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流行神话刚好相反,签署《独立宣言》的人不是美国人。相反,他们都是英国人。这些英国人的政府压根不认为他们是什么爱国者。他们的政府认为他们是坏人,是走私犯、逃税犯和叛徒奸细,他们所有人都应该要么因为走私罪、逃税罪,要么因为叛国罪而被绞死。 建国先贤:走私者、逃税者和叛国者 文 理查德·梅贝里 Richard J.Maybury 禅心云起 译
在爱国假日期间,新闻媒体光顾着为开国元勋欢呼喝彩。但极少有人提到某些关于他们的重要事实:他们是走私者、逃税者和叛国者。
这不仅重要,而且值得称道;它产生了有史以来最先进的文明。
按通常的说法,革命始于1775年莱克星顿战役。事实上,它始于16世纪,当时第一批殖民者开始前往新大陆。想想这些人面临的艰辛。离乡背井,告别亲友,登上像“五月花号”这样只有六辆车长的小破船,花数月时间穿过3000英里的风暴海洋。
许多这些原始简陋的小船沉入海底,但随着岁月流逝,越来越多殖民者冒着生命危险踏上这条危险旅程。在《美国人的牛津历史》中,史学家塞缪尔·艾略特·莫里森告诉我们:
到底为了什么?欧洲究竟有什么可怕之处,让理性的人冒着生命危险甚至不惜他们孩子的生命来逃避它?
欧洲的“计划经济”。在那些日子里,它不被这么称呼,但这就是它:无限政府的控制和对所有人、每个人的课税。没有自由市场,没有自由企业。一个人无论有多么诚实或勤奋,除非和政府沆瀣一气,否则这些品质对他没什么好处。
绝望之下,许多人反抗。他们逃避控制和税收,创造地下经济。在《资本主义的根源》一书中,史学家约翰·张伯伦写道,在法国:
美利坚是政客和税吏无法顾及的广袤而未知的荒原。它名义上处在欧洲政府的控制之下,可每个人都知道它太辽阔而遥远,法令无法在那里执行。
简而言之,美利坚有一个巨大的地下经济体。这里的贸易是自由的,企业不受限制。税收往往被避开,实际上没有税收;一个人可以保留他所赚得的一切。他可以储蓄和投资,最终拥有自己蓬勃发展的生意或农场,为下一波移民提供就业机会。
这里,居住着反叛者、个人主义走私者和逃税者,美利坚迅速成为全球最繁荣的地方。
你可能注意到了革命期间美利坚军舰上飘扬着松树旗帜的画面。为什么殖民地居民会给他们的战旗绘上了一棵松树?
英国政府颁布了一项法规,规定殖民地人民不能砍伐高大挺拔的树木;这些树木要保留给海军舰艇的桅杆。这意味着一个人土地上最好最有价值的树木,实际上已被政府没收了。
当政府林木巡查员来到森林中选择并标记质地最优良的树木时,殖民地的居民就会悄悄跟着他。这些巡查员都是训练有素的专家,擅长为海军舰艇识别出最上乘的树木,而这些海军舰艇在不停地追捕走私船。
当政府的伐木工接下来穿过森林收集带有标记的树木时,他们会发现树木已被砍伐一空并出售,供走私船使用。
其中这样一艘船是约翰·汉考克所拥有的“自由号”。汉考克是名成功的葡萄酒商,在殖民地声名远扬,号称“走私之王”。他的声誉最终让他成为第一个在《独立宣言》上落笔署名的人。
不幸的是,正如“松树”的故事所揭示的,美利坚并没有一直处在政府掌控之外。随着殖民地人民财富增加,政客开始越来越努力窃取这笔财富(借助“课税”)。越来越多官僚和部队被派往殖民地执法并压制地下经济。
殖民地人民的反应是戏剧性的。例如,臭名昭著的印花税受到武装叛乱的“款待”,税吏被全身抹上焦油和羽毛;这一过程的结局通常是致命的。当汉考克被捕时,人群发生了骚乱,政府官吏几乎无人生还。这把我们引向美国史上最重要但被遗忘的事件之一。在1818年对革命的分析中,约翰·亚当斯在他发问时谈到了这一点,
这里的关键词是“宗教信仰的”。在亚当斯的分析中,他说,牧师乔纳森·梅休在1750年1月30日发表的一篇布道“被所有人阅读”,对于通往革命至关重要。 在布道中,梅休认为有一种凌驾于任何政府法律的高级法。他说,政府的法律,只有在与高级法一致的情况下,人民才必须遵守。事实上,他认为,如果政府违反了高级法,“我们就必须放弃效忠”,就必须“抵抗”。
这个高级法是什么呢?古老的普通法,得到大多数殖民地人民的忠实理解和遵守,尽管他们嘲笑和蔑视政客颁行的法律和税收。
普通法从两个基本原则演变而来:1)做经你自己同意的事情(意思自治);2)不要侵犯他人或其财产。这是所有主要宗教和哲学都同意的两个原则。每种宗教和哲学虽表达各异,但都同意这两项而不是其他什么法则。
这两项法则是我们针对盗窃、欺诈、谋杀、强奸等等一切主要禁令的由来。“做经你自己同意的事情”是合同法的基础;“不要侵犯他人或其财产”是刑法和侵权法的基础。
普通法是美国殖民地人民所奉行的法律,也正是政客和官僚正在违背的法律——他们正在践踏的东西。所以殖民地人民奋起推翻他们的政府;他们犯下了叛国罪。
这就是美国革命的一切:叛国罪。而这种背叛在各方面都被视为讲究道德的、合乎伦理的和正确无比的。它源于普通法,而该法基于人民的宗教信仰。伟大的法学家布莱克斯顿爵士说,“这一自然法则,与人类比肩同步,出于神本身的意旨,在约束力上当然优于其他法律(…)凡是人定法若有悖于它也就失去任何效力。”
与我们经常读到的相反,美利坚人民并不是和英国人作战。美利坚人民就是英国人。战争于1775年4月在莱克星敦爆发,即宣布独立前15个月。因此,在战争头15个月,美利坚仍然是英国的一部分,美利坚人民仍然是与自己政府作战的英国人。正如他们的许多小册子和演讲所解释的那样,他们正在为“英国人的权利”而战! 他们正在执行高级法。这项永恒不变的法律规定政客和官僚与其他任何人一样都是人,他们没有任何特殊权利或特权;他们不可以侵犯别人。“人人生而平等,”托马斯·杰斐逊写道。
因此,关于开国元勋的最重要和最值得称赞的(但很少被人提到的)事实是,相比任何政府法律,他们更相信高级法,并为之奋起。他们逃避了政府的税收和管制。他们发表了演讲并撰写启发他人的小册子,他们最终推翻了他们的政府,建立起了与高级法更紧密一致的新政府。 我们现在享有的高度发达和繁荣的文明,正是他们执行高级法的直接结果,这种高级法唯有在不久的将来重新得到运用,这个文明才会延续下去。把这个消息传出去。 ◎ 推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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