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一家公司很简单 为啥注销却这么烦?
流程多,烦! 耗时长,难! 公告费,贵! 既然注销公司这么麻烦,为什么还要注销呢,由着它自生自灭不就好了?那你就大错特错了,不注销的后果是,公司可能会被吊销!
被吊销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会被列入黑名单,3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名称三年之内不得使用;对税务、银行个人信用记录都会造成不良影响,对本人以后银行贷款、出国、评先评优等都会有所影响!
注销这么难 吊销又不行 要抓狂了!!! 老板别急 简易注销来救你! 省事!无需清算组备案 省钱!由网络公示替代报纸公告 省时间!不用再等税务部门注销,两边可同时进行。
第一步:进入企业简易注销网上公告系统 (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第二步:点击“企业信息填报”进入,点击“简易注销公告填报”录入公告信息。 第三步:在公告满45天后,企业可携带相关材料到当地登记机关提交注销申请。 第四步:登记机关依法作出是否准予简易注销登记的决定。通过企业简易注销网上公告系统查询结果。 领取营业执照后未开业的或无债权债务的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人民法院裁定强制清算或裁定宣告破产也可以简易注销登记。 一、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外商投资企业; 二、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三、存在股权(投资权益)被冻结、出质或动产抵押等情形; 四、有正在被立案调查或采取行政强制、司法协助、被予以行政处罚等情形的; 五、企业所属的非法人分支机构未办理注销登记的; 六、曾被终止简易注销程序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注销登记前需经批准的; 八、不适用企业简易注销登记的其他情形。对于股东之间存在纠纷并书面请求不予注销的企业,以及被第三方利害关系人投诉举报,未处理完结的也不能通过企业简易注销登记程序办理注销登记。 申请材料仅需四项: ①《申请书》 ②《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③《全体投资人承诺书》 ④ 营业执照正副本 每个符合条件的企业 只有一次申请简易注销的机会 所以需要倍加珍惜
重要的事情说三遍: 只有一次! 只有一次!! 只有一次!!! (文章来源:红盾矩阵) |
|
来自: chialeewei > 《公司設立及運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