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旬老人诉两名女儿不赡养……但实际上是老人离婚30余年从未照顾、抚养过女儿,且又将所有财产留给再婚后的儿子,小女儿甚至不知有亲生父亲的存在。 女儿不孝? 七旬老人起诉两女儿不赡养 2017年末,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民法院“华姐工作室”来了一位年逾七旬的老人郑某,老人脑出血后遗症行走不便,拄着拐棍向法官哭诉,称两个女儿不赡养老人。 初步了解情况后,法官认为此案属于家事案件,且家庭成员关系复杂,可先进行诉前调解,于是将此案移交至“华姐工作室”进行调解。 “华姐”名叫涂江华,是让胡路区法院与司法局选派的首批调解员。华姐先与郑某了解情况。 ▲调解员涂江华 据老人说,他有两个女儿都已成年、成家,在大庆有稳定的工作,自己则身患重病,多年经商没有养老金,两个“不孝”女儿对他不管不问。 郑某要求女儿每人每月为其提供1000元赡养费,并为他租住房屋,照顾他起居。 华姐觉得老人确实需要照顾,但当她找到两个女儿后,对郑某的处境又有了新的看法。 父亲无德? 离婚35年女儿竟未见过生父 原来35年前,郑某将前妻及两个女儿赶出家门,当时大女儿六岁,小女儿三岁。 离婚后他四处经商,赚了不少钱,先后又结了两次婚,另外育有一儿一女,晚年后生意失败,财产都被最后一个妻子拿走,自己落得无家可归。 ▲网络配图与原文无关 法官调解化纠纷 父女相认再塑亲情 法庭上,双方争议很大,两个女儿的说法是:“父亲没有养过我们,也没有给过我们一分钱抚养费!而且郑某还有一子一女,财产都由儿子继承了,应该由儿子赡养他。” 郑某则表示儿子不是自己亲生的,女儿还没有工作,只能向两个成年的女儿要钱。 此案华姐调解了一月之久,华姐善于打“亲情牌”,从血亲讲到法理,“咱们国家老年法规定,对于父母,就算他没抚养你们,你们也有赡养义务。况且怎么说也是父亲给了你们生命,毕竟血浓于水,他现在老了,需要照顾,你们能忍心看着不管么?” 最后,女儿们意识到与父亲最后的相处时光十分难得,郑某也做出了退步,双方达成协议:由姐妹俩为郑某租房,并每人每月支付郑某500元生活费,女儿们也同意经常去探望父亲。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