我打发寂寞了。


这个念头一闪现,我忽然悲从中来。从小到大,我都是作为别人家的孩子被亲友熟人各种赞美,那些人如果听说我今天将自己活成了这个样子,会是什么样的表情?


更让人无助的是,我骗不了自己的心——纵然当初只是想曾经拥有即可,但真的沾手后,如何能保证不开始觊觎天长地久?我到底还是高估自己了,有些女人从娘胎出来那一刻,就注定了无法成为感情世界里的潇洒玩家。


每一个不靠谱的相亲对象,都将我更有力地推回老谢那温度渐渐低下去的怀抱。


我以为是自己做第三者遭了报应,这辈子只能就此认命了,跟着老谢有今天没明天地厮混下去,直到浩宇的出现,照亮了我被畸恋扭曲得面目全非的生活。


见第一面是在咖啡馆。浩宇没吃早饭,要了个三明治,执意要帮刚吃完饭的我也要一个,大大方方地说:“吃不了没事儿,还有我呢!”转身从搭在椅子上的外套里拿出一包纸巾抽出一张递给我,“你先坐着,我得先去洗个手,要不一会儿没法拿东西。”


这个从美国留学回来的男人,研究空间物理,酷爱自驾游。有了老谢这个大我近二十岁的前科,再看眼前这个明明也年长我五岁的男人,我竟感觉他青葱得让我都自惭形秽,这才惊觉原来自己的心已经在不经意间,被这段见不得光的感情摧残得遍布皱纹。


谈起我的大学,浩宇发出一阵爽朗的笑声:“看来咱们真是有缘分呀,我是在你们学校图书馆后边的草地上乱跑大的,我小姨就在图书馆里工作。她和我妈感情最好,小时候我妈生意忙,经常就把我往她那儿一扔。”


他的眼镜片在近中午的日光下泛出淡淡的紫色。透过他身后的明净窗子,我看见白杨树的叶片晃啊晃,仿佛年幼时我家的小院里那片醉人的绿色,忽然没头没脑地想起了海子的那句“你来人间一趟,你要看看太阳,和你的心上人,一起走在街上”,我控制不住地红了眼眶。


浩宇的眼睛盈满了笑意:“你看你们学文学的人就是多愁善感,听人讲童年往事都会动感情。”


我不好意思地笑了,低头搅动着咖啡杯子:“是啊,怎么能这么容易动感情呢,这可不好,要把人吓跑的。”


我抬头,正碰上了一个青年科学家满是探究欲的眼神。我从从容容地迎上这目光,浩宇下意识地向桌子对面伸出了手,马上又缩回来推了推眼镜,随后竟用手托住了下巴,就这样默默地毫无尴尬地看着初次见面的女孩,仿佛端详一位儿时失散的友人。


咖啡馆里的猫趴在被阳光烤得暖暖的窗台上睡着了,轻轻打着鼾,日影的位置一点点偏移,我们却一直没有动。



 4 


自从有了浩宇将我的情感和精力“分流”,我对老谢的依赖逐渐减轻,这竟让我和他的关系柳暗花明。


说起来何其悖谬:我的出现,让老谢因愧疚而对妻子宽容体贴起来,一向对他横挑鼻子竖挑眼的妻子,也因为紧迫感而对他空前珍视起来,我简直成了他们这场婚姻的贵人。


一场婚外恋居然激活了婚内恋,眼睁睁地将得过且过的婚姻化腐朽为神奇。而浩宇的出现,又缓解了老谢被需索的压力,我在他那儿重新变得“无妨”起来,如果能安安稳稳地享受齐人之福,那他为什么要跟自己过不去呢?


一直陷于为难的人是我——我依然深爱着那个最不该爱的老谢。但我也深知,若想拥有一份健康红润的生活,浩宇才是那个最佳合伙人,遇见他、得到他的青睐,简直是上苍对我的宽宥,甚至救赎。


我应该顺着这个台阶下来,踏踏实实地踩在地上,走在阳光里。可是,对老谢那不灭的爱欲,昼夜折磨着我。好在,这次是老谢以他自己的方式,帮我做出了决定。


和老谢相恋四年,在一起过夜数次,当然,条件所限,有时只能放在白天“过夜”。说出来可能没人会相信,我至今还是完璧之身。老谢每次都被他自己感动得不得了:


“咱俩这事要是传出去,估计人家都得惊掉下巴,肯定以为这男的身体有问题。你说你到哪去找这么爱你的人,能为了保全你忍成这样!如果咱们能在一起,我想留到最庄重的时刻;如果真是老天不眷顾,那我也不能影响你的将来。”我也觉得这对一个男人来说,简直是生命不可承受之坚忍。


在浩宇出现的一个月后,我又在老谢的工作室里用自己破译的密码,偷偷打开了他的日记文档,里边的内容让我平生第一次尝到如遭雷击的滋味。


原来老谢一直在暗地里运作回南方高校的事情,连他妻子的工作都和对方洽谈好了,我对此全然不知——他从未将我纳入他的未来。


而对我的所谓“保全”,也只有淡淡几句:“我也不是太愿意占有她的身体。和一个什么都做了,却只是因为最后一道防线未破,就滋生道德优越感的女人,也没什么意思。这是保证自己不被缠上的最好办法……”


我终于承认,作为一个只图感情的最傻那类三儿,我是斗不过这两口子的。


一个可以箭在弦上四年之久,剑拔弩张无数次,却完美地避开了天下所有男人都会犯的错,在河里游了多少个来回都不湿鞋;另一个则为了召回随时蠢蠢欲动的老公,不惜将自己唯一的外甥奉献出去当接盘侠,让一个身家清白、体健貌端的青年才俊,在婚恋路上还未起步就在起跑线上承受风险——等待他的可能是一个因获得免疫而分外坚贞的女人,更可能是一个一辈子拿他当“老实人”的空心妻子。


和浩宇见面那天,一向记忆力奇佳的我,一眼就认出了这个长着一对招风耳的年轻人。我在老谢的电脑里不只见过他,还见过他的爸妈。


这个心思单纯的理工男,在送我回家的路上,不由自主地违背了他小姨的嘱咐——我在论坛里发的征友帖的链接,其实是他小姨,也就是老谢在图书馆工作的妻子发给他的。


她说她在图书馆见过这个姑娘多次,如何漂亮有气质云云,还反复叮咛他不要告诉那姑娘她的存在。她外甥能成就良缘就是给她最好的安慰了,为此她愿意做这个“无名英雄”。


浩宇说,看到我后,他对小姨有说不出的感激,果然还是看着他长大的小姨最了解他喜欢什么类型。


我曾对老谢的妻子满怀愧疚,在我的少年时期家里也遭遇过这样的风波,自此看电视剧里的“小三”都恨得牙痒痒。


可是谁承想命运跟我开了这么大的一个玩笑,让我在漫长的日子里以不可理喻的迂执来浇灌一朵恶之花。当自己的痛苦排山倒海地袭来时,我不再愧疚,不再自责,也不再羞赧,痛感吞没了一切。


没错,这是一场不得体的爱情给予人的终生难以抹去的羞辱。只要他一日还为人夫,即便对你的激情正似火,这已婚的身份本身就是对你的一种羞辱。


当浩宇将求婚戒指套在我无名指上的时候,看着他那双澄澈的眼睛,我做出了有生以来最郑重的决定:这一生,忠于自己的选择,忠于自己的爱人,就算发生变故,也要敞亮告别,各自珍重,我决不会做一个女老谢!


至于日后逢年过节的家庭聚餐怎么应付,我不是没有担忧过,可是转念一想,既然命运这样安排了,就总会有过下去的办法。更何况,那两口子的道行摆在那儿,他们既然能请神就能送神。


对于这段孽缘,这样的结局,已是我从不敢奢望的“小团圆”。


今天的实录故事就结束了,总有人讨论小三到底有没有爱情?这篇文章也算揭开了婚外情的冰山一角,毕竟她只能代表一部分人,而非所有人。


目前故事主人翁已经与浩宇结婚,两个人过得普普通通,有寻常夫妻的甜蜜,也有寻常夫妻的烦恼。实录故事从来都是留给你们讨论,我先跪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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