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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干支关系【下】

 SYH情丝丝 2018-07-01
论干支关系【下】
天干地支之间的组合关系
第一节 、干克支组合
干克支又称盖头,天干就象一个大锅盖一样,盖在地支土,使地支无法正常发挥力量,这种干支组合双方都不受益。
盖头组合共有十二组:甲辰、甲戌、乙丑、乙末、丙申、丁酉、戊子、己亥、庚寅、辛卯、壬午、癸巳。
【注解】甲乙木克四土为克财,余者同为克财。 
1、甲辰、甲戌
① 甲辰柱由于辰中有乙木中气根,辰又为湿土有养木之功,故天干甲木没有损力,而辰土却受损严重,辰土减力七成左右。此种组合若男命日柱为甲辰,定主克妻破财,又由于辰为皮肤、肌内及脾胃,若四柱中土弱木旺,主易在上面所代表的身体部位有病伤之灾,逢木旺
之时,便是应期。这种干透支藏之组合就象在辰土内部放了一个炸药包,逢岁运引发就会暴炸,辰土必受伤。
② 甲戌柱不同于甲辰,由于戌中不藏水、木,没有内部先天隐患,甲木克戌土只能克其表面,深入不到内部,天干甲木主克,耗力三成左右,戌土被克,减力五成左右,这种组合逢土旺时也极易道成土重木折之势。
2、乙丑、乙末
① 乙丑柱,乙木主克,耗力三成左右,丑土被克,减力五成左右。
② 乙未柱,乙木虽在未中有余气之根,但力微,加上未为燥土为木库,所以乙木损力三成左右,未土减力五成左右,这种组合逢火土旺时,易道成土众木折之势。由于乙坐未为木库,木旺时为库未中的乙木以通根论,当火、土、金旺时,就以乙木坐墓来论,乙木受伤。所以当日柱为乙未,日干弱,土火或金旺,为日主坐墓,主一生多忧少乐,生活不愉快,来自家庭、身体等方面压力大。
3、丙申、丁酉,干丙、丁火耗力三成左右,支申酉金损力五成左右。
4、庚寅、辛卯,由于庚遇寅为绝地,辛遇卯为绝地,这叫自坐绝地,若木旺易成金缺之象,易得肺病、咳喘、肺心病等,玉照定真经云:“辛卯、庚寅,尤忌大人劳骨病”。劳骨即肺病。这种组合干耗力三成左右支损力五成左右。
5、壬午、癸巳,干耗力三成左右,支减力五成左右。
上面干支力量变化情况,是指在没有其它条件介入情况下来论的,若命局中五行力量有变化,干与支减力情况也随之有所改变。
第二节 、支克干之组合
支克干又称截脚,这种组合也是双方均不受益,其中天干受损严重,地支耗力较小。
截脚组合共计十二组:甲申、乙酉、丙子、丁亥、戊寅、己卯、庚午、辛巳、壬辰、
壬戌、癸丑、癸未。
【注解】为我受官克,而水受克于四土。
1、甲申、乙酉柱,甲乙木受克严重,干减力六、七成左右,支减力二至三成。柱中有甲申、乙酉,极易患肝风之病。
2、丙子、丁亥柱,干减力六、七成,支耗力二、三成。丙子柱子虽为阳支,但本气藏癸水阴干,有外阳内阴之象,若日柱是丙子,子水体现的是正官心性,并非七杀的蛮横霸道心性。丁亥理同于此。
3、戊寅、己卯之组合,干损力六、七成,支耗力两、三成,此种组合戊己土受伤严重,戊为勾陈主田土、牢役;己为腾蛇,主田园、忧思。戊己为皮肤,王定照定真经云:“戊己朝仁田宅而肿疮狱讼。”是说,戊见到寅,己见到卯,会因房产、田宅而针起口舌是非,甚至官讼,迄易有皮面毒疮之症。
4、庚午、辛巳柱,庚午柱庚损力六、七成,支耗力二、三成。辛巳柱,因巳中有辛金余气根庚金,故干损力五成左右,支耗力三成左右。辛金坐巳为长生,金旺时以长生论,金弱以火克金论。庚午、辛巳柱若逢柱中火旺,多有心肺之病,糖尿病之症。
5、壬辰、壬戌
① 壬坐辰为自坐墓库,由于辰中有壬水之余气根癸水,故壬水损力小些,五成左右,辰土耗力三成左右。当柱中水旺时,辰中癸水为壬水真通根,当土旺以壬入墓论。古书有云:壬坐辰为壬骑龙背主贵,实际中壬辰日比比皆是,许多人并不富贵反而贫贱,由此看来,只以取象定富贵并非可靠,富贵贫贱全凭五行生克制化之理推断才为正理。
②  
6、癸丑、癸未
① 癸丑柱由于丑中藏有癸水中气根,所以天干癸水只减力四成左右,地支丑土耗力三成左右。
② 癸未柱未为干土制水力量大,癸水减六、七成,未土耗力三成。
截脚的单柱中,天干的生克权不大,能量小,若天干之五行为忌神,由于生克权不大,故为凶也不大,为喜用神时也不得力,只有当天干临旺相,地支逢休囚死地时,天干才能正常发挥作用。
四柱中多盖头截脚,是一种气不流通之象,是一种互相阻碍之象,所以主此人一生做事多阻逆,运气不通,反复周折多,此种组合的八字主人要做成一件事,必经许多周折,很少顺顺利利一气呵成。另外表现在身体方面也是多处不适。
第三节、干生支
干生支组合有十二组:甲午、乙巳、丙戌、丙辰、丁未、丁丑、戊申、己酉、庚子、辛亥、壬寅、癸卯。
【注解】日坐食伤为食伤泄我,而火生四土。
天干生地支本象为:天干泄气减力,地支受益加力。
1、甲午、乙巳柱,天干甲、乙减力三成左右,地支巳午火加力三成左右。
2、丙戌、丙辰
① 戌为燥土不晦火,所以天干丙火只减力一成左右,地支戌土加力三成左右,丙坐戌为坐库,一般情况下都以丙火通根于戌中丁火论,只有在柱中水、土、金旺而木火弱时,丙火论人墓减力大。
② 丙辰柱辰为湿土晦火力大,故丙火减力三至四成,辰土增
力三至四成。
3、丁未、丁丑
① 未为燥土且未中有丁火中气通根,所以天干丁火不减力,而地支未土加力三成左右。
② 丁丑柱,由于丑为湿土,晦火力大;故丁火减力四成左右,丑土增力四成左右。   
4、戊申、己酉两柱,天干戊己土减力三成,地支申酉金加力三成。
5、庚子、辛亥柱,天干庚辛金减力三成,支亥子水加力三成。
6、壬寅、癸卯两柱,天干壬癸水减力三成,地支寅卯木加力三成。
干生支临日柱之组合为日坐食伤,若女命遇此,多半婚姻不顺(坐食神差些,坐伤官定是婚姻不顺)。
第四节、支生干组合
地支生天干,地支减力天干受益。
支生干组合共有十二组:甲子、乙亥、丙寅、丁卯、戊午、己巳、庚辰、庚戍、辛丑、辛未、壬申、癸酉。

【注解】为干坐印,而金受四土生。
1、甲子与乙亥柱天干受生力不同,甲子柱,甲在子水中无根,故甲木受生力小,天干甲木加力二成左右,支子水减力二成左右;乙亥柱由于亥中藏有甲木中气通根,天干乙木受生力大,乙木增力三成左右,亥水减力三成左右。甲子、乙亥单柱由于地支亥子在藏干上有区别,如逢申金出观,申金对甲子柱的天干甲木没有丝毫造成损害,反而因为申子半合为金生水,水生木有助甲木之嫌。乙亥柱运申金就不同了,由于申亥相害,申金冲克亥中的甲木,乙木之根受伤,故乙木力量受损。
所以,看八字组合,看单柱干支组合,看地支藏干情况,对实际批命十分关键,一字之差,千里之别。上面同是水木支干的组合,由于地支藏干的区别,遇申金就出现两种不同的结果,在测吉凶时也就有很大区别,恐是一个吉一个凶。
2、丙寅、丁卯理同于甲子、乙亥,丙火增力三成左右,寅木减力三成左右,丁火增力二成左右,卯木减力两成左右,逢亥水出现,丙火受损,因寅亥合寅中丙火受伤。而丁卯逢亥,由于卯中不藏火,故亥水生卯木,卯木生丁火,丁火反而加力,所以干支之组合不同,地支藏干差异对干支力量影响很大,不看地支藏干,只看表面现象,很难在四柱上学得精深。
3、戊午、己巳柱为自坐羊刃帝旺之地,所以戊已土增力大,为三成左右,巳午火减力三成左右。
4、庚辰、庚戌
① 庚辰柱由于地支辰中不含金,故金受生力小,只增力两成左右,辰土减力两成左右。
② 庚戌柱由于戌中有辛金中气通根,受生力大,庚金增力三成左右。   
5、辛未、辛丑
① 辛未柱辛金增力两成,未土减力二成。
③ 辛丑柱辛金增力三成,丑土减力三成。
6、壬申、癸酉柱,壬水增力三成,申金减力三成。癸酉柱癸水增力两成,酉金减力两成。
在支生干的组合中,应引起注意的是在坐支没有天干藏干的柱中,如癸酉、辛未等逢地支太旺,天干虚浮无根时,很容易形成生多为克之象,天干反而不受生。
第五节、干支比和一气的组合
干支比合只是指天干与地支本气藏干五行属性相同。
【注解】干支比和又叫自坐本气通根。而土有四比合。
干支比和组合共有十二组;甲寅、乙卯、丙午、丁巳、戊辰、戊戌、己未、已丑、庚申、辛酉、壬子、癸亥。
干支比和之柱天干地支双方均受益,各增力五成左右,这里应注意的是干支增力均是以本坐支本气通根的五成来计,由于地支藏干不同,本气的分值也不同。
干支比和的单柱在所有单柱组合中,能量级最大,生克权也最大,所以此种组合很难被制服,只有天克地冲时才能完全制服。若日柱自坐强根(干支比和),说明日主主观能动性很强,有强烈的奋斗意识,若临月令旺相表现一生很辛苦,很操劳,至于辛苦操劳有无成绩关键看用神是否得力,用神不得力,只能是辛辛苦苦,劳劳碌碌,平平庸庸之命,若用神有力量,是经过不断辛苦努力,终有成就。
干支比和之柱在某宫位,其宫位所对应的六亲大都有辛苦奔波之象,因为其能量太大了,只有不断运动来耗其旺气,所以就推导出辛苦操劳这种象。
干支组合
十天干为甲、乙、丙、丁、戊、己、庚、癸十位。
其中甲、丙、戊、庚、壬五位为阳干;乙、丁、己、辛、癸五位为阴干。

十二地支为:子、丑、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亥。
其中子、寅、辰、午、申、戌六位为阳支;丑、卯、巳、未、酉、亥、六位为阴支。
十天干配十二地支共六十种组合,这六十种组合都是阳干配阳支,阴支配阴支。由于干支间的生克关系不同,干与支间又互相制约,互相影响,干支单柱之组合是四柱所有组合关系中距离最近的一种组合,因此它们之间产生生克力最直接也就最大。
干支间单柱组合共有五种情况:
1.干克支;2.支克干;3.干生支 ; 4.支生干;5.干支比合一气。
干与支组合形式是按地支藏干本气论的。这五种组合形式对干与支生克权影响各不相同,力、量相差很大。四柱预水平高低关键是掌握各五行力量的大小,因此把握好各种单柱干支组合形式对干与支生克力大小的影响,就显得尤为重要。
取用原则标准
分析命局取用神实质是找命局中具体的病,根据具体的病来下药,治这个病。这个治病的五行就是药,就是我们所取的用神。分析命局是为了判断旺衰服务的,根据旺衰确定病的类型与种类,再根据病的种类,来对症下药。我们知道,为人处世。要讲求中庸之道,中和为好,所以要求偏旺的要削弱力量,使其达到中和,偏弱的要生扶使其达到中和,这是普通格局要遵循的原则,是指普通的偏旺和偏弱格局以这个原则采取用。但世界上矛盾大致可分两大类型,一种是普遍;另一种是特殊。四柱预测学也一样,也有其特殊规律和普遍规律两种,这就是普通格局与特殊格局,特殊矛盾必须用特殊办法来解决,就象日主太旺与旺极,还有太弱与弱极,取用方法都有其特殊性。根据命局旺袁的类型,总结归纳出日主旺衰七个标准,归纳出七大种病型。
命局旺衰七个标准是:
一、偏旺;二、太旺;三、旺极;四、中和;五、偏弱;六、太弱;七、弱极。
1、偏旺取用原则是克、泄、耗。
2、太旺就取泄,生扶,克都不行,耗得有通关。
3、旺极:生、扶、泄都行,最忌是克。实质就是一气专旺格。   
4、中和要结合大运来取用,若大运给日主增力,就取克泄耗为用;若大运给日主减力就取生扶为用。
5、偏弱取生、扶为用,但如官星在命局旺,可取食伤为用。
6、太弱只宜泄和克,不宜生和帮,日主太弱实质为假从格。
7、弱极取克、泄、耗为用。弱极实际是真从格,什么旺可取什么为用,绝对不能生扶。 
取用原则是:强抑弱补、顺势化泄,通关调侯。
1、强抑弱补:是针对普通格局而言。
2、顺势化泄:是针对太旺、旺极、太弱、弱极这一特殊格局而言。
3、通关调侯:通关是指命局有两五行相战,取二者通关为用;调候是指夏、冬季生人需要用水或火调候。
取用要以日主为主,不但要平衡日主五行,要兼顾命局其它五行的平衡,这才是真正意义上的平衡命局取用神。
(一)日主偏旺命局:总的原则,克泄耗为用。官克,食伤泄,财耗。但由于命局的组合不同,有时只能取其一或其二,主要是看其是否有生克路线。
财大多数情况下都能用。
什么情况下用食伤,什么情况下用官星?
诀窍:凡是日主旺,命局官星有根、有气偏弱状态,而食伤无或食伤无根或根轻时,只能取官星为用,不能取食伤为用。岁运出现食伤不可用(岁运是最高层次的)。若逢食伤制官,必有官灾。伤官见官,为祸百端。
凡是日主偏旺,食伤有根有力,官星无或无根或根轻,只能取食伤为用,不能取官星为用。如果官星在岁运出现强有力的情况下,也可用官。因为岁运流年中的官为高层次的,命局中的食伤伤不到官。
1、日主偏旺、比劫多
比劫就是命局中最主要的病,所以关键是制比劫,制比劫最有力的是官杀,所以此种类型的命局:首取官杀为用,次取财星耗日。至于食伤,只有在命局无官杀或官杀太弱根本不起作用时,才可取食伤为用。否则食伤制第一用神官杀,必有灾。大家要知道所取的第二用神或第三用神,不能克制第一用神,若克制第一用神反而为忌神。这种偏旺命局克、泄、耗中,只能取克、耗为用。食伤看情况而定。如果官无根或太弱,可取食伤。   
2、日主偏旺、印星偏旺    
日主由于旺印相生导致偏旺,这印就是命局中最大的病。所以首先得抑制印星切断日主生源,这样日主偏旺之病得以控制。所以取财制印为第一用神,而不能取官,因为官生印,又加大忌神印星的力量。食伤耗印泄日主,可视为第二用神。这种偏旺命局在克泄耗的大原则取用中,可取耗、泄为用,不能取克星一一官杀为用。
3、日主偏旺、财星偏旺。    
命局日主与财的五行是命局主要的病。所以取官克身泄财为用神。忌印、比、财和食伤。
有的易友会问身旺不是取克泄耗为用吗?为什么财和食伤不能用?其实取用是以日主为核心,在此基础上也必须兼顾命局其它五行的平衡,只是日主平衡,那是狭义上的取用,并不是真正的用神。真正的用神是有全面调整作用。就像医药一样,最好是全面调理治疗,不能不顾病人实际身体状况乱用药,为什么很多医院在用药时都询问患者以往都患哪些病,以防用药不当治了一种病又增加了那种病,比如患有糖尿病患者,得了肺炎,需打吊瓶,配药时的输药液要用生理盐水,不能用葡萄糖,因为用葡萄糖会加大糖尿病的病情。
这里的财在命局中偏旺已经是病了,不能再加力,如取财和食伤为用,就会治了一个病又增加了另一个病,反而对日主不利。这种有副作用的药不能用。只有明白这个理,才真正理解取用之道。
4、日主偏旺、官星偏旺
日主与官星就是命局最大的病,所取的用神这两个病都要治,那么取食伤为用最好,因为食伤一可泄日主,二可治官,一举两得。忌印、比、财、官,财、官都是有副作用的药,不能用。(日主偏旺,官杀接近偏旺或中各以上的,以食伤为用,切不能取官杀为用神,这种命局一生伴随官司口舌,逢比劫就会有口舌,耗财;逢官杀就会有官司口舌
5、日主偏旺、食伤偏旺
日主与食伤是命局最大的病,取财、官为用最宜。财为第一用神,官为第二用神。因为财可耗身泄食伤,官可克日主耗食伤。忌印、比、食伤。
(二)日主偏弱
1、日主偏弱,官杀偏旺。
官杀就是命局最大的病,取印星通关生身为最佳用神;次取比劫帮身抗杀为用;最后再取食伤制杀为用。忌财、官。    
2、日主偏弱,财星偏旺。
财星就是命局最大的病,取比劫帮身克财为第一用神;取印星帮身为第二用神。忌财、官、食伤。
3、日主偏弱,食伤偏旺。
食伤就是命局最大的病,取印星制食伤生身为第一用神;比劫不为用神,因比劫生食伤,会加大忌神力量。忌食伤与财、官。    
4、日主偏弱,印星偏旺。
取比劫帮身泄印为第一用神;财星制印为第二用神其余皆为忌神。
(三)日主太旺
太旺之五行只宜泄,不宜生和帮;旺极之五行可生扶。二者共同点是都不能去克之。这是大原则,但具体问题具体对待,我们知道日主太旺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日主五行独旺而导致的太旺,另一种是印比同旺导致的太旺。二者取用方法有很大差异,要区别对待。
1、比劫独旺的太旺
因比劫强旺而导致的太旺,取食伤泄比劫旺气为用。逢印比运较为辛苦操劳,运气不顺,财来财去,积存不下;逢财运,日主会受大运流年财星刺激,盲投资而导致破财,甚至产生官灾;逢官杀运最忌,易犯比劫怒,而有官灾、破财之类事情发生。
但若日主在岁运两处均处休囚死状态,而财官同时出现时,能将比劫牵制住,则无事,总之你财官力量必须达到可以与比劫抗衡才行,一方大一方小,那必然引出来。
2、因印比同旺的太旺
因印比同旺而导致太旺,此种类型的命局就不能取食伤泄身为用,因为印旺逢食伤出现,食伤切入不了命局反易犯印星之怒。此种命局印旺是命局中最大病,可取比劫泄印为用,逢印运日主较为辛苦,压抑不得志,破耗多,身体差,见财官也是辛苦操劳,多有不顺。
(四)日主旺极
旺极与太旺是有区别的。日主旺极只是八字中全是生扶日主,而没有克泄耗,即使有一个,也会因合而化成生助日主之五行。旺极取用神总的原则是顺势,顺势就是生,扶、泄。所以日主旺极可取印、比、食伤为用。实质就是一气专旺格。
如果是日主本身原因旺,可取泄。
如果是印而旺,不可取食伤。因印而旺极,如逢财可能转成偏旺。但因日主自身旺极,很验证变成偏旺的格局。
生扶日主为第一用神,泄为第二用神。
(五)日主太弱的取用方法
日主太弱,只宜克和泄,因日主太弱根本难以扶得起来,所以,克去反而绝了日主想自立的幻想,而心甘情愿顺从命局中强势。如果日主虽太弱,但其它两行或三行在命局申也都不是太旺,在日主行帮扶运有根时,可以与命局中的财官、食伤相争,身逢帮扶之流年,进一步增加自身气力反而为吉。这关键是看日主与命局其它五行力量差距大小来定,差距太大,是绝对不可帮扶,差距小可以帮扶,但得岁运同帮才为吉,一帮一克、耗、泄还是不行。
还有一种情况,也可以生扶,就是日主虽太弱,印也弱,但官杀只是偏旺,可以取印化杀生身为用,实质是官旺为病取印化旺官之病。
根据命局中具体病的种类,日主太弱取用的方法:   
①日主太弱、食伤强旺   
取财星为用(实际食伤旺为病,取化泄食伤之五行---财星为用),逢官、印运多有不顺,因为食伤旺,只可泄,不可克、耗,否则易犯食伤之怒,而有灾。比劫不为忌,是顺着最旺的。
②日主太弱、财星强旺
取官杀为用神(实际是财旺成了命局之病,取官泄财,平衡命局),逢比劫易有破财、病伤灾、婚灾等。
③日主太弱,官星强旺。
取官杀为用,不可取印化官,因为印有生身之功;日主会固有生而不服官杀之制,而招致灾祸,若官杀不是太旺则另当别论。
④日主太弱,印星太旺。   
取比劫为用,因印旺已成命局之病,治印太旺之病最好的办法就是泄印,不能克印、耗印。
日主太弱,干有生日,取天干的财为第一用神;
日主太弱,支有生日,取地支的财为第一用神。
日主太弱,干有比劫助日,取天干的官为第一用神;
日主太弱,支有比劫助日,取地支的官为第一用神。
日主太弱,干有两五行相战,取干通关为用,但不能取生日主的;
日主太弱,支有两五行相战,取支通关为用,但不能取生日主的。
日主太弱,逢大运克去日主之根或生扶之神,日主可以从其局中旺势,所以日主太弱,有时也称假从格,这种命局很易因大运介入,格局发生转变,用神也随之改变。这种命之人现实生活中表现为大起大落、多波折,想成就一番事业,往往比别人要付出更大的代价。
(六)日主弱极的取用方法
日主弱极又叫从格(真从格)。日主弱极取用方法不一,一般来说,日主弱极要从其命局中旺势,谁旺从谁,如官杀旺则从官杀,财旺则从财,食伤旺则从食伤。
日主从官杀,取财星和官杀为用,忌印、比、食,伤。
日主从财,取食伤与财星为用,若官为用须食伤弱才行,忌印比。
日主从食伤,喜食伤与财星,比劫只要不是太旺也可用,忌官、印。
取克、泄、耗为用,绝对不能生扶。弱极的属真从格,流年大运,遇干支一气的同五行也很难使格局发生转变,因原局一点也没有根,根本不起作用,如果是太弱的有点根,逢干支一气还能扳过来转为变通偏弱格局,这就是无根怕有根的决窃。逢忌神运,再找忌神年,百分之百有灾。
有许多情况是日主弱极而八字中不是一种五行独旺,是两种或三种五行旺。这种情况叫多从格,日主都从。这样之人,处事周全圆滑,对社会、市场经济及整个局势具有敏锐分析力、判断力,善于看风向,见风使舵,随机应变,在风云变幻的市场和社会中都会有自己立身之地,能够主动适应社会,把握潮流,适于金融、财政经济方面工作,必有所造就。
日主为从格时的性格:
从分阴阳日干来看,阴日干,从格,柔顺之气。如果从官杀,并不是官杀的性格,具有被官杀制的性格,胆小、柔弱、顺从、娇柔、内向、活动性不强。
阳日干从官杀,把官杀的阳刚之气转到自己身上,胆大妄为专横。
如果不是从格,只是偏弱或偏旺:
阴日干偏弱,柔弱顺从。
阳日干偏弱,也是顺从,但骨子里阳刚不服的。
对于普通命局,男命旺些好,女命弱些好。
如果男命太弱不能成为从格,一生难成大器。如果行运时成为从格,也可富贵。如果命太弱不成从格,相对男命较好。太旺时,男命比女命好。
阴阳日干的从:
阳日干,只要有一点独立的根,都很难从。
阴日干,有点根也可以从。
火在未月为有余气,就不能从。
水在丑月也不从。
木在辰月也不从。
金在丑月,及四季土月都不能从。
五行生克制化理论
第一章 天干与地支的关系
1、天干与地支,地支与地支之间不直接论生克
2、天干之间看生克制化
3、地支之间看刑冲合害
第二章 论天干五行的互化
一、论天干相生
1、以相生为主,相生优先,有生而生,无生则克。
2、同性间生克力大,异性之间生克力小。
例乾造:
戊 丙 庚 戊
申 辰 午 寅
3、隔干相生和遥隔相生
例:
己 乙 癸 丁
丑 亥 亥 巳
甲戌 癸酉 壬申 辛未 庚午
52   62   72   82   92
丁与己遥生但临岁运时紧贴相生。
如壬申大运,己未流年79年,命运巳申合化水助日,岁支与年支构成丑未冲杀旺,时干丁火与年干己土则构成紧贴相生而助杀,此时,岁运身杀之力同增,故有晋升之喜。
大运辛未,流年己巳89年,运与年支又构成丑未冲,时丁与年己紧贴相生,又财杀双逢刃,财旺生杀,岁与命两巳冲两亥,日主由旺转弱,难敌旺杀,故断其年大灾。肾切除手术死里逃生。
4、五行连续相生及五行受阻的区分和判断
岁命运五行全,如果力量大致相等,则称之为五行连续相生或称之为五行流转有情。如果缺一五行或其中某一个五行的力量大小悬殊则称之为五行流转受阻。哪一个五行原神受阻,这个五行就要受克。根据喜忌和受克程度来判断吉凶祸福。忌神受克喜,喜神受克凶。如果喜忌神力量相等,也以吉断。
己 癸 乙 丁
丑 酉 卯 丑
壬申 辛未 庚午 己巳 戊辰
54   64   74   84   94
流年辛未91年,大运己巳,巳酉丑三合金局。但丑和未两支冲,局破,按合而不化论。食神生财,财旺生杀,杀化不了财(卯酉冲杀弱了),财越杀制印,此为生身之印被制,杀则趁日主衰弱之时攻身,故断此年日主有破财及官非之灾。实际此造是一个单位领导,因挪用公款亏本,事情败露而罢职并吃官司。
财杀旺,印弱,化不了杀。食神也偏弱又被旺财化,制不了杀。
甲 丙 庚 壬
辰 子 寅 午
丁丑 戊寅 己卯 庚辰
74   84   94   04
庚金生子月,不得令,天干无生无助,地支虚浮无根,日干弱极。丙火七杀,通根时支午火,近贴克身,年透财星甲木,通根日支寅木,近贴生杀,财杀两旺,五行失衡。幸时透食神壬水,通根月令子水,得令有力,可制杀护身而显贵。
行戊寅大运前的20年,家境贫寒,困苦不堪。戊寅运风光之极,20岁考取大学,92年升为副科级,93年升正科,94年正县级,可谓平步青云,己卯大运运气急剧下降,有破财、伤病、官非之灾。95、96年因工作失职而受经济处罚。98年又因涉嫌受贿停职审查至今。
财星逢两寅为禄,官杀丙火通根时支午火,枭印戊土通根时支午火和年支辰土,食神壬水得令,以月支子水为羊刃。由此可见,财星甲木独旺局中。五行相生的情况是:财星甲木生官杀丙火,因甲木之力大于丙火之力,甲木则越过丙火而制枭印戊土。相生的结果是:甲木生丙火则化去了与丙火相当的力量,丙火再以甲木相生之力和其本身的力量去生戊土,被生后的戊土之力则明显增大,但甲木被化去与丙火相等的力量后,仍有余力再克戊土,戊土则又被甲木耗去了一部分力量,其剩余之力又被日主化掉一点儿,这样食神壬水之力,便可与戊土之余力相抗衡,命局的五行便得以相对平衡,故以吉断之。
己卯大运,运支卯与命局中的年支、日支构成了寅卯辰三会木局,运支且与月支又构成了子卯相刑,命局中时干壬水与年干甲木原本为遥隔相生,因子卯相刑也就变成了紧贴相生了。甲木旺极,食神被甲木完全化去,甲木生丙火后余力再越丙火克戊土,虽连泄再耗,仍有余力,命局五行便出现了身弱财旺的失衡状态。故断此步大运有灾。
二、论天干相克
(一)贪生忘克,紧贴相克而不克
(二)制者有制则不制,紧贴相克而不克
乾造:
甲 戊 壬 癸
辰 辰 子 卯
己巳 庚午 辛未 壬申
65   75   85   95
日干壬水生辰月墓地,年月之支辰辰自刑,有甲木得刃而制戊土,所以辰辰相刑不以土旺论。子辰半合水局,月有戊土克制壬水,子辰半合水局本不能合化成功,但因年干甲木克制了月干戊土,所以日主得救,有子辰化水成功相助,日干以旺论。
运至庚午,流年庚申,与命局构成申子辰三合水局,又有子冲去午,月干戊土被年干甲木所克,此时命局一片汪洋,命主该年因溺水之灾,险些丧命。
运至辛未,流年戊辰,流年与命局之支三辰相刑,半合水局破。甲木无法完全制住戊土,月干、流年戊土七杀旺而攻身,此造又遭官非之灾,判刑两年。由此可见,紧贴之克若无制时,方可称之克力最大。
(三)制者得生,克力加大
乾造:
乙 丙 庚 辛
酉 戌 申 巳
乙酉 甲申 癸未 壬午 辛巳 庚辰
52   62   72   82   92   02
此造月干七杀丙火,以时支巳火为禄,又得年干财星乙木相生而旺克日干庚金,幸喜日干庚金支逢申酉戌三会金局为强根,又得时透比劫辛金相助,身旺至极,喜其丙火克耗,实为贵气,故此人在部队身居要职,兵权在握。此造明显取财官为用神,印比为忌。
(四)论隔干、遥隔相生
1、制者有化变相生
2、制者有耗克力减
3、遥隔相克,岁运再逢变紧贴之克
三、论天干相合
(一)天干相合合化的条件
1、基本条件
(1)相合两干必须紧贴。
(2)相合两干,必须有一干的坐支为合化的同一五行。
(3)两干相合,月支必须是合化的同一五行。若年干与月干相合,年支为合化同一五行亦可。岁运之干与命局中任何一干相合时,岁运之支必须为合化的同一五行,方可论合化成功。
(4)凡两干相合,月令不为合化的同一五行时,若恰与地支相合合化为同一五行,则亦可合化,因地支命局一般旺过月令。
甲己合化土,乙庚合化金,此两组两干相合,只要完全具备基本合化条件,就可按合化成功论。
如:
A、乙 甲 己 戊
      丑 戌 亥 辰
B、乙 庚 戊 壬
      酉 辰 午 子
C、丙 辛 庚 乙
      午 卯 辰 酉
D、甲 辛 丙 庚
      戌 未 戌 寅
大运:壬申 癸酉
           42    52
此造行壬申运逢己丑流年,年干甲木与流年干己土相合,两干紧贴,可合化成功。行癸酉运,流年己亥,合而不化。
E、乙 辛 己 甲
      丑 巳 丑 子
月支巳火,因火土同宫,故也按合化成功论。
2、特定的合化条件
丙辛合、丁壬合、戊癸合三组,除完全具备基本合化条件外,还必须具备它特定的合化条件,才能合化成功。
(1)两干相合,必须有合化的同一五行透干,亦称化神。即天干地支双重引化,此相合才能从化。
如  辛 丙 壬 甲
      亥 申 申 寅
(2)三组相合,在完全具备基本合化的条件时,虽不以合化成功论,但可按合化之五行所生之五行而论旺。
如:丙辛合化水,若天干五行无水时,丙辛合化水,则以水生之五行木而论旺。余仿此。
丁 壬 己 丁
未 寅 未 卯
(二)天干相合合化后如何与它干论生克
除日干仍以原五行与它干论生克外,其余以合化后五行与它干论生克
“凡相合两干均为被合之干,命、运、岁又无合化之同一五行透干,即使完全具备了基本合化条件,其合化之五行仍无法行使职能,只不过是相合两干相互牵制,不能与它干论生克,从而失去了原五行的作用。”P54(李顺祥《论干支关系》曾对此进行反驳)
(三)论天干合而不化
1、两干相合合化的条件不足者。
2、在命局中两干合化成功,但当岁运来临时,被合之干(丙辛、丁壬、戊癸相合皆为被合之干)若遇强根,此相合两干则按合而不化论。
3、若两干合化成功,但在命运岁中,其坐支(化神),被合或刑化为另外一种五行时,相合两干则按合而不化论。
如:
丙 辛 甲 壬
子 丑 寅 申
壬寅 癸卯 甲辰 乙巳 丙午
39   49   59   69   79
丙辛合化成功,但遇1948年戊子,命与岁支构成子丑合化土局,丙辛合化不成功;当乙巳丙午大运,被合之干丙火遇强根,按合而不化论。
4、命局中两干相合合化成功,若化神被冲,仍可按合化成功论。但若在岁运中化神再度遇冲而受损,此则不能以合化成功论。
5、主合之干受重创而不能作化神者
(四)论天干争合
1、两干夹合一干,为争合不合。
2、岁运天干与命局天干争合一干为不合。
3、天干争合遇下列情况仍按合化成功论。
(1)若命局按合化之五行从势者,仍可按合化成功论。
(2)两干争合一干,一远一近,远则退,近则合。
例:
坤造:
己 甲 甲 己
丑 戌 申 巳
乙亥 丙子 丁丑 戊寅 己卯
55   65   75   85   95 
此造年干己土与月干甲木合化为土,日干甲木与时干己土合化为土,此时月干甲木不是以合化后的五行独立地与其它干论生克,而是由于甲己的合化加大了己土对其它天干的生克力量。同样时干己土的力量也加大了,但日干仍以甲木与其它天干论生克。
此造未行大运之前以月柱甲戌为大运,我断其16岁前(1965,丙子运之前)多灾多难,穷困潦倒。因命局是从财格,此造16岁前,行甲戌乙亥运,甲己合化土多一个甲为争合不合,从格不真。从格不从则以正格断之,是身弱财多不胜其财之故。
第二步大运丙子,食神生财,子丑合化土,第三步大运丁丑,这两步大运从格最真,因此这二十年大运命主一帆风顺。
1966年丙午,从财喜食伤,岁和运都为命主所喜,在“文革”中呼风唤雨,一呼百应,当上了革委会主任。
1974年甲寅,甲己争合不合,甲又逢强根,出现了反从。但此时之反从为身旺,身旺财旺,财旺生官,一跃升为区委书记。
1984年甲子与年柱天合地合,此时从格多一个甲木为争合不合,形成了财多身弱之势,在水利工地上工作,因塌方而受伤。
戊寅大运,地支出现了寅木。逢流年1986年丙寅提升为副市长(此时地支有寅木,两甲木之强根,仍为身旺,财旺生官)。
己卯大运,甲木遇羊刃之地,甲己则不合。此时财旺而身稍弱,需借助于流年,流年帮身则好,流年克泄日干则不顺。1996年丙子,因子丑合土增加财力,财重身弱,此年不顺,由第一副市长调为人大主任。我断此人2000年退居二线,因此年庚辰财在流年遇强根,财旺生官,身又偏弱之故。
四、论天干互化的重要意义
天干五行的生克制化是评定命局吉凶的信息标志。“天干互化”就是指受生受克之五行对主生主克之五行的泄、耗谓之“化”。
1、泄(化)。若壬水生甲木,壬的力量小于或等于甲木时,壬水之力全部转化为甲木之力,甲木则为增加与壬水等同的力量,此即生者为泄,谓之“化”。
2、越级而克。
3、耗(化)。若庚金的力量小于甲木的力量,庚金的力量则被合部耗去,此即克者为耗。
五行生克的特征是生者优先,以生为主,无生则克。先生后克。
第三章 论地支
一、地支相合
(一)地支六合
条件:
1、地支六合没有节令的要求,只要两支紧贴相邻,并两支中有一支透合化之同一五行即以合化成功论。
2、地支六合无争合之说,凡紧贴之合符合合化成功条件的,其余与合化相同的地支,均作为合局加力论。(因地支通根不分远近?)
3、命局任何一支与岁、运之支相合均以紧贴之合论。
4、地支六合小于半三合、三合、三会局的力量。
5、子与丑合化水、午与未合化火的条件与其它六合局条件相同。若天干土水同透,按合化土论。
6、当地支六合具备合化条件时,而化神受制,则不能以合化成功论。
庚 己 壬 乙
寅 丑 子 巳
庚寅 辛卯 壬辰 癸巳 甲午
66    76   86   96  06
壬水不得令,自坐子水为根,子丑化土,身弱极。庚寅大运,逢74年甲寅,甲己合而不化,但己水化神受伤,子丑合化水成功。运行辛卯大运,逢76年丙辰,丙辛合化水不成功,岁命运构成寅卯辰会木局,己土又受乙木克制,仍以子丑合水论。行壬辰大运,子辰半合水局成功,子丑合应让位半三合局。
(二)论天合地合
天合地合必须分别论合化。如:癸巳戊申,虽戊癸合化火,但因两坐支巳申合化水,则应先论地支相合,但两支透干为戊癸,若化神癸水被克制,巳申不能以合化成功论,则可论戊癸相合,若命、运、岁天干有火透干时,就应论戊癸合化火成功。若有甲透干,因戊土受克制则不克癸水,故还以巳申合化水成功论。
若天合地合中,地合又是天干合化的同一五行时,天合仍可按合化成功论。丙子辛丑两组干支,丙辛合化水成功,子丑不按合化水或者土论。
坤造:
壬  戊  癸  乙
辰  申  丑  卯
丁未 丙午 乙巳 甲辰 癸卯
61   71   81   91   01
96年夫死;72年壬子、74年甲寅、75年乙卯、84年甲子都无灾。
(三)地支三合局
1、只要命岁运中三支相见,不论远近,不论季节,只要有合化后的同一五行,在命局或岁运中透干,均以合化成功论。
2、三合局是由长生、帝旺、墓地三支构成;若有旺支,可和其他生或墓支构成半三合局。
3、墓地半三合局的力量大于六合局的力量,中于生地半三合的力量。
(四)地支三会局
1、与三合局相同。
2、无半会局之论。
3、在命运岁中任何合局与三会局同时出现时均应让位于三会局。但所有合局都须让位于丑未戌三刑和辰戌丑未全的四库之冲。刑土局或会土局,也必须有天干透土方可论土局成功。
乾造:
戊 乙 己 辛
子 卯 亥 未
丙辰 丁巳 戊午 己未 庚申
55   65   75   85   95
65年大学;78、89、95三年有三次较大的升迁之喜。
(五)论地支合而不化
1、凡六合局、半三合局,其中有一支逢冲则散,不以合化成功论。
2、三合局、三会局,其中有一支逢冲,冲者照冲,合者照合。若有两支同时相冲则散,以破局论。
3、凡六合局、半三合局,若化神受制则不能以合局成功论。若三合局、三会局,化神受制了不能以合化成功论。但所谓化神受制,必须是在主克五行的力量大于六合局、半三合局、三合局、三会局合化之五行的力量情况下,才能以化神受制而不以合化成功论。
4、天干相合与地支相合,若地支之支为天干相合的化神,天干相合之干又为地支相合的化神时,应按天干合化条件的规定:两干相合,若地支中的化神被合化为其它五行,两干则以合而不化论。
二、地支相刑
相刑,不过见刑就以灾论。刑,只是地支五行的转化方式,刑吉则吉,刑凶则凶。
(一)丑未戌三刑。
1、相刑的条件:
(1)丑未戌三支全,天干必须透出戊己土,相刑方论成功,否则,只论相刑之象。
(2)丑未两支相见,若两支中,有一支干透己土;辰戌相见,若两支有一支干透戊土,则论冲不论刑,其力量相当于土的六合局。其未戌相见、丑戌相见皆不论刑,皆不论冲。
2、丑未戌相刑的具体应用:
(1)若四柱中丑未戌相刑条件不足(天干不透土,只一支或两支),若岁运补足条件时,则亦论刑成功。
(2)若四柱中三支全见,相刑成功者,岁运又重复出现一支或两支者,则称之为岁、运引发。
(3)丑未戌相刑之力,大于三合局、三会局的力量(辰戌丑未会土局除外),若丑未戌相刑与三合局、三会局同时出现时,凡与其相刑共支的其他合局、会局,要以相刑为主,均让位于丑未戌相刑。
(4)凡丑未戌相刑成功,则无破局。
(5)天干五合与丑未戌相刑,只有戊癸合化火时,化神才会发生矛盾,此亦以相刑为主,戊癸可以合化土论。
(二)寅巳申相刑。
1、相刑的条件
(1)寅巳相刑为火旺,但必须相刑两支中,有构成相刑,火旺,则刑去申金。
(2)巳申相刑有三种情况:
A、相生之意。巳与申相刑时,若有一支天干透土,同时还要其他天干必须透金,土旺生金,才以金被刑旺论。金旺才刑寅。
B、相克之意。在构成寅巳相刑的基础上,巳申相刑即火旺刑去申金。
C、相合之意。若巳申相刑,有一支干透水时,即为巳申相刑水旺生木,申就不冲寅。
(3)寅申相刑,实为相冲。在地支相冲中再论。
2、寅巳申相刑的具体运用:
(1)寅巳申相刑,不是循环相刑,寅巳相刑构成火旺的条件,则刑去申;巳申相刑构成水旺,则申不刑寅;巳申相刑金旺,则刑去寅。
(2)寅巳相刑,遇寅卯辰三会木局,寅午戌三合火局时,若寅巳申相刑为火旺,寅即以刑论,可以与寅午戌三合火局同时存在。若寅巳申相刑火旺,寅则可参加三会局,其它会局,合局均仿此论。
(三)子卯相刑
子卯相刑,实有相生之意,但也的确存在着相刑。
1、相刑的条件:
(1)子卯相见,必须命局或岁运中有甲木或者乙木透干,方论相刑成功。
(2)若四柱中子卯相刑条件不足,而岁、运补足了条件时,则也论相刑成立;若四柱中子卯相刑成立,岁运再出现子或卯时,则为岁运引发2、子卯相刑的具体运用:
(1)在命局中,若子卯都适量出现,则为木旺;
(2)在命局中,水多、水旺,子卯相见,天干不透甲、乙木,而透壬、癸水时,则称之为子刑卯。
(3)在命局中,木多、木旺,天干透出甲、乙木,而再透壬癸水时,则称之为卯刑子。
(四)自刑
辰、午、酉、亥自刑是辰辰、午午、酉酉、亥亥重见为自刑。不是四字全而自刑。
自刑的条件是自刑之本气透干,方能发挥相刑的效果。而以自刑的五行喜忌论吉凶。但若三支自刑时,命运岁之干透出同一五行即可。
三、地支相冲
地支相冲是方位之冲。最大特点是地支中藏干之间相互混战,最后以力量强弱定胜负。命名如寅申相冲,寅中藏有甲丙戊、申中藏有戊庚壬,而寅中每一个藏干可以克申中的藏干,在一定条件下,寅可以冲去申,申可以冲去寅。在相冲的过程中,本气和余气透天之干均受影响。子午卯酉四正冲,冲力最大,寅申巳亥四生相冲次之,辰戌丑未为四库逢冲,为本气之冲,并无胜负之分。
例,乾造:
壬 戊 甲 丙
午 申 子 寅
己酉 庚戌 辛亥 壬子 癸丑 甲寅
42   52   62   72   82   92
壬子大运,壬子流年发生何事?此年严重肾炎,花了八千多块钱才病愈。庚申流年,儿子因车祸丧命。
(一)子午卯酉相冲
甲 庚 甲 甲
申 午 子 子
辛未 壬申 癸酉 甲戌 乙亥 丙子
47   57   67   77   87   97
大运壬申,流年壬寅。参军。流年丙午,提升为副连长。癸酉大运,戊申流年,因财或者女人之事有官非,此年因妻有外遇,带枪回家击伤对方,受军纪处分,69年己酉被开除军籍遣送回家。
(二)寅申巳亥相冲
凡相冲两支,对本气或余气之干带来影响者,则为相冲的条件成立,否则不成立。
(三)辰戌丑未相冲
四库相冲只要辰戌相邻,干透戊土即可;丑未相冲只要丑未相邻,干透己土即可。辰戌丑未四字全的会土局,只要在命局和岁运有戊土或者己土透出,则为土的会局成功。
(四)合与冲的关系
何时合能解冲?何时冲则不合?
1、合不能解冲
就三合而言,三合局的某一五行,原为相冲之五行,合化后仍为相冲之五行,则合化后仍相冲,但合局冲而不散,而合局之支能将对方冲去。
2、三合局多冲则散。但仍需要视具体情况而定。如申子辰三合水局,遇午和寅来冲,实际是合局中子水冲去午火,三合局的申金被合化成水亦不冲寅,故此冲合局不破。但申子辰三合水局遇午和戌来冲即散(但必须是戊戌来冲,或辰支干透戊土,否则合局不散)。三合遇两支相冲,相冲两支必须构成相冲的条件,同时合局必须在减力的情况下,而且化神又被制才能破局。
3、合能解冲
子丑合,午冲则散,未冲不散。
寅亥合,申冲则散,巳冲不散。
卯戌合,酉冲则散。(辰冲不散?)
辰酉合,卯冲则散。(戌冲不散?)
巳申合,寅亥冲不散。
午未合,子冲则散,丑冲不散。
上述遇冲则散者,必须是在符合相冲的条件下,才能论相冲则散。
四、地支相害。
子未、丑午、寅巳、卯辰、申亥、酉戌相害。
害对合而言,为妨害之意。合为喜者,遇害则凶;合为凶者,遇害则吉。有合者,见害则为害;无合者,见害不论。领略了害之义,害之吉凶自明。
第四章 五行相对平衡是测命的最基本法则
对一个命局来说,不管它五行如何偏枯,只要能生存下来就是该人顺应自然而能生存下来的最基本的条件,随着岁运的变化,只要能基本保持这种生存条件,就能很好地生存,一切也都会吉顺,反之则不顺。
四柱五行的平衡状态是静态的平衡,为五行相对平衡参照的基点,就如同动和静一样是相对的。所以,当岁运转换时,命局中的静态五行也就随之发生旺衰、力之大小的变化进行新的五行互化,视五行是出现相对平衡状态,还是出现失衡状态。保持相对平衡就以吉顺断,出现失衡,就以凶断。其吉凶的轻重,则视之相对平衡与失衡的实际状态具体推断。
天干地支作用关系
一 、细论天干作用关系
一、天干
1、天干相生---泄
天干相生:甲乙木生丙丁火、丙丁火生戊己土、戊己土生庚辛金、庚辛金生壬癸水,壬癸水生甲乙木,这是五行相生。同时也是五行相泄,我们学习命理只看到生的关系是不行的,有生就有泄,生泄是同时存在的作用关系。生、泄只是占位不同、角度不同所产生的不同结果。我们把这种思维转换叫做太极转换。如甲乙木生丙丁火,站在甲乙木的角度看,是生丙丁火,站在丙丁火的角度上,是泄甲乙木,所以说,生泄是同时存在的关系。生就是被泄,泄就是受生,简单的一个甲木生丙火可以看出四个象。在我们的理论体系中,作用关系是用来看象的,并不是看旺衰的,所以说不可忽略每一个作用关系,一个作用关系出一个象。
2、天干相克---耗
天干相克:甲乙木克戊己土、戊己土克壬癸水、壬癸水克丙丁火,丙丁火克庚辛金,庚辛金克甲乙木,五行循环相克。克,很好理解,是金就克木,不必区分力量大小,只要发生作用关系就有象。克的同时就存在耗,与生泄的道理相同。耗的力量可以类象,不必看旺衰。
3、天干相合---绊---化
天干五合:甲己合化土、乙庚合化金、丙辛合化水、丁壬合化木、戊癸合化火。
天干相合都是克合的组合,其来源众说不一,可认为就是自然(详见:《命理过三关》例题集二、生从克来一文)。但从天干相合来说,它包含着四种关系,如甲己合,有甲木克己土的关系,有甲木绊己土、己土绊甲木,甲己合化土,甲随土化四种形式,什么时候论克?什么时候论绊?什么时候论化呢?不论是初学者还是当今的某些大师,没有一个能说清楚。翻开他们著作中的例子,就可以看出,一会论克、一会论绊、一会论化,没有一定规律。更有人用大量的佐证来论述什么情况下是克,什么情况下是绊,什么情况下是合绊。这些都是多余的。其实,这几种作用关系,并不是判断旺衰的,都是用来看象的,所有的关系都有象,一个甲己合能看出六个象来。在《命理过三关》的理论体系中,不用去争辩什么时候是克?什么时候是化?克是一个象,合是一个象,合化又是一个象。站在甲木的点位上是三个象,站在己土的点位上又有三个象,合起来一共六个象。单一的论绊或合化最多也只能看出两个象来,你少论了四个象,就少断出四条信息。这些就是困扰学命者排开八字不会说事或断事不细的症结。
4、概论天干
天干阴阳:
甲、丙、戊、庚、壬属阳。
乙、丁、己、辛、癸属阴。
天干五行:
甲乙属木、丙丁属火、庚辛属金、壬癸属水、戊己属土。
天干方位:
甲乙属東方、丙丁属南方、庚辛属西方、壬癸属北方、戊己属中央。
天干相合:
甲阳木己阴土合化土。
乙阴木庚阳金合化金。
丙阳火辛阴金合化水。
丁阴火壬阳水合化木。
戊阳土癸阴水合化火。
天干之相合即对家。互相干合,形成夫妻和合的状态。
天干相克:
庚辛金克甲乙木。
甲乙木克戊己土。
戊己土 克壬癸水。
壬癸水克丙丁火。
丙丁火克庚辛金。 
二、论天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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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天干相生:
金生水:庚辛金生壬癸水
水生木:壬癸水生甲乙木
木生火:甲乙木生丙丁火
火生土:丙丁火生戊己土
土生金:戊己土生庚辛金
天干相生以阴生阴、阳生阳,同性相生力量大一些。阴阳异性相生力量次之。阴阳相生与同性相生虽都是生的关系,但判断格局高低与应吉凶的大小程度上,是有区别的。具体还要参照坐支的气势来判断。
2、天干相克:
金克木:庚辛金克甲乙木
木克土:甲乙木克戊己土
土克水:戊己土克壬癸水
水克火:壬癸水克丙丁火
火克金:丙丁火克庚辛金
A、同性相克力量最大。
B、阳克阴力量大。
C、阴克阳力量次之。
(注:阳克阴因有合的关系,不论应吉、应凶都比较明显。如:甲木克己土,庚金克乙木等天干五合的组合,在这种情况下:① 八字命局以阴干为用神,应凶程度大。② 以阳干为用神应吉程度大。)
3、天干相合:
天干相合分远近,不合远来近优先。
相合结果只一种,没有化气皆为绊。
从化有根不可化,只看组合把象观。    
甲己合化土:为中正之合,循规蹈矩,重信讲义,多信奉佛道宗教。
乙庚合化金:为仁义之合,刚柔兼备,能曲能伸,多信奉佛道。
丙辛合化水:为威制之合,女命金水多再逢丙辛合,多有外情而不贞。
丁壬合化木:为仁寿之合,又称淫仪之合,视命局组合高低而论,主酒色荒淫,婚姻不顺。
戊癸合化土:为无情之合,老少之合,男女俊秀,多主婚姻年龄差距大。
天干相合,没有合化,全以合绊论,只是用来提取易象。
A、天干相合没有合化,只有合绊。即使合化,从化五行也按原五行与其它五行论生克,所以没有合化。
B、天干相合是阳克阴的关系,应吉应凶的程度大而明显,特别是岁运与命局发生天干五合时,一般都有事情发生。
C、岁运与命局发生天干相合时,要看谁是主合,谁是被合。
根据干支作用关系图的规则:
① 年时临阴干向里作用以合绊论。
② 年时临阳干向里作用以克合论。
③ 月日发生天干五合论克合也论合绊,克应克象,合绊应合绊象,可分开看。
④ 流年与大运发生天干五合时相互作用论。
⑤ 流年与命局发生天干五合时,按流年克合或合绊命局论。
合化的条件相当严格,多数都难以成功,成功与不成功,都可以看出很多象来。笔者从《子平真诠》中悟出很多东西,如合化是什么象?合而不化是什么象?配上六亲是什么象?二甲争合一己,甲是日主,己是财星,又是什么象?等等。这些象,我们都不能忽视,都要考虑进去。读者会在实例中,体会到象的看法。用几句话,是讲不明白的,因为象是从命局整体分析中得来,所以读者须从书后的实例中参悟。    
4、天干帮扶
印比是帮扶的一组,印印、比比以帮扶论。
5、天干耗泄
我们都知道,天干的作用关系是生、克、合。但这只是表面的作用关系,其实天干的作用关系还有耗、泄,在每一位研习命理者的印象中,只有生克的力量是最大的,其实这是错误的,片面的理解。耗泄的力量决不比生克的力量小,耗泄的作用也是很大的,很关键的。
天干作用,有紧邻贴身之生克耗泄;隔干之生克耗泄;遥隔之生克耗泄;阴阳相生克耗泄等。生克耗泄,是决定日干旺衰的标准之一。
① 紧邻之生克耗泄:不分阴阳,紧邻之生克耗泄,力量最大。
② 隔干与遥隔的生克耗泄,没有作用。五行没有“隔山打牛”的本事,故隔干不论生克耗泄。
③ 天干的合化,基本没有合化成功的,皆以合绊论断。合绊可以相互作用,如甲己合,甲合绊己土,同时,也可论己土合绊甲木,表面上是没什么区别,但他们所表现的“易象”,却是不同的。
以上也只是表面的作用关系,天干还有深层作用关系—组合。
如紧邻之生克耗泄:不分阴阳,紧邻之生克耗泄力量最大。也要分清组合后的具体应用,如果是年干生克耗泄月干,对于判断月干的旺衰简单明了。如果是月干生克耗泄日干,就要先考虑年干对月干的生克耗泄作用,看月干到底是否有能力,对日干产生生克耗泄的作用。如年甲、月己、日辛这样的组合,如果日主弱,须要己土来生,虽然规定贴身紧邻生克耗泄力量大,但此时的己土先受制于甲木(含克与合绊两种作用关系),就无法充分发挥生辛金的作用,其余组合可类推。
根据作用关系图的天干作用规则,生的组合位置不同,作用关系也不同。在命局中被生五行居年时,以泄论。居月日以双重作用关系论。但在判断五行旺衰时,以印比为一党,不考虑泄的关系,待旺衰确定下来以后,在提取六亲信息时,再看作用关系,从中提取易象。同样财、官、伤为一党,根据位置的不同,要视命局具体情况,具体定生、泄的作用关系。
6、天干遥象
在命局中年日、月时、年时三种遥象。在《过三关》的首篇即已规定,干支隔不作用,这是在分析旺衰时的规定。旺衰一旦确定以后,遥象也要参考。遥象虽然相隔,待岁运引动时,就变成直接发生作用关系了。盖流年如六爻之动爻一般,可以与命局中各个字发生作用关系。
三、论地支
地支
地支阴阳:
子、寅、辰、午、申、戍属阳。
丑、卯、巳、未、酉、亥属阴。
地支五行:寅卯属木、巳午属火、申酉属金、亥子属水、辰戍丑未属土。
1、地支相生---泄
地支相生:寅卯木生巳午火、巳午火生辰戌丑未土,辰戌丑未土生申酉金,申酉金生亥子水,亥子水生寅卯木,这是五行相生,同时也是五行相泄,道理与天干相同。
时下,有人说,未戌土当火看,脆金的力量大于巳午火的力量。辰丑土当水论,不克水反而作为水的根。海义《命理过三关》没用这种说法,本体系土就是土,是土就生金。是土就泄火。是土就克水。也没有什么库根,余气根的说法。如什么辰月有木的余气,辰中藏木可以论木根,未为库根等都不用,土就是土,不能混同为火、水、木、金其它四种五行。现在,更有人说,辰是火之近气按火论,此论更是大谬,不辨可知其错。此糟粕不去,很难认识五行生克本来特性。把五行生克搞得越来越复杂,已经失去了五行的本来面目。(详见:《命理过三关》例题集一、论四墓库一文。)
2、地支相克---耗
地支相克:亥子水克巳午火,巳午火克申酉金,申酉金克寅卯木,寅卯木克辰戌丑未土,辰戌丑未土克亥子水,五行循环相克。克、耗同时存在。
3、地支六合---绊---化---生克
地支六合:寅亥合木、卯戍合火、辰酉合金、巳申合水、午未合土【火】、子丑合土【水】。
地支六合有三组生合:寅亥合、辰酉合,午未合。三组克合:卯戌合、巳申合,子丑合。
生合:生、泄、合、绊、化一共五种关系。
克合:克、耗、合、绊、化一共五种关系。
4、地支六冲---克---燥湿
子午冲水克火
卯酉冲金克木
寅申冲金克木
巳亥冲水克火
辰戌燥湿冲
丑未燥湿冲
凡冲就有动象,存在克就按克论。土与土相冲根据组合不同,分越冲越旺,越冲越弱两种。
本体系命局没有冲掉、冲去、冲没、冲旺、冲弱的说法。根据组合不同,可分主冲、被冲两种形式。岁运引动,可分旺神冲衰和衰神冲旺两种说法。
地支逢六位相冲,其数亦有六。
一、子午冲:一生不安,多情奔波。
先天的乾坤相对,乾为寒,坤为温热,是寒暑的往来。乾动坤静,动静结合,先天乾在午位,坤在子位,子为墨池,在北方属水,其色黑。午为烽火,在南方属火,其色赤黄,相互对持,故为相冲。
二、卯酉冲:背约失信,情色纠纷。
先天日出之门,日落之户,日升日落,光线暖昧,名曰咸池,人多艳事。卯为乙木,位正东,其色青。酉为寺钟,位西方,其色白。卯酉相互对立,故为相冲。
三、寅申冲:走动冲动,好管闲事。
寅为天市,申为天关,善经商而致富,书曰:天干有甲庚,地支有寅申,必行商做贾。寅又为广谷。申为名都,为大驿,人烟集密,道路通达,驿为客栈,做生意之所。故八字占者善经商,一生走动多。寅位东方,其色青,申位西方,其色白,是方位相互对持,故相冲。
四、巳亥冲:爱管闲事,易生口舌。
巳亥乃先天巽艮相对,亥水之阴纵巳火之阳,日行南则风从北来,日行北则风从南来,巳亥冲而为风。巳为大驿,集市客店,主奔波走动。亥为天河,又称为悬河。奔流涌动,高悬在天,故有悬河之称。
五、辰戌冲:克妻伤子短寿,工作变动无常。
辰为草泽,太阳方生之时,戌为烧原,乃日落以灭。徐乐吾前辈曰:“辰为伏水,戌为藏火,辰生长之力最强,戌土秋冬之间,萧杀之时。故为相冲。柱中戌多之人好斗,昏囤。因戌内藏火土,燥而亢,最无生意,以其性质不润也。”
六:丑未冲:事多阻逆,办事不顺,性内向而不善言。
丑为柳岸,未为花园,丑为金库,未为木库,先天其位相对,后天亦相对,故相冲。
丑为道教,未为佛教。占者必究佛道,禅法丹鼎,命卜星相。丑未冲土气松动,吸水生木。寒热相交,其气润而藩实五谷,利物济民。
秘藏《批命大全》善本载曰:冲者,动也,格也。其法以十二地支环列,阴阳各相对,为冲,即反吟之例也。凡冲主身有攸往,冲时:主宅有动移。凡冲主动移,返复不宁,冲即主动,无须专主。
子午冲:道路驰逐,男女争交,某为变迁,举动差失。
卯酉冲:分共失脱,更改门户,乘阴临合,淫仪奸私。
寅申冲:邪鬼做崇,夫妻异心。一生奔波,善长经商。
巳亥冲:顺求逆来,重求轻得。劳心劳神,易生官非。
丑未冲:兄弟两意,谋望无成。事多阻逆,崇信佛道。
辰戌冲:悲喜不明,手下背信。工作多变,易招邪崇。
地支相冲,主要是对天干起到损益旺衰的作用。冲,也是有条件的,即:两个相冲地支的本气必须透干。
如:壬午与丙子例。
又丙寅与庚申冲,此冲因寅申冲,寅木受伤,进而影响寅中所藏丙火之旺衰,故此冲也成立。也就是两个相冲五行在本气不透干时,有支中藏干透出也会影响其旺衰,所以此冲亦成立。如无本气透干,其力不显,待岁运引发,其力方显。吉凶也最明显。最明显的是天克地冲,三支冲一支,两支冲一支等。祸福最验。
《滴天髓》云:“天战尤自可,地战急如火。”地战即冲也,可见相冲为福为祸的利害程度。时下有书曰:冲去喜神为凶,冲去忌神为吉等等。这些都要看五行是否相对失衡,冲忌,若五行失衡,何能言喜?冲喜使五行相对平衡,何来之凶?所以冲喜冲忌之说应活用。如冲去忌神,也要看给日主带来什么影响,如果力量相差悬殊,再次失衡,亦难言吉。变化万千,贵在相对平衡。
冲的条件若没有构成,多为动象,大动小动?哪方面动?这些,需综合分析,读者在本书实例中,可得到启发。
如果本气透干相冲方能成立,那壬子冲午或壬午冲子,或丙午冲子,或丙子冲午等将如何判断呢?《滴天髓》云:“旺者冲衰衰者拔,衰者冲旺旺者发”,因本气透干就是旺的表现,就比本气没有透干的要旺,所以本气透与未透是决定地支旺衰的主要条件。
相冲,不可言冲去或冲掉,冲是地支之间生克表现形式,进而影响天干的旺衰,导致命局的相对平衡与失衡。
如果冲与合同时出现,冲以冲来论,合以合来论。原局没有合解冲或冲解合之说,冲解合,合解冲是岁运的事,与原局无关。原局中如果冲与合都成功,以合论,特别是天地鸳鸯合。合化成功以合化后的五行与他干论生克。干支同理。
5、地支三合
申子辰合水局
寅午戌合火局
巳酉丑合金局
亥卯未合木局
地支三合所包含的作用关系有生、克、泄、合、化五种,都要单独取象。如:
申子辰三合,有人论合成一片大水,申辰都化成水啦,这种思维很害人,合成水后水旺极,只论一个水旺的象,忽略了很多作用关系,就会少断很多信息。申子辰合局根据组合不同有很多作用关系,如申子辰合局是这种组合辰土克子水,照克不误,这个关系不论,就会少断一条信息。申金生子水一个象,子水泄申金又一个象。这些必须分开看。
申子辰合局有六种组合:
申子辰
申辰子
子申辰
子辰申
辰子申
辰申子
组合不同,作用关系就不同,都要单一取象。
三合局中存在半三合,如申子为生地半三合,子辰为墓地半三合,申辰为拱合。都要看作用关系,并从中取象。余者类推。
地支三合:
申子辰三合水局:四正子为水,所以属北方位。
亥卯未三合木局:四正卯为木,所以属東方位。
寅午戍三合火局:四正午为火,所以属南方位。
巳酉丑三合金局:四正酉为金,所以属西方位。
地支三合为四正。而四正就是東西南北的中心。子是北,午是南,卯是東,酉是西。因為土是在中央对着四隅都有关系,所以只有土沒有会局。地支之間每隔三個位即三合。三合,成為一家团圆的状态。地支三合,就是如前表所述,三合相会,才会变成三合会局,倘若只有二支的話,必須混合四正(子午卯酉)的時候,才能称之为半合。可是二支之中,也沒有四正的地支時,就不能成为半合。例如,命運式中有申、子,但沒有辰的話,就变成水局半合。可是沒有子的四正,而只有申、辰的話,就不能當作水局半合。这点必須要注意。
6、地支三会:
寅卯辰三会木局
亥子丑三会水局
巳午未三会火局
申酉戌三会金局
理法与三合相同。
7、地支三刑:
地支三刑只要三字全就论刑,地支三刑与地支三合道理相同。
三刑分三刑见贵和三刑见灾两种。什么情况是三刑见贵?什么情况是三刑见灾呢?
有如下几种:
三刑见灾:
用神被制(克、泄、合绊、化)
忌神逢生。
三刑见贵:
忌神被制(泄、克)
用神逢生。
子卯相刑:子水为用神,卯木泄子水,三刑见灾。
卯木为用神,子水生卯木,三刑见贵。
子水和卯木都是用神,子水生卯木为贵,卯泄子为灾,命主灾、贵同见。
子水和卯木都是忌神,卯木泄子水为贵,子生卯为灾,命主灾、贵同见。
寅巳申三刑:看何为用,何为忌。用被制、忌逢生见灾。忌被制、用逢生见贵。
丑未戌三刑:丑未冲,丑戌刑,辰戌冲,辰未刑,丑戌辰未单独一字见三个都可论刑,如三辰、三丑等。
土为忌神三刑见灾。
土为用神三刑见贵。
土为忌神弱逢刑见贵有灾。
土为用神弱逢刑有灾见贵。
岁运命构成三刑,要看土在命局旺衰。土本来旺,越刑越旺。土本来弱,越刑越弱。年月、月日为旺。日时为弱。年或月逢火也以土旺论。
地支相刑:
寅、巳、申---三刑,无恩之刑。
命局有此刑者,性情冷酷,薄情无义,有叛逆的傾向。
男命有此刑,必招怨仇,杀伤,械斗等灾祸。
女命有此刑,必招流产,离婚,伤残等凶灾。
論男女命,命帶寅申巳三刑全,必出生寒微,异地凶終。
丑、戍、未---三刑,持勢之刑。
命局有此刑者(日干非土金者尤验),持势猛进,易受挫折,
易成易敗 ,身体衰弱,夫妻互相敌视等凶兆。妇女变成孤独。
不论男女命,命帶戍丑未三刑者,必出生寒微,終必病亡。
为旺盛之极,全滿而缺变衰弱,這是五行的理法。
俗称四惑十恶,就是三刑,順行四位叫四惑,逆行十位叫十恶。
子、卯---相刑,无礼之刑。
命局有此刑者,好色淫乱,卑鄙無恥有色情之傾向。
不论男女命,命帶此刑,性情残暴,不守礼法。
不论男女命,命帶子午卯三刑全,必出生寒微。短寿之兆。
午刑午、酉刑酉、辰刑辰、亥刑亥---自刑。
命帶此刑,缺乏独立精神,做事不能有始有終。
敌视他人,喜組党派。
自私自利,內心阴险,自謀发展,只可共患難,不能共享福。
太过旺盛而变成刑,本身就會損害家門,游荡及離家出走。
杂刑:
命帶杂刑,其凶兆較自刑輕,但杂刑兩組其凶兆亦重。
命帶杂刑,終必从事违法之职业。
8、地支相害:子未相害、丑午相害、寅巳相害、卯辰相害、申亥相害、酉戍相害。
相害,互相对峙斗争,在恩惠中產生仇恨而引起的灾害。大部分的人會患神經系統的疾病,当然對家庭也會招來禍害。地支三合团结和合之意,但其他的地支會來相克,結果在和平中就有仇害產生。
9、地支相破:子酉相破、寅亥相破、辰丑相破、午卯相破、申巳相破、戍未相破。
所謂地支破就是會散會破的意思。依序的數了十二地支而第十支位就是破。例如,从子依序数到十位数就是酉,从午依序的数到十的話,就是卯。所以子和酉就是破,而从午算的卯也是破。这种狀况,和十二地支三刑,在世俗上,被称为四惑十恶。所以男女夫妻,倘若相生,而差四岁或十岁的話,這是最惡劣,且属于不相生。
八字干支间的作用原则
八字干支间的作用
1、八字间的作用,首先是发生在“同柱”的那一对干支之间,即天干与其坐下的地支中的“藏干”之间。例如:某柱干支为“甲戌”,而地支“戌”中藏干为“戊、辛、丁”,那么干支间的作用存在着“甲与戊”、“甲与辛”、“甲与丁”三对矛盾,当我们论及“戌”这个柱的干支间的作用时,实际上同时包含了上面说的三种情况。
2、地支藏干除了与“本柱天干”发生作用,还与其它柱的天干发生作用,但这种作用是有条件的,关键是看“藏干”是否能从其藏身的地支中“透出”。能透出,则与它干发生作用;不能透出,则与它干不存在作用。
评估藏干能否透出的标准是:
① “干”生“藏”,能够透出;
② “干”同“藏”,而“藏爻发动”,能够透出;
③ “藏”生“干”,不能透出;
④ “干”克“藏”,不能透出;
⑤ “藏”克“干”,能够透出。
例如上面说的“甲戌”,戌中藏“戊、辛、丁”三个天干,“甲”木克“戊”土,属于“干克藏”,“戊”土不能透出;“辛”金克“甲”木,属于“藏克干”辛金能够透出;“甲”木生“丁”火,属于“干生藏”,丁火能够透出。
3、天干之间的作用也是无条件的,但主与客、主动与被动是有区别的。
① 旺相的天干为主,休囚的天干为客;
② 发动的天干为主,安静的天干为客。
4、地支之间不论生克只论合、冲、刑、害。
5、地支之间作用的主客关系与天干同。
八字的作用形式及原理
八字诸元素间的作用主要包括:生、克、制、化、扶、抑、合、冲、刑、害。
其中,发生在天干之间的有“生、克、制、化、扶、抑”六项;同时发生在天干和地支间的有“合、冲”两项;发生在地支间的有“刑、害”两项。
1、相生:
即甲生丁,丁生戊,戊生辛,辛生壬,壬生乙,乙生丙,丙生己,己生庚,庚生癸,癸生甲。特点是阴阳属性相异,是一种事物向另一种事物转化的关系。
2、相克
即甲克戊,戊克壬,壬克丙,丙克庚,庚克甲;乙克己,己克癸,癸克丁,丁克辛。特点是阴阳属性相同,是一种事物取代另一种事物的关系。
3、相制
即通过相生来制服克我之物。如金能克木,但木能生火以克金;火能克金,但金能生水以克火;水能克火,但火能生土以克水;土能克水,但水能生木以克土;木能克土,但土能生金以克木。这是克制与反克制的循环,是相互制约又相互依存的生物链。
4、相化
即通过相生之物来化解相克,亦即通常所说的“通关”。如金克木有水则通关,它反映了事物的“贪生忘克”的基本属性。
5、相抑
即五行凡相生者必相抑。如,木生火,则火便要受到木的制约,木尽则火灭,此为“木抑火”。其余乃火抑土,土抑金,金抑水,水抑木。
6、相扶
即引动。如水生木,则木能引动水,使本来安静的水“动”起来,由静态变成动态,此为“木扶水”。其余乃水扶金,金扶土,土扶火,火扶木。
7、相合分“天干合”与“地支合”两种。
① “天干合”为正合,反映了阴阳对立统一规律。既有“化解”的作用又有“化生”的作用。“化解”是将本来相克的五行变成不相克并达到和谐;“化生”是转化成另外一种新的物质。以“乙庚合化金”为例,庚为金,乙为木,二者属性相克,位置相对,阴阳相异,通过“相合”而构成了既对立又统一的“太极”并化生为新的物质---“金”。值得说明的是,此“金”已经不是原来的庚金了。天干合包括:甲己合化土,乙庚合化金,丙辛合化水,丁壬合化木,戊癸合化火。天干的“合”与“化”是无条件的,不象有的流派说的,天干合化需要有地支接引才行。我在实践中从不论什么需要地支接引的,准确率丝毫没有受到影响。
② “地支合”又分“地支六合”、“地支三合”以及“地支三会”。“地支六合”,即“子与丑合”、“寅与亥合”、“卯与戌合”、“辰与酉合”、“巳与申合”、“午与未合”。各家均讲“合化”,但细究之下,由于 “地支六合”根本不具备构成“太极”的条件,所以我在论命时只论其合而从不论其化。我的理解是,“地支六合”乃“联合”、“联盟”之义,其作用是使双方得到加强,但相合之后,双方的性质都没有改变。
比如“子与丑”合,会使“子”和“丑”的状态都得到加强,但相合之后,“子”还是“子”,“丑”仍然是“丑”。“地支三合”,即“申子辰合水局”、“亥卯未合木局”、“寅午戌合火局”、“巳酉三合金局”。乃“五行专气”之合。因为“申”为水初生的状态,“子”为水鼎盛的状态,“辰”为水返本还原的状态。因此三字缺一不可,“半合”之说,已入歧途。
“地支三会”,即“亥子丑会水”、“寅卯辰会木”、“巳午未会火”、“申酉戌会金”。乃“乘旺”之合。因此三字中须有一字为月支方可。
8、相冲
分“天干四冲”和“地支六冲”两种。“天干四冲”包括:甲与庚,乙与辛,丙与壬,丁与癸,共四对;“地支六冲”包括:子与午,丑与未,寅与申,卯与酉,辰与戌,巳与亥,共六对。构成“相冲”的条件有二:⒈在太极图上处于对称的位置;⒉阴阳属性相同。故相冲又称“对冲”。
“相冲”的结果有“冲动”和“冲破”两种,主要由双方的旺衰决定。旺相逢冲论其变动,休囚逢冲则不仅要论其变动,更要论其是否被“冲破”。
“冲动”有三种形式:子午卯酉冲为“地域之冲”,主位置方面的移动;辰戌丑未冲为“职业之冲”,主职业方面的改变;寅申巳亥冲为“职地之冲”,既会发生职业方面的改变,也会发生位置方面的移动。
9、相刑
包括“子卯之刑”、“寅巳申三刑”和“戌丑未三刑”三种。“相刑”主牢狱伤灾。至于为什么会“相刑”,“相刑”之后为什么会出现如此严重的后果,众说纷纭至今没有令人信服的解释。
子卯之刑即,子刑卯,卯刑子;无礼之刑。
寅巳申三刑即,寅刑巳,巳刑申,申刑寅;无恩之刑。
未丑戌三刑即,未刑丑,丑刑戌,戌刑未;恃势之刑。
10、相害
包括有子与未、丑与午、寅与巳、卯与辰、酉与戌、申与亥,共六对。“相害”即相互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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