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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将建成百个集体经济示范村

 文山书院 2018-07-10


2018年7月10日

    本报长沙讯  7月9日,长沙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推进会议召开,市委、市政府发布《关于发展壮大新型村级集体经济的指导意见》、《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的实施意见(讨论稿)》和《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三大惠农新政。

    根据《关于发展壮大新型村级集体经济的指导意见》,长沙将建立产权关系明晰、组织机构健全、经营管理规范的新型村级集体经济体系,到2020年基本解决集体经济薄弱村发展问题,打造100个新型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示范村,不断增强村集体经济实力,持续带动农民群众增收致富,形成新型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长沙模式。发展“土地合作型”经济、“资源开发型”经济、“物业经营型”经济、“乡村服务型”经济。

    根据《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的实施意见(讨论稿)》,到2020年建立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和管护长效机制,“卫生厕所”普及率100%,建制镇污水处理率达90%以上,重点打造1个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县(区、市)、10个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乡镇、100个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村。

    根据《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到2020年,全市基本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任务,建立健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现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基本形成。

    本报记者罗雅琪实习生殷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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