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组织卖淫罪的认定及辩护要点

 芬芳家园阿芳 2018-07-15

 

凡认定犯罪必从主观与客观两个角度进行考量。主观方面指的就是被告人是否具有组织卖淫的故意,而客观方面指的就是被告人是否实施了组织卖淫的行为。然而组织一词实在太过宽泛,不够明确,故此《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作出了相关规定,以招募、雇佣、纠集等手段,管理或者控制他人卖淫,卖淫人员在三人以上的,应当认定为

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

规定的“组织他人卖淫”。该解释明确了构成组织卖淫罪的几个要件,即手段行为(招募、雇佣、纠集)+目的行为(管理或控制卖淫)+3人以上。在此需要提请注意的是实践中,卖淫组织的老板、股东,通过招募、雇佣管理人员,来管理和控制卖淫活动。司法解释第一条中的招募,是特指组织者实施的招募行为,既可以是招募卖淫人员,也可以是招募管理人员。但是如果老板或者股东没有组织他人卖淫的故意的话,不构成犯罪。如有些饭店、酒店等服务人员卖淫,其负责人虽有放松管理的行为,但只要不具有组织他人卖淫的故意,也没有组织他人卖淫的行为,不能认为其构成犯罪。

此外组织卖淫罪还经常易与其他相关罪名发生混淆。

组织卖淫罪与强迫卖淫罪的区别

《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规定,组织、强迫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这两个罪在制定时就被放进同一个法条之内,也难怪大众普遍难以分别两者,其实这两者差别还是较为明显的。

组织卖淫罪,是指行为人以招募、雇佣、强迫、引诱、容留等手段,将分散的卖淫人员纠集、控制起来,管理、安排她们进行卖淫。

强迫卖淫罪,是指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迫使他人卖淫的行为。

其两者的主要区别如下:

(1)侵犯的客体不同。组织卖淫罪侵犯的是社会道德风尚及社会治安管理秩序;而强迫卖淫罪除侵犯社会道德风尚及社会治安管理秩序外,还包括他人的人身权利。

(2)实施行为的内容不同。组织卖淫的行为,是指以招募、雇佣、引诱、容留的手段,控制多人从事卖淫活动,不违背受害人意志;而强迫卖淫罪的行为人采用暴力、胁迫等强制手段,违背卖淫者的意志。

(3)故意的内容不同。组织卖淫罪的行为人主观上具有组织多人卖淫的故意;而强迫卖淫罪行为人主观上是强迫他人卖淫的故意。

组织卖淫罪与协助组织卖淫罪的区别

此外,协助组织卖淫罪也易于组织卖淫罪产生混淆。首先,协助组织卖淫罪作为组织卖淫共同犯罪中的帮助犯,其实质上属于组织卖淫犯罪中的从犯。帮助犯与从犯并非同一概念,而是包含与被包含关系,从犯包括但并不局限于帮助犯。而协助组织卖淫罪,是指在组织卖淫的共同犯罪中起帮助作用的行为,其实质上是组织卖淫共同犯罪中的帮助犯,只不过刑法对此做了特殊规定,将其规定为单独的犯罪。区分组织卖淫罪从犯与协助组织卖淫罪的标准主要在于是否直接参与了组织卖淫活动的核心行为。众所周知,单纯的卖淫行为并非我国刑法的打击对象,刑法所打击的是诸如组织、介绍、容留等卖淫活动的外在媒介行为。组织卖淫罪的本质特征在于其“组织性”,其包含两个核心内容:一是对卖淫女进行控制和管理,二是对卖淫活动进行统筹安排。前者是对人的组织,是卖淫活动的前提和基础;后者是对行为的组织,是卖淫目的的实现方式,两者互相配合、互相依存,都是“组织性”的根本体现。因此,行为人只要实施了这两个内容之一,就可以认定其实施了组织卖淫罪客观构成要件的行为,构成组织卖淫罪。而行为人若是没有实施以上两个核心内容,那就不可认定行为人构成组织卖淫罪,而只能从协助组织卖淫罪加以考量。

如何认定组织卖淫罪的情节严重

《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规定,组织、强迫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那么该法条中的“严重情节”该如何才能认定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组织他人卖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

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卖淫人员累计达十人以上的;

(二)卖淫人员中未成年人、孕妇、智障人员、患有严重性病的人累计达五人以上的;

(三)组织境外人员在境内卖淫或者组织境内人员出境卖淫的;

(四) 非法获利人民币一百万元以上的;

(五)造成被组织卖淫的人自残、自杀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六)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在实践中,需要注意的是,第一款中的卖淫人员累计达十人以上应当单纯的只是指卖淫人员的数量而不是以人次来确定,其次,第四款非法获利壹佰万元以上,在具体操作过程中应当严格区分卖淫所得与正常经营所得。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