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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象學

 修玄堂 2018-07-05

现象学英语:phenomenology,源自希腊语phainómenon,意为“显现的东西”;以及lógos,意为“研究”),20世纪最重要的哲学流派之一,由德国哲学家胡塞尔正式创立。胡塞尔深受弗朗兹·布伦塔诺(Franz Clemens Honoratus Hermann Brentano,1838-1917)和B.波尔扎诺(B.Bolzano, 1781-1848)两人的影响,认为每一表象都是对某物的表象,意识也总是相关于某物的意识;同时也主张「真理自身」——即超越時空與個人之絕對、又普遍的客觀存在者——的理念之存在,而提出對意識本質的研究,或描述先驗的、絕對的認識之根本與法則;他稱之為「现象学」。

现象学是对经验结构与意识结构的哲学性研究。作为一个哲学运动,现象学于二十世纪早期由埃德蒙德·胡塞尔创立,之后被他在德国的哥廷根大学和慕尼黑大学中的一派追随者发展壮大。在此之后现象学传播到法国、美国以及其他地区,并远超出了胡塞尔早期著作的语境。[1] 

现象学不应被看成是一个统一的运动,而更像是不同的作者具有共同的家族相似性,但同时也有显著差异。因此:

对现象学下一个的唯一的、最终的定义是危险的,甚至可能像缺少主题焦点一样是自相矛盾的。事实上,它既不是一种学说,也不是一个哲学流派,而是一种思想风格、一种方法,一种开放的、常新的经验,它导致不同的结论并让那些想要界定现象学意义的人无所适从。[2]

根据胡塞尔的设想,现象学首先是对意识结构、对出现在各种意识行为中的现象的系统反思与研究。现象学可以明确的同笛卡尔式的分析方法加以区别,后者将世界视作各种对象、对象的集合以及处于连续行动和反应中的对象。

胡塞尔关于现象学的设想不仅由他自己、也被其他人批判和发展,包括:他的学生艾迪特·施坦因罗曼·英伽登,解释学哲学家马丁·海德格尔,存在主义者尼古拉·哈特曼加贝尔·马塞尔莫里斯·梅洛-庞蒂让-保罗·萨特,以及其他哲学家,包括马克斯·舍勒保罗·利科让-吕克·马里翁伊曼努尔·列维纳斯,以及社会学家阿尔弗雷德·舒茨埃里克·弗格林

目录

概述编辑

词源及涵义编辑

现象学概念编辑

现象学的各种类型编辑

胡塞尔《逻辑研究》(1900/1901)编辑

《纯粹现象学通论》(《观念Ⅰ》)(1913)之后的先验现象学编辑

实在论现象学编辑

存在论现象学编辑

现象学与东方思想编辑

技术伦理编辑

相關條目编辑

参考文献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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