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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型微利企业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由50万元提高至100万元

 好书风 2018-07-14
近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文,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将小型微利企业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由50万元提高至100万元,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0万元(含10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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