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二有如下记述:
成帝好蹴踘。群臣以蹴踘为劳体。非至尊所宜。帝曰朕好之。可择似而不劳者奏之。家君作弹棋以献。帝大悦。赐青羔裘。紫丝履。服以朝觐。
百度百科称他昏君:"在中国古代昏君的排行榜上,汉成帝是“赫赫有名”的。历史上对他的定评是耽于酒色,自甘堕落,荒淫无道,不理朝政,最后竟死在“温柔乡”中。" 年轻时的刘骜,却是个知书达理的文学青年,爱读经书,喜欢文辞,宽博谨慎。有一次元帝急招刘骜前来,他不敢横越驰道,绕了一圈才迟迟面见元帝。元帝知道了整件事情之后,非常的高兴,也下令以后太子可以直接穿越驰道。 可见,他也是一个被无上权力逐渐腐化的经典可怜虫。无上权力对昏君来说,不是好东西。 蹴踘,曾因水浒中的权奸高俅而闻名后世。为此,专家们就说是史上最早的足球,并因此又考证出中华文明又一个"第一"而沾沾自喜。现在看来,远在汉朝,蹴踘已让皇帝入迷,可以想象当时民间风行的程度。可惜的是,昏君听信了儒教陈腐宦臣的"劳体。非至尊所宜"谗谏,放弃了这项日后至今让全球民众如痴如狂的体育运动。成就了他的只活四十四年的短命。 请看古工笔画<刘骜画像>,如此富态,近于臃肿,于历代君皇尊容中稀见。也不知道,是否因为他被列入昏君排行榜,而后代画家有意丑化。反正不敢恭维。记于二零一二年六月欧洲杯德意半决赛之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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