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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来西亚首相署从90个机构减至26个

 刘植荣 2018-07-02
 
 

从2018年7月1日起,9个原属首相署管辖的机构,转由向国会负责。

《星报》报道,这些机构包括人权委员会、选委会、反贪会、总稽查署、公共服务委员会、教育服务委员会、司法委任委员会及检察署(Public prosecutor's office)。

检察署将全权负责检控,而原有的总检察署则会把检察权力,划至新成立的检察署。他们从今天开始向国会负责。

废除10个机构

政府首席秘书阿里韩沙在6月26日致函首相署,同意废除10个机构、解散19个小型机构或办公室、合并5个机构及重组40个机构。

这包括废除国家教授理事会、国家创新机构、印裔群体特工队、公务员传递单位及TN50秘书处等。

此外,陆路公共交通委员会已转入交通部管辖。

另外,法律援助部门和国家报穷局将合并,安置在法律及司法部管辖。

希盟政府也会废除部长级别的特使,而南亚基建特使三美威鲁今年末任期结束,就不会获得延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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