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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壤污染“风险管控”专业性问题折射出尴尬

 tiansenlin 2018-07-12

近年来,土壤修复领域使人耳目一新的理论、思路和技术未见明显增多,或尚在突破之中。同时,10年前开拓土壤修复事业的那批专家也渐渐闲静少言,而新生代却忙于现场项目的实践。

 

与此同时,《土壤污染防治法》立法工作不断推进。二审之后,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指出,《土壤污染防治法》的立法过程中遇到了一些专业性、技术性问题,需要针对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土壤污染风险评估、风险管控和修复等方面的关键问题开展深入调研。

 

大抵上,在法律层面,老的和新的东西都需要完善。而近期的两篇文章更是值得相关部门高度重视。

 

利好政策驱动行业发展 土壤修复强化风险管控理念》一文认为:

 

风险管控,顾名思义,就是在污染产生之前进行预防。......土壤污染风险管控也是这个道理,不可能将污染全面消除,那就减少新的污染的产生。

 

不仅文章题目的后半部分颇为有趣,而且文中可能把土壤污染风险理解成了“企业环境风险”中的“风险”,更有可能是受到了土壤修复进入“标准驱动”新阶段》一文的影响

 

土壤污染防治要充分认识到预防和风险管控的重要性,防患于未然。

……

后者更偏重于风险管控,遏制土壤污染增量,致力于在污染源与土壤有所交集之前,通过监督和管理最大限度保障土壤安全。

 

发表在《中国科学报》的后者中,有专家还表示:

 

对于风险管控评估到底怎么评、它的技术要求是什么,还需要生态环境部的技术支撑单位,包括地方的一些单位,进行科学的探索

 

通常,需要科学探索的技术或措施,理论上处于基础研究阶段。这与此前国内专家的看法大相径庭:

 

综观世界各国土壤污染防治历程,因土壤污染治理难度大,最终均采用了以风险管控为核心思想的防治策略,渗透到立法、标准制订、技术措施选取等环节中,

 

更加令人尴尬的是,在后一篇文章中,风险管控被说成是技术、原则、措施、理念、策略、模式、工程,加上前述的思想、预防,无所不有。难怪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强调,要深入调研。

 

就目前的理解,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是基于我国国情的创新,是探索中国特色土壤污染防治道路的具体表现,能够在现阶段经济有效应对我国独有的大面积耕地污染。同时,对建设用地土壤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要有客观认识,对其的选用要有科学论证。

 

从上述两文看,土壤污染防治进入“风险管控阶段”须尽快在专业性和技术性上有所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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