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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财产保全防止赢了官司拿不到钱

 江山BQ 2018-06-28

——《法官说法》系列案例

作者:许永  发布时间:2013-12-20


    案情介绍

原告刘某诉被告吴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蚌埠市淮上区人民法院于2012年10月30日立案受理。原告刘某诉称,吴某分别于2010年12月12日和2011年4月19日向我借款8万元和10万元,并分别约定于借款后2月内归还,但被告吴某一直以各种借口不肯归还借款,故我才起诉到法院要求被告吴某清偿借款。诉讼中,原告于2012年10月31日向本院提出了财产保全申请,要求保全被告吴某所有的房屋一套,并提供了相应的担保金。蚌埠市淮上区人民法院于2012年10月31日依法查封了被告吴某所有的房屋一套。案件经法官审理,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了调解协议,但被告人一直拒绝履行生效调解书。

主持人:利害关系人在起诉前发现对方可能将财产转移,导致将来执行不到财产怎么办?

  许:关于此问题,我国《民事诉讼法》有专门的规定,就是关于诉前保全的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在提起诉讼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另外,我国《民事诉讼法》也对诉讼中财产保全作出了规定:当事人对于可能因对方当事人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于执行的案件,可以向审理案件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法律这样规定的目的就为了更好的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防止产生“赢了官司赔了钱”的现象。

主持人:申请诉讼保全需要提供担保吗?

  许:我国法律针对两种保全申请人(也就是诉前保全和诉讼中保全)做出了不同的规定:诉讼中财产保全,人民法院责令提供担保的,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没有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的,申请人可以不提供担保,人民法院依职权采取保全措施的,有关的利害关系人也可以不提供担保。而对诉前保全申请人则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担保的数额应当相当于请求保全的数额,不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不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主持人: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有时限要求吗?

  许:有的。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00条和101条分别对诉讼中保全和诉前保全作出了不同的规定:诉前保全的时限有严格的规定,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而诉讼中保全对情况紧急的才规定必须在48小时内作出保全裁定。

主持人:人民法院对哪些财产可以采取保全措施呢?

许:财产保全的作用是,防止当事人在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前处分有争议标的物或者处分判决生效后用以执行的财产,以保障生效法律文书得到执行。但是,如果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不当,会给当事人财产权和人身权造成损害。例如,对当事人的银行存款全部予以冻结,超出申请人请求的范围会使对方当事人的经营活动受到限制。如果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有错误,被申请人因财产被保全而遭受损失的,申请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民事诉讼法》第102条规定:“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司法解释也认为,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时,保全的范围应当限于当事人争执的财产,或者被告的财产,对案外人的财产不得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对案外人善意取得的与案件有关的财产,一般也不得采取保全措施。所以,财产保全的范围,不能超过申请人请求的范围,或者不能超过争议财产的价额。采取保全措施,只能在当事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的请求范围内,才能达到财产保全的目的,使申请人的权益得到实现,也避免给被申请人造成不应有的损失。

主持人:人民法院一般采取哪些保全措施?

  许: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财产保全可以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

查封,是指人民法院将需要保全的财物清点后,加贴封条、就地封存,以防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处分的一种财产保全措施。扣押,是指人民法院将需要保全的财物移置到一定的场所予以扣留,防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处分的一种财产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在财产保全中采取查封、扣押财产措施时,应当妥善保管被查封、扣押的财产。当事人可以负责保管被扣押物,但是不得使用。

冻结,是指人民法院依法通知有关金融单位,不准被申请人提取或者转移其存款的一种财产保全措施。人民法院依法冻结的款项,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准动用。

人民法院对季节性商品,鲜活、易腐烂变质和其他不宜长期保存的物品采取保全措施时,可以责令当事人及时处理,由人民法院保存价款;必要时,由人民法院予以变卖,保存价款。

  主持人:那么申请财产保全是否需要交费?

  许:申请财产保全时,申请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申请费,在案件审结后由败诉方负担。不交纳申请费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主持人:财产被采取保全措施后能否被解除?

  许:财产保全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时可以解除,比如被申请人提供担保;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人在采取保全措施后30日内未起诉的;申请人撤回保全申请的;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履行完毕的,法院将依法解除保全措施。


编辑:李思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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