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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隆基美容院 2018-07-09
诉诸无知的逻辑本质是这样的:如果一个人不能相信或者无法想象某件事情是真的,那么基于这个理由,他就可以认为这件事情是假的。反过来,如果他不能相信或者无法想象某件事情是假的,那么他就可以认为它是真的。用一个神秘取代另一个神秘,好像这样就是对前一个神秘做出了解释。在严肃的社会圈子里,有一种普遍的哀叹,感慨我们正生活在“语录体”时代中,审慎的论点被零注意力的一代用速射式修辞所取代。简短尖锐、令人印象深刻的表述就是王道。 虽然语录体很多时候只是词汇滥用而非基于实际的描述,但如果你赞成简洁与印象深刻的表达方式,这些东西突然间就不再是语录,而是格言或者“珍珠般的智慧”。从文学作品中、电影里、舞台上引出的佳句通常如此。为了强调这些格言与语录体的共同属性,我们称其为“智慧语录体”。 颇具反讽意味的是,正是那些对语录体的浅薄不屑一顾的人,常常会对同样空洞(如果不是更空洞的话)的“智慧语录体”深信不疑如果我们倾向于相信超自然,那么会更容易把注意力集中在那些灵媒对过去或现在已经做出准确判断的事例上。这些事例又再次“证实”了我们的信仰——灵媒们真的了解某种超越物理世界之上的知识源泉,至少超越了科学可解释的范畴。 然而,如果我们不相信超自然,那么就会将注意力集中到其他预言落空或灵媒出错的例子上。人们似乎认为不确定性总需要被否决。其实,必然性只是一个程度问题——当程度较轻的时候,你不需要总是停止判断。一般而言,只要对那些不可能发生但又有可能发现这个判断错了的事物保持开放的头脑,这就足够了。正确的思维不需要对我们信念中的不确定性过于在意,也不需要停留在一种虚假的安全感上。“鸡同鸭讲”的讨论随处可见,因为我们容易习惯于从一个特定的习惯视角讨论与自己相关的事情。从不同视角出发考虑问题的能力,需要丰富的想象力。人们宁可把错误事后合理化,也不愿真心实意地解释他们所做的事情。显然,某些解释还不如不解释。然而,人类似乎对生活中无法解释的事情总觉得不舒服。我们甚至说有些事情本身就“需要解释”,但是实际上只是我们自己在这样要求。如果羞辱纯粹针对个人,并且包含了某些构成合理论据的严厉批评,就不那么好判断它是不是人身攻击了。即便我们认为旁观者无权置喙,但人们有权去推进公共态度与律法的形成,这却是不争的事实,“只有受某事件直接影响的人才有权发表看法”并非我们通常所遵循的政策。如果某个政府在决定如何补助失业者的时候仅仅咨询失业者的意见,或是打仗时仅仅咨询军队的意见,那将是非常愚蠢的。当然,认真听取局内人的意见也是应该的,但这并不意味着一切都应该取决于他们自己。在其他场合,如果让两个有着对立、固定观点的人来讨论问题,事情的真相往往会被扭曲。尽管如此,有些时候激起一场富有挑战性的辩论仍是值得的。理解任何问题,你都需要做出清晰、精确的重要鉴别。如果模糊了争论的边界,你就无法做到这一点。为什么会发生这种情况?有时候仅仅是出于无知。因为我们懒惰地假设这两个相似的热门问题是相同的。人类是“认知上的吝啬鬼”,当我们可以侥幸只思考一件事情时,就不会同时思考两件事。“断章取义”这个词含有误导的意思,因此,如果一个引用并没有曲解说话人的原意,那么就不能被指责为断章取义。如果强有力的、具有说服力的信念权威宣称某种商品具有优点,即便这种优点根本不存在,人们也容易接受。这种伎俩,在提出一个正确但并不相干的宣言以标榜商品的优点时最有效。为了区别“古老智慧”和“过时谬误”,你不能对任一方有偏见。陈旧的观念总会因为好或坏的理由坚持下去。当需要指证修辞手法上的小花招时,语言学家和逻辑学家一样好使。句子结构上的细微变化,就能明显地改变话语的重心。在一个行为本身的正确或错误与否和一个人有没有能力去做这个事之间,并没有必然的联系。抱怨生命中充满灰色区域,这是很常见的事情,但是人们更喜欢用非黑即白的方式来进行思考。然而,奇怪的是,这种思维方式经常是旨在提倡理性与逻辑,好像尽可能地想清楚才是最应该做的事情。这让人们忘记了下面这个简单的真理:虽然有许多哲学家曾尝试开创出比自然许可程度更清楚的概念划分,但是好的思想应该帮助而不是阻碍我们穿越生命旅程中的那些模糊的领域。诉诸起源有着强大的修辞力量,尤其是在指出一些观点萌发于何处的时候。如果一个观点或实践的起源能够追溯到纳粹、军方、农业企业或帝国主义,它马上就会丧失对大众的吸引力;同样,如果某物起源于“自然界”、本土地区或社会正义运动,它立刻就能获得大众的信任。尽管某个思想或实践的来历也许能告诉我们它现在的价值,但是某物的来历则不需要承载这样的功能。当一个政党提出自己观点的时候,实际上他根本不在意自己提出的究竟是什么,而只是试图在民众心目中形成一种印象。你很难准确地找出这其中有什么理性上的错误。“牵连犯罪”:即把两件没有必然联系的事物放到一起,希望其中一个的污名会玷污另一个。我们仍要对此保持警惕,即便已经知道谁能从中获益。提出“何人获益”这一问题也不过是引起一种猜疑,这是一个好问题,但不是一个关于真相的万能钥匙。某些不好的事物对某人而言是可能的最佳选择。这一事实并不意味着万事大吉——为什么不能有更好的选择或者是付出更少的代价呢?偶殊谬误,它是指将一个普遍的法则运用到某一个事例中,而这个事例又恰好是一个例外。人们事实上没法轻易地分辨“解释”与“辩护”,这或许是因为人们认为许多行为的解释表明了事情本来就是那个样子的,因此我们不能妄想去改变它们。一种信念的价值必须根据它本身而非其起源来判断。如果试图避免陷入过度自信,我们需要牢记两点:第一点很简单,就是保持警惕。永远不要假定自己的论点是合理的,并且要不断审视自己的推理是否有草率的痕迹;第二点则是要认识到智慧与愚蠢、严密与薄弱的论证之间其实只有一线之隔。 还有一点必须承认,那就是:即使是最理性的观点也不可能完全摒弃辞藻修饰。其实这样也没什么不妥之处。别的不说,如果总是不偏不倚、一本正经的话,文章就会显得干巴巴的。在我们所读或所写的东西里,很难完全没有任何修辞因素。修辞能让一个严谨的论据更加令人信服,更愿意让人遵循;只有在企图以花言巧语去掩盖推理上的薄弱时,修辞才会成为一个问题。 尽管如此,修辞还是不同于理性的论证。因此,那些希望变得更加理性的人,不但要牢记自己也会难免犯错,而且要当心如果太过热衷于驳倒对手,自己就有可能不自觉地用到一些劝说的伎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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