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费基数即缴费工资,参保人员个人缴费基数即为本人缴费工资,单位缴费基数即为本单位参保人员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之和。缴费工资的组成按以下规定确定: 1.机关单位(含参公管理的单位)参保工作人员的个人月均缴费工资基数=(本人上年全年工资收入中的基本工资+国家统一的津贴补贴+规范后的津贴补贴+年终一次性奖金)/12。 年终一次性奖金为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上年12月份的基本工资。 2.事业单位参保工作人员的个人月均缴费工资基数=(本人上年全年工资收入中的基本工资+国家统一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12,其中绩效工资只含基础性绩效和奖励性绩效。 基础性绩效和奖励性绩效清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实际领取的基础性绩效和奖励性绩效填报。如基础性绩效和奖励性绩效不清楚的单位工作人员,月绩效工资可按以下公式推算填报: 月绩效工资=本人上年12月的基本工资÷12+本人月基础性绩效工资÷0.66。 3.国家统一的津贴补贴包括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警衔津贴、海关津贴、特级教师津贴、教龄津贴和护龄津贴。其中警衔津贴按2015年1月起调整的新标准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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