浪说曾分鲍叔金,谁人辨得伯牙琴! 前言: 上次我提出了关于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备案中,企业工商部分的合规问题,包括企业名称、经营范围、企业法人的问题,可以参考上一篇博文。接下来我会针对注册资本、股东出资问题进行解析,这一类问题是协会审查的重点,我会做出明确详细的解决办法。 一、注册资本: 目前协会针对拟登记企业的注册资本并没有明确的要求,只是表明了一下注册资本要足够正常维持公司所要发生的业务以及日常运作,并没有提出具体数字,其中要求实缴部分必须达到注册资本的25%及以上,目前通过备案的企业案例当中注册资本最小的为200万,但是目前最新状态来看,我不提倡如此小额的注册资本,企业相形象很重要。建议注册资本1000万,这是一个基金公司应有的注册资本。其中资产管理公司设立时,工商要求注册资本就是1000万,投资基金公司工商原要求为5亿实缴1亿(这类公司我不建议使用,理由下一项会说明)。综上所述:建议注册资本1000万。 二、股东出资问题: 这是重要的一个问题,近期协会针对股东出资能力进行重点审查。其中实缴部分要求自然人股东出具合法收入证明,认缴部分要求自然人股东提供资产证明,其中资产证明包含:房产、车辆、银行存款、投资账户明细、投资收益、商业保险以及家族资产。家族资产需要提供状况说明。 这里就要解释一下为什么不建议大额的注册资本金这一项了,25%的实缴注册资本金,1000万也就是250万,自然人的出资能力基本都可以达到,有房产提供的认缴部分也可以达到了。如果是1亿,2500万相信就会难住很多自然人股东了。这里面针对法人股东来说,协会并没有要求提供过出资能力说明。 今天先说到这里吧,下一章准备针对拟备案企业的高管问题进行解答,敬请期待。 如有具体操作问题,请联系本博主~,谢谢观看,点击个关注吧,帮忙转发哈哈~小弟先谢谢众位英雄好汉了! 信汉会计李经理的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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