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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则孝》章 物虽小勿私藏苟私藏亲心伤

 灵性净土 2018-07-08
  物虽小  勿私藏  苟私藏  亲心伤
  
  【注释】物:东西。私:1.私下,私自,偷偷地,暗地里。2.占为己有。亲:父母。也单指父亲或母亲。伤:1.伤心。2.伤害。
  
  【解读】东西再小,也不能私下藏起来。如果私下藏起来,会使父母伤心难过。
  
  这里的“伤”有两个含义:一是“伤心”,二是“伤害”。
  
  “伤心”是父母知道孩子偷藏东西时,对孩子的这种行为感到伤心难过,自觉没教育好孩子;“伤害”是孩子偷藏东西被人发现,会遭人数落没管教好孩子,使父母颜面扫地,从而伤害到父母的心。
  
  反过来,作为家长更应注意,不要以为东西小不值钱就对孩子偷拿东西的行为不以为然。曾经见过孩子偷拿东西被发现,受人责骂,家长反而护着孩子指责对方说:“又不是啥值钱东西,你厉害什么?我买它十个扔你脸上!”
  
  “小时偷针,大了偷金”,偷针时练就的胆,大了可以去偷金。
  
  孩子幼年时正是听话好管的时候,你说他什么他还当圣旨一样去听;孩子一旦长大,你说他什么,一半都成耳旁风了。家长尤其要在孩子幼年听话好管的时候去教育他不要去碰人家的东西:偷针的时候不管,偷金的时候就管不住他了!
  
  再反过来,作为家长既不能把孩子偷拿小物件、小钱不当回事,但也要注意管教方法,要注意保护孩子的自尊心,“亲心伤”的同时不要再造成“儿心伤”。曾经看到报纸上报道,一个孩子因为偷拿了家里一百元钱,被家长逼着打110自首。这就太过了,孩子还小,不要从小就给他心灵上刻上“我是贼”的印记,自己都不拿自己当好人了。有的家长就很聪明,发现孩子偷拿家里的钱,让他把买的东西一笔一笔统统写出来,直写到半夜,孩子后来改了,再也不拿了。
  
  当小偷挨打
  
  有一年过年时,一位母亲带着三四岁的女儿去同事家拜年。回家的路上她们看到马路边围着一群人,其中四五个人你一脚我一脚地猛踹一个人,把这个人踹得东倒西歪的,围观的人还不停地吆喝叫好,并且围观的人中有人还趁机上去搧这人两巴掌,跺上两脚。被打的人后来干脆双手抱头蹲在地上,任人拳打脚踹,一声不吭。
  
  一位上了年纪的阿姨动了恻隐之心,劝阻道:“别打了,别打了,看着也怪可怜的。”打人的人立刻说:“阿姨,你可怜他?他是小偷!刚偷了一个女孩的手机,让我们撵过来的!”阿姨叹了口气,说:“他偷东西是可恨,就是被打得老可怜,他也是个人。”
  
  打人的人一听“他也是个人”更来劲了,说:“他也是个人?他是小偷!小偷算人吗?”旁边有人揶揄道:“小偷咋不算人,过年还加班偷东西呢,也不休息!”旁边又一壮汉说,“看我让他休息休息”,说完,抬腿就是一脚,把小偷踢得脸朝下趴在了地上。
  
  小偷趴在地上还使劲用胳膊护住自己的头。
  
  母亲看到这,趁机教育孩子道:“看看,当个小偷有啥好的,被人打成这样,连头都不敢抬!”
  
  孩子说:“妈妈,我不敢看,咱们快回家吧!”
  
  回家后,母亲帮孩子脱衣服上床睡觉,谁知孩子棉衣口袋里“哗啦哗啦”跟撒豆子一样掉出了一地五颜六色的糖。母亲问女儿口袋里怎么会有这么多糖,女儿说“是咱们刚才去的阿姨家的糖。”“咱家不是有糖吗?”“阿姨家的糖好吃,我装兜里回家吃。”“阿姨知道不?”“不知道”,女儿得意地说,“是我悄悄装的。”
  
  母亲一听,气坏了,一把把刚钻进被窝的女儿拉出来,照屁股就是一巴掌:“你才几岁,就学会不吭声拿人家东西了,长大了岂不变成小偷去偷人家的东西?人家的好东西多着呢,你都给它偷回来?”这一巴掌下去,孩子立刻嚎啕大哭。
  
  孩子的嚎啕大哭依然难消母亲心中之气,上去又给孩子后背添上了一巴掌:“以后还敢拿人家东西不?”孩子泪眼汪汪地哀求道:“妈妈,我不敢了,别打我了!”
  
  “再给你几巴掌让你长长记性,长大了别丢我的人!”说完她照着女儿的后背又是几巴掌,才把女儿塞进被窝。出了女儿的房间门还听见女儿在被窝里哭。
  
  第二天早晨,母亲还没有起床,就听见女儿光着小脚丫“吧唧吧唧”朝她的房间跑来,来到她床前,双手捧着一把糖塞到母亲手里,说:“妈妈,我错了,我以后再也不敢拿人家东西了。你赶快把这糖还给阿姨吧,我不敢吃这糖,我怕吃了它,长大后变成小偷挨打。”
  
  曾经看过一档法制类电视节目,一个年轻人因为在工地上偷东西,被人发现追赶到一条河边时,跳了进去。他原是想跳进河里游走,逃脱追赶的,没想到游到河中间时,因水性不好外加体力不支,淹死了。这个年轻人家境虽不算富裕,但还不错,为什么会到工地上偷东西呢?原来他因为老是偷拿家里的钱去网吧打游戏,和父亲大吵一架后离家出走了。在出走后的半个月时间里,他还是泡在网吧里,并把他身上带的钱都花光了,没办法,就沦落到了去附近工地上偷东西,这才发生了被人追赶并丢了性命的悲剧。记者到他家中采访,他母亲有一段话特别耐人寻味,说:“(儿子)家里头有钱他就玩一下,没有钱呢,他来家里要,百八十块钱会拿。拿就拿去吧,拿家里的钱不算偷。”照他母亲的想法,拿家里的钱不算偷,似乎拿外面的钱才算偷。可是拿家里钱怎么会不算偷呢?只要是不属于他的钱,不管是家里的还是家外的,只要是不吭声拿走了,就算偷!而且还是屡次不吭声拿走了!事情发展的结果是什么?离家出走后,家里的钱“拿”不了了,就去“拿”外面的钱了,外面人可不会说“拿就拿去吧”,这样“拿来拿去”的就把命给拿丢了!
  
  事实往往是这样的,家里钱敢“拿”的人,遇到没钱急眼了的时候,外面的钱也敢“拿”!
  
  孩子如果教育好的话,你放在家里明面上任何一个地方的钱,哪怕是一个钢镚,他都不会不吭声拿走了,这样的孩子大人省心、放心;孩子如果教育不好的话,你藏在家里任何一个隐秘地方的钱,他都能给你“拿”出来,去网吧,去他需要花钱的地方,这样的孩子大人不省心,忧心。
  
  一钱诛吏
  
  北宋时有一个叫张乖崖的名臣。他在任崇阳县令时,有一天看到一个小吏从库房中出来,鬓角旁头巾下藏有一枚钱币,就责问其是怎么回事,小吏当即承认了这枚钱币是库房里的。张乖崖下令用棍棒惩罚这个偷钱的小吏,没想到小吏勃然大怒道:“一个小钱有什么了不起,还值得用棍子打我?你也就用棍子打我罢了,却砍不了我!”张乖崖一听,拿出笔判道:“一天偷一个钱,一千天偷一千个钱,日子久了,绳子也能把木头锯断,水也能把石头滴穿。”写完判词,张乖崖亲自手提宝剑,走下台阶,上去就把小吏的头砍了下来。
  
  (《鹤林玉露》张乖崖为崇阳令,一吏自库中出,视其鬓旁巾下有一钱,诘之,乃库中钱也。乖崖命杖之,吏勃然曰:“一钱何足道,乃杖我耶?尔能杖我,不能斩我也!”乖崖援笔判曰:“一日一钱,千日千钱,绳据木断,水滴石穿!”自仗剑下阶斩其首。)
  
  (另:张乖崖名张咏,乖崖是其号。他是钞票的发明者,发明了世界上最早的纸币-—交子,被誉为“纸币之父”。)
  
  有的人好占点便宜,从为之服务的单位里往外拿东西,把公家当成了自己的私人小家。有一个在鞋厂工作的朋友说,她厂里有的人好从厂里往外拿东西,只要用得上的,什么都拿。有的人拿回家的鞋垫子成摞成摞的,自家用不完就拿到市场上卖。有一个职工在市场上卖鞋垫时刚好遇到了领导,让领导逮个正着,后来厂里减员增效,领导先让她下岗回家了。
  
  “一钱诛吏”故事中的小吏不就是把公家当成了私人小家,随意拿东西,让领导逮个正着,并激怒领导,给自己招来了杀身之祸?
  
  东西虽然小,但为此招来的祸不一定小。
  
  《弟子规》中“事虽小,勿擅为,苟擅为,子道亏;物虽小,勿私藏,苟私藏,亲心伤”这八句是在告诫人们要在一点一滴上,一事一物上注意维系和父母之间的感情,不要伤害到和父母之间的感情。不是说“一草一木皆入景,一事一物总关情”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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