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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事件]17成龙02: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成龙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重大事项20...

 昵称57800224 2018-07-15
时间:2018年03月06日 15:04:28 中财网


债券代码:
143052
债券简称:
17成龙
01


债券代码:
143053
债券简称:
17成龙
02


债券代码:
143376
债券简称:
17成龙
03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
成龙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公开
发行公司债


重大
事项
2018年

第一次
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





说明: 未标题-1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1198号
28层






2018年
3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
为准则》、《
成龙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7年公司
债券
(第一期)
募集说明
书》

《成龙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7年公司债券(第

期)募集说明书》
(以下简称
“《募集说明书》
”、《
成龙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6年公司债
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
“《受托管理协议》
”)等相关规定、公开信息披露文件、
成龙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公司
”、
“成龙建设
”或
“发行人
”)出具的相关说
明文件以及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受托管理人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以下
简称
“受托管理人
”或
“长江
保荐
”)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
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
长江保荐
所作的承诺
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进行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
长江保

不承担任何责任。




一、
本次公司债
核准文件和核准规模


2017年
1月
5日
,经中国证监会
“证监许可【
2017】
12号
”文
核准,发行人获准
在中国境内公开发行不超过
8 亿元的公司债券。



成龙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7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2017年
4月
7
日至
2017年
4月
10日发行,
本期公司债
发行
规模为
3.80亿元


成龙建设集团有
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7年公司债券(第

期)于
2017年
11月
13日发行,本期公司
债券发行规模为
2亿元


发行人
本次公司债
尚有
2.20亿元未发行。



二、
成龙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7年公司债券(第一
期)
主要条款


发行主体:
成龙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本次公司债券名称:
成龙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7年公司债




本次公司债券发行规模:
本次公司债券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80,000万元(含
80,000万元),本次公司债券分期发行。



本次公司债券品种和期限:
不超过
5年期(含
5年期)。可为单一期限品种或
多种期限品种的组合。本次公司债券的具体品种、各品种的期限和发行规模将由发
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市场情况确定。



本次公司债券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
本次公司债券面值
100元,按面值平价发
行。



本期公司债券名称:
成龙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7年公司债券(第一
期)




本期公司债券发行规模:
本期公司债券基础发行规模人民币
20,000万元,可超
额配售不超过
60,000万元(含
60,000万元)。本期公司债券分为两个品种,品种一、
品种二的基础发行规模各为人民币
10,000万元。




本期公司债券票面
金额及发行价格:
本期公司债券面值
100元,按面值平价发
行。



本期公司债券品种和期限:
本期公司债券分为两个品种。



品种一为
5年期固定利率债券,附第
3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
者回售选择权;


品种二为
3年期固定利率债券,附第
2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
者回售选择权;


本期公司债券引入品种间回拨选择权,回拨比例不受限制,发行人和簿记管理
人将根据本期公司债券发行申购情况,在总发行规模内(含超额配售部分),由发
行人和簿记管理人协商一致,决定是否行使品种间回拨选择权。



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将根据网下申购情况,决定是否行使超
额配售选择权,即在基础发行规模2亿元的基础上追加不超过6亿元的发行额度。


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本期公司债券两个品种的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
择权为:

对于本期公司债券品种一,发行人有权决定在存续期的第3年末调整本期公司
债券后2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20个交易日,在
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调整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

若发行人未行使票面利率调整选择权,则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
变。


对于本期公司债券品种二,发行人有权决定在存续期的第2年末调整本期公司
债券后1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第2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20个交易日,在
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调整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

若发行人未行使票面利率调整选择权,则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
变。


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本期公司债券两个品种的投资者回售选择权为:



对于本期公司债券品种一,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公司债券票面利率及
调整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公司债券的第
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持
有的本期公司债券按票面金额全
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发行人将按照上交所和债
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对于本期公司债券品种二,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公司债券票面利率及
调整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公司债券的第
2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持
有的本期公司债券按票面金额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发行人将按照上交所和债
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回售登记期:对于本期公司债券品种一、品种二,自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
本期公司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内,债券持有人可通过
指定的方式进行回售申报。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公司
债券面值总额将被冻结交易;回售登记期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
继续持有本期公司债券并接受上述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公司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
的决定。


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
本期公司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利率将由公司与主
承销商根据网下利率询价结果,在预设的利率区间内以簿记建档方式协商确定。债
券票面利率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本期公司债券品种一的票面利率在存续
期内前
3年固定不变,在存续期的第
3年末,如发行人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
未被回售部分的债券票面利率为存续期
内前
3年票面利率加调整基点,在债券存续
期后
2年固定不变。本期公司债券品种二的票面利率在存续期内前
2年固定不变,
在存续期的第
2年末,如发行人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未被回售部分的债券票
面利率为存续期内前
2年票面利率加调整基点,在债券存续期后
1年固定不变。



起息日:
本期公司债券的起息日为
2017年
4月
10日。



利息登记日:
本期公司债券的利息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



付息日:
本期公司债券品种一付息日为
2018年至
2022年每年的
4月
10日;若
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18年至
2020年每年的
4



10日。本期公司债券品种二付息日为
2018年至
2020年每年的
4月
10日;若投
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18年至
2019年每年的
4月
10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个交易日;每次付息款项不
另计利息。



兑付登记日
:本期公司债券品种一兑付登记日为
2022年
4月
10日之前的第
3
个交易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登记日为
2020年
4

10日之前的第
3个交易日。本期公司债券品种二兑付登记日为
2020年
4月
10日
之前的第
3个交易日;若投资者
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登记日

2019年
4月
10日之前的第
3个交易日。



兑付日:
本期公司债券品种一兑付日为
2022年
4月
10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
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0年
4月
10日。本期公司债券品种二兑
付日为
2020年
4月
10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

2019年
4月
10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个交易日;
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还本付息的方式:
本期公司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
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
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支付方式:
本期公司债券本息的偿付方式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利息支付金额:
本期公司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资
者截至利息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公司债券票面总额与对应的票面年利率的乘
积。



本金兑付金额:
本期公司债券的本金兑付金额为投资者于本金兑付日持有的本
公司债券票面总额。



债权登记日:
确定有权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债券持有人的日期。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公司将根据《管理办法》、《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规
定和约定,指定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
转与本息偿付等。



信用等级及资信评级机构:
经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公司
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A,本期公司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



主承销商
/薄记管理人: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债券受托管理人: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发行方式:
本期公司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具体发行安排将根据上交
所的相关规定进行。



发行对象:
本期公司债券发行对象为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
定的合格投资者。



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期公司债券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配售规则:
簿记管理人根据网下询价结果对所有有效申购进行配售,机构投资
者的获配售金额不会超过其有效申购中相应的最大申购金额。配售依照以下原则:
按照投资者的申购利率从低到高进行簿记建档,按照申购利率从低向高对认购金额
进行累计,当累计金额超过或等于本期公司债券发行总额时所对应的最高申购利率
确认为发行利率;申购利率在最终发行利率以下(含发行利率)的投资者按照价格
优先的原则配售;在价格
相同的情况下,按照等比例原则进行配售,同时适当考虑
长期合作的投资者优先。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有权决定本期公司债券的最终配售结
果。



承销方式:
本期公司债券由主承销商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负责组建承销团,
以代销的方式承销。



拟上市地及上市安排:
本期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后,本公司将尽快向上交所提出
关于本期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募集资金用途:
扣除发行费用后,本次公司债券所募集资金拟用于偿还到期债
务和补充营运资金。



债券形式:
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公司债券在登记机构开
立的托管账户托
管记载。本期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后
,债券认购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
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新质押式回购:
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A,本期公司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本期公司债券符合进行新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公司拟向上交所及证
券登记机构申请进行新质押式回购。本期公司债券新质押式回购相关申请尚需有关
部门最终批复。如获批准,具体折算率等事宜按上交所及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
执行。



税务提示:
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认购本期公司债券所
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成龙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

2017年公司债券(第

期)主要条款


发行主体:
成龙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本次公司债券名称:
成龙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7年公司债




本次公司债券发行规模:
本次公司债券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80,000万元(含
80,000万元),本次公司债券分期发行。



本次公司债券品种和期限:
不超过
5年期(含
5年期)。可为单一期限品种或
多种期限品种的组合。本次公司债券的具体品种、各品种的期限和发行规模将由发
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市场情况确定。



本次公司债券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
本次公司债券面值
100元,按面值平价发
行。





公司债券名称:
成龙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7年公司债券(第二
期)




本期公司债券发行规模:
本期公司债券基础发行规模人民币
20,000万元,可超
额配售不超过
22,000万元(含
22,000万元)。



本期公司债券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
本期公司债券面值
100元,按面值平价发
行。



本期公司债券品种和期限:
本期公司债券为
5年期固定利率债券,附第
3年末
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将根据网下申购情况,决定是否行使超
额配售选择权,即在基础发行规模2亿元的基础上追加不超过2.2亿元的发行额度。


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在存续期的第3年末调整本期公
司债券后2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20个交易日,
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调整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
告。若发行人未行使票面利率调整选择权,则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
率不变。


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公司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
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公司债券的第
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持有的本
公司债券按票面金额全部或部分
回售给发行人。发行人将按照上交所和债券登记
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回售登记期:对于本期公司债券,自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公司债券票
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内,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的方式进行
回售申报。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公司债券面值总额将
被冻结交易;回售登记期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公
司债券并接受上述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公司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决定。



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
本期公司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利率将由公司与主
承销商根据网下
利率询价结果,在预设的利率区间内以簿记建档方式协商确定。债
券票面利率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本期公司债券的票面利率在存续期内前
3年固定不变,在存续期的第
3年末,如发行人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未被回
售部分的债券票面利率为存续期内前
3年票面利率加调整基点,在债券存续期后
2
年固定不变。



起息日:
本期公司债券的起息日为
2017年
11月
13日




利息登记日:
本期公司债券的利息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



付息日:
本期公司债券付息日为
2018年至
2022年每年的
11月
13日
;若投资
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
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18年至
2020年每年的
11月
13日
。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个交易日;每次付息款项不
另计利息。



兑付登记日
:本期公司债券兑付登记日为
2022年
11月
13日
之前的第
3个交易
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登记日为
2020年
11月
13

之前的第
3个交易日。



兑付日:
本期公司债券兑付日为
2022年
11月
13日
;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
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0年
11月
13日
。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
利息。



还本付息的方式:
本期公司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
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支付方式:
本期公司债券本息的偿付方式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利息支付金额:
本期公司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资
者截至利息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公司债券票面总额与对应的票面年利率的乘
积。




本金兑付金额:
本期公司债券的本金兑付金额为投资者于本金兑付日持有的本
公司债券票面总额。



债权登记日:
确定有权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债券持有人的日期。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公司将根据《管理办法》、《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规
定和约定,指定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
转与本息偿付等。



信用等级及资信评级机构:
经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公司
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A,本期公司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



主承销商
/薄记管理人: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债券受托管理人: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发行方式:
本期公司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具体发行安排将根据上交
所的相关规定进行。



发行对象:
本期公司债券发行对象为符合《投资者办法》规定的合格投资者中
的机构投资者。



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期公司债券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配售规则:
簿记管理人根据网下询价结果对所有有效申购进行配售,机构投资
者的获配售金额不会超过其有效申购中相应的最大申购金额。配售依照以下原则:
按照投资者的申购利率从低到高进行簿记建档,按照申购利率从低向高对认购金额
进行累计,当累计金额超过或等于本期公司债券发行总额时所对应的最高申购利率
确认为发行利率;申购利率在最终发行利率以下(含发行利率)的投资者按照价格
优先的原则配售;在价格相同的情况下,按照等比例原则进行配售,同时适当考虑
长期合作的
投资者优先。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有权决定本期公司债券的最终配售结
果。




承销方式:
本期公司债券由主承销商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负责组建承销团,
以代销的方式承销。



拟上市地及上市安排:
本期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后,本公司将尽快向上交所提出
关于本期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募集资金用途:
扣除发行费用后,本次公司债券所募集资金拟用于偿还到期债
务和补充营运资金。



债券形式:
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公司债券在登记机构开
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后
,债券认购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
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新质押式回购:
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A,本期公司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本期公司债券不符合进行新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



税务提示:
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认购本期公司债券所
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重大事项


(一)经营范围
变更


1、原经营范围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水利
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钢结构
工程专业承包,建筑装饰工程设计,建筑幕墙工程设计,轻型钢结构工程设计,建
筑智能化系统设计,照明工程设计,消防设施工程设计,园林绿化工程设计与施工,
对外承包工程业务(上述经营范围与有效资质证书同时使用),实业投资(法律、
行政法规禁止的及创业投资除外),市场开发服务,建筑工程管理咨询,建筑设备
租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建筑技术开发,机电设备、电子产品批发、零售。

(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经营范围变更的具体原因


为了更好的开展经营业务,本次经营范围变更按照公司持有的资质证书进行了
细化列式。



3、变更后经营范围的具体信息


本次经营范围变更后的内容: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古
建筑工程专业承包,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园林绿化工程设计与施工
,建筑工程设
计,人防工程设计,建筑工程项目管理,建筑工程管理咨询,对外承包工程业务
(以上经营范围与有效资质证书同时使用),实业投资(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及
创业投资除外)(未经金融等行业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
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市场开发服务,建筑设备租赁,货
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建筑技术开发,机电设备、电子产品(不含电子出版物)
批发、零售;混凝土预制构件加工与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本次经营范围变更增加的
内容

建筑工程设计

人防
工程设计,建筑工程项目
管理

混凝土预制构件加工与销售




本次经营范围变更
减少

内容

建筑装饰工程设计,建筑幕墙工程设计,轻型
钢结构工程设计,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照明工程设计,消防设施工程设计




4、
变更进展


2018年
2月
9日,公司在义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经营范围的变更,并取得
了新的营业执照。同时,公司完成了相应的章程修订。



(二)股权
结构变更


1、原股权结构






出资额(万元)


出资形式


占注册资本比例(
%)





方汝腾


2,000.00


1,926.76万元货币出
资,
73.24万元实物出



6.67


刘美产


23,600.00


23,259.27万元货币出
资,
340.73万元实物出



78.67


方小香


1,400.00


1,313.97万元货币出
资,
86.03万元实物出



4.66


刘伟斌


3,000.00


3,000万元
货币出资


10.00






30,000.00


--


100.00




2、股权结构变更的具体原因


发行人原股东
刘伟斌
先生将个人持有发行人的股权份额全部转让给刘美产先生。



3、变更后股权结构






出资额(万元)


出资形式


占注册资本比例(
%)


方汝腾


2,000.00


1,926.76万元货币出
资,
73.24万元实物出



6.67


刘美产


26,600.00


26,259.27万元货币出
资,
340.73万元实物出



88.67


方小香


1,400.00


1,313.97万元货币出
资,
86.03万元实物出



4.66






30,000.00


--


100.00




4、变更进展


2018年
2月
9日,公司在义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
投资

(股权)备案、出
资方式备案、出资比例备案、出资日期备案
的变更。同时,公司完成了相应的章程
修订。




、影响分析


发行人本次经营范围的变化,是出于经营发展的需要,对发行人经营业务不会
产生任何重大影响,对发行人偿债能力、存续期内的公司债券还本付息不产生任何



影响。

发行人本次股权结构的变更

使得发行人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刘美产先生
持有发行人的股权比例上升为
88.67%,
对发行人经营业务不会产生任何重大影响,
对发行人偿债能力、存续期内的公司债券还本付息不产生任何影响。



长江保荐作为
本次公司债
受托管理人,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
准则》要求出具本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并提醒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长江保荐
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
对本次公司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以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利益
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将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
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募集说明书》及《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和约定履行债
券受托管理人职责。




、受托管理人的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志鹏


电话:
010-57065280


传真:
010-57065375



(本页无正文,为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成龙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公
开发行公司债券重大事项
2018年度第一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之签章页)














债券受托管理人: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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