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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纪委“嵌入式”监督环境执法

 文武南拳 2018-07-03

  中国江苏网5月16日讯 近日,泰州市环保局组织执法检查组,对高港区部分企业进行突击夜查。与以往不同的是,市纪委监委第二十派驻纪检监察组派员全程参加,对环境执法工作进行“嵌入式”监督。

  当夜的检查从晚上9点持续到12点。检查中环保执法人员发现,3家被查企业中,2家企业治理设施运行正常,1家企业废气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环保执法人员当即在现场进行笔录,固定证据,并对企业相关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在泰州市纪委监委第二十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顾贤卫看来,此次随同检查收获颇丰。他说,通过现场观察学习,熟悉了环保部门执法流程,掌握到很多环保执法专业知识,并初步了解了区域环境状况。

  类似的随同检查,在泰州将成为常态。近期,泰州市委生态环保办、市环保局、市纪委监委第二十派驻纪检监察组联合出台的《2018环境执法提升年“五三”行动计划》,创新提出在环保工作中引入纪委“嵌入式”监督,推动提升环境执法。

  《“五三”行动计划》明确,今年是全市环境执法提升年,将按照“源头严控、过程严管、后果严惩”和“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要求,坚持重典治污,始终保持严厉打击环境违法的高压态势。

  “提升监督效果,必须找准监督工作的切入点。”市纪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嵌入式”监督模式特色在于执纪监督位置前移,将监督工作嵌入到环保工作的案件执法、查处、执行以及移送处理等全过程,通过充分发挥派驻纪检监察组的“哨兵”和“探头”作用,做到精准发现、精准施策、精准解决。

  据介绍,下一步,市纪委监委第二十派驻纪检监察组将会同市环境执法局对各地执法工作情况进行督查,还将对环境执法工作不力的进行现场督办;并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全程监督,探索形成权责清晰、流程规范、风险明确、预警及时的“嵌入式”监督机制。

  泰州市环保局局长钱忠认为,“嵌入式”监督制度建设带来的叠加效应,有望为泰州市提升环境执法提供强大支撑。纪委监察派驻组与环保工作的深度融合,在进一步严把廉政关口的基础上,更有助于深化规范执法行为,尤其是对环境执法不作为、乱作为等行为的“在线”监督,可全面提升环境执法质量和效率。(张仲明 李苏宁 印锋 王昌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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