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在日常经营过程中可能会接受税务机关检查,检查后涉及增值税相关问题如何进行账务处理以及需要注意的问题,下面结合工作实践与大家一起交流。 一、税务机关增值税检查账务处理需要专门账户进行处理 在税务机关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纳税情况进行检查后所有涉及增值税账务调整的,应通过“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专门账户进行处理。 二、具体调账规则 调账过程中与增值税有关的账户用“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替代,涉及增值税销项税额调增、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事项记入:“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账户的贷方;涉及增值税销项税额调减、增值税进项税额调增事项记入:“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账户的借方。实务中一般情况下涉及增值税销项税额调增、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事项较多,对增值税销项税额调减、增值税进项税额调增事项税务机关一般纳辅导纳税人自行进行调整。 全部调账事项入账后,结出“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的余额,并将该余额转至“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中。处理之后,本账户无余额。 三、实务举例 2018年7月1日,经主管税务机关检查,发现2018年5月2日购进的某库存商品(不含税价10万元)用于集体福利,取得了对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进行了抵扣。税务机关要求该企业在本月调账并于7月31日前补交税款入库。 借:应付职工薪酬 16000 贷: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 16000 借:库存商品 16000 贷: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 16000 借: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 16000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16000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16000 贷:银行存款 16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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