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洞头区实验小学2018年一年级招生公告 遵照洞教基〔2018〕83号《2018年洞头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文件精神,我校2018年一年级新生招生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招生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招生对象 1.入学年龄:2011年9月1日—2012年8月31日出生,年满六周岁适龄儿童。 2.第一批次(凭户籍报名):户籍在本校施教区(新城社区、小朴村、大朴村、小三盘村、九厅村、下尾村、阜埠岙村、擂网岙村、大岙村、西山头村)的适龄儿童。 3.第二批次(凭房产报名):父母或本人在本校施教区有房产(以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为依据)的适龄儿童。针对提供房产报名时出现的特殊情况,请网络查询并参阅《2018年洞头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附件5》处理。 4. 当第一批次(凭户籍报名学生)中申请就读人数未超出招生学校空余学额时,全部录取,并接受第二批次(凭房产报名学生)的申请;当申请就读人数多于招生学校空余学额时,则以电脑派位(抽签)等随机方式予以招收。 、报名程序与时间 1.第一步——网上登记:即日起至7月6日18:00,请扫描最下方二维码,完成网上登记。(一个身份证号只允许提交一次,如资料有误可现场核实时修改) 2.第二步——现场报名: 第一批次(凭户籍报名):7月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第二批次(凭房产报名):7月8月(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携带材料 第一批次(凭户籍报名):①户口簿(原件、复印件);②幼儿园学籍信息表;③儿童预防接种证。 第二批次(凭房产报名):①户口簿(原件、复印件);②幼儿园学籍信息表;③父母或本人房屋产权证明(原件、复印件);④儿童预防接种证。 、现场报名地点 温州市洞头区实验小学(海虹路2号)教学楼一楼 、其他说明 1.户口本复印包含首页、户主、父母、入学儿童等几个页面。 2.适龄儿童户籍迁入施教区时间及房屋产权证明有效时间截止到2018年6月30日。户籍于2018年6月30日之后迁入的学龄儿童和未按规定时间报名的施教区户籍适龄儿童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3.2011年9月1日之前出生的学龄儿童报名时,需提供教育行政部门同意暂缓入学的证明。 4.属于洞教基〔2018〕83号文件规定照顾、安排对象,到区教育局招生办公室(教育科)登记并提供相应材料,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5.家长提供入学证明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弄虚作假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后果自行承担。 6.其他未尽事宜请网络查询并参阅《2018年洞头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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