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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验保险公司续保“良心”的时刻到了~

 昵称57302666 2018-07-02


各位,还记得19号文里负面清单里第二十四条么?

“费用补偿型医疗保险,为追求营销噱头,在严重缺乏经验数据、定价基础的情况下,盲目设定高额给付限额,并在短期健康保险中引入终身给付限额”“连续投保等长期保险概念,夸大产品功能,扰乱市场秩序。”


简单说:一年期就是一年期,里面不能写终身给付限额,不能保额和保费严重便宜,不能用“连续投保”的概念偷梁换柱当“保证续保”


7月1日起,各家公司对不符合19号文规定的产品纷纷下架,而在合同里有约定终身给付限额的医疗险(如友邦康惠,人寿康悦等)也调整了条款,把终身限额删了。


在以前,大家都不能约定保证续保时,“终身给付限额”就像保险公司变着法子,给消费者一枚续保的定心丸,别说,这定心丸可真有效。


那么,现在定心丸没了,咋办呢?还能顺利续保吗?


Kathy认为,能不能顺利续保,看的还是保险公司本身,它给您续自然能续,它若限制续保条件,那您也无可奈何,只能换了它。删除终身给付限额若保险公司依然秉持着为客户考虑的良心做事,给予顺利续保的话,对发生过理赔的消费者来说反而是好事,因为没有限额啊!


既然如此,就更加要仔细挑选一年期医疗产品了。如何挑选呢?


大家不妨再看回二十四条,我们可以根据银保监爸爸的建议,根据“经验数据、定价基础、合理保额”三者来选择一年期医疗险。


经验数据:保险公司的经验数据我们看不到,而消费者的经验却是能接触到的。问问周边有理赔过医疗险的人,问问从业时间长的代理人,该公司以往对理赔过客户的续保是如何一个做法,总是能知道的。这种口碑文化,也是个别公司塑造自身品牌价值的方法之一(别和我扯品牌价值不该消费者付钱这种鬼话)


定价基础:同样,保险公司应该如何定价才是合理的,我们也无从得知。但是过于低廉的价格,严重偏离其它公司定价的价格,是否值得我们打个问号呢?你别说自己是短期亏钱做市场,我们要的是以后也能顺利续保。


合理保额:人人都希望保额越高越好,可对于医疗险来说,保额太高只是噱头而已,如镜花水月可望不可及。之前见过一个产品年度限额800万,想象一下,在国内治疗,扣除医保和免赔额后,能用到这个限额的人~~请问还能活着吗?提高免赔额来提高保额,对消费者来说是得不偿失的,免赔额越低,使用几率越高,比虚无缥缈的高保额更合理一些


我相信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群众的经验是值得借鉴的,尤其是续保经验。


Kathy作为群众之一,也碰上了这么一个不靠谱的续保。真是让人怒了,类似这种产品的续保条件,银保监爸爸就该严查它!无图无真相,上图:




没见过这么坑爹的续保,要确认去年没有发生过理赔,要重新做健康告知,你咋不飞呢!!


如果发生过理赔呢?不能续保,只能重新投保,若能过,也要重新算等待期,我~你说我还能说什么?


是什么公司什么产品我就不点名了,这是互联网产品,Kathy曾见很多公众号推荐过。这款产品卖了好几年了,保障全面(涵盖意外、意外医疗、疾病住院报销,用于过渡期是非常不错的),价格低廉,颇受欢迎,没想到,现在相当于只能赔一次,果然只能做过渡期保障了~如银保监所说:缺乏经验数据是不行的。


路遥知马力,日久见“良心”。


一年期医疗险的能不能顺利续保,还是得看保险公司的“良心”啊!

什么?您说无法判断有木有良心?

那建议您去了解一下该公司过往的续保做法吧!这些还是比较容易了解到的,而且也能有真实数据可参考,例如某某人的理赔经历等等。


王阳明说要“致良知”,我改一下:“致良心”,以此送给保险公司与保险行业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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