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7日,记者从政务服务中心民政局窗口获悉,2017年度社会组织年度检查工作已结束,经统计,青州市共有54家社会组织未参加2017年度年检,根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三)款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三)款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现对以下38家社会组织警告处理,并纳入活动异常名录。 另外,连续2年未参加年度年检的社会组织共16家,此16家社会组织应于7月15日前携带注销申请、业务主管单位同意注销证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清算审计报告、社会组织印章、登记证书正、副本到青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民政局窗口办理注销手续,逾期未办理的,青州市民政局将执行撤销程序,并将被撤销的社会组织法定代表人依据流程纳入失信人黑名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