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3日,中基协提醒注意私募基金宣传违规情形。提醒违规情形包括六类:(1)公开宣传推介私募基金;(2)公开披露管理人和/或某只基金业绩等基金信息;(3)变相公开披露管理人和/或基金业绩等基金信息;(4)使用“业绩最佳”、“规模最大”、“堪称神话”、“一骑绝尘”等误导性措辞和陈述;(5)公开披露管理人和/或某只基金业绩;(6)公开发布私募基金排名、评级结果。
中基协提醒以上情形违规。
对于何谓“变相公开披露管理人和/或基金业绩等基金信息”,中基协议并未详细说明。
以下为中基协原文:
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警惕关于私募基金业绩的公开报道和宣传 中国基金业协会 2018年7月13日
广大投资者: 近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发现有公众传播媒体公开发表文章,报道和宣传某些私募基金公司及其产品业绩和业绩排名。协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私募基金面向的是合格投资者,要求投资者具有较强的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最近三年年收入不低于50万元,不得向不特定对象进行公开宣传和推介。私募基金的评价应采用全面、客观、可验证的数据来源,应用具有可比性、公平性、独立性的方法。 协会特别提醒广大投资者警惕以下公开报道、宣传私募基金公司和产品业绩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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