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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海二百亩  新建大理港

 CDXDM 2018-07-17

 

 

 

大理人用纳税人的钱糟践自己的母亲湖——

 

填海二百亩  新建大理港

 

叶榆土著  文 / 图

 

 

继填埋洱海公园内情人湖,兴建高档别墅群后,大理人又要在著名的风景名胜区“洱海四洲”——位于喜洲镇的“青莎濞洲”(海舌)上投资50亿元人民币兴建超豪华的“红树林”度假酒店,迫于老百姓的强烈反对和抗议,此项目“暂缓建设”。

然而,同样遭到大理老百姓广泛质疑的填海新建大理港项目,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停建呼声中,大理人依然我行我素,一意孤行,从2007年开始,以“愚公移山”的精神,填埋洱海二百余亩,耗资4000余万元,新建了一座崭新的“大理港”。

2006年年底,因在西洱河上修建“兴盛大桥”,原大理港停泊的四艘大游船不能再从西洱河进入洱海,大理港搬迁至洱海公园内。此时,人们就发现在洱海的出水口南侧,穿梭不停的大货车满载沙石无情的把沙土石倾倒进洱海的喉管,母亲湖很疼啊!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愤怒了,纷纷提出决不能填埋洱海搞建设(当时还不知道填埋洱海是要新建大理港),认为这个馊主意是违法的!他们之所以提出这个问题,是有法律依据的:

云南省人大常委会2004年3月26日第八次会议批准实施的《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洱海管理条例修正案》第三条规定:“洱海1966.00米(85高程,下同)界桩范围内的湖区、西洱河节制闸至天生桥一级电站取水口的河道及引洱入宾老青山输水隧道为洱海管理区域;洱海1966.00米界桩以外径流区为洱海保护范围。”第七条规定:“在洱海管理区域内禁止下列行为:(一)、侵占滩地建房、围湖造田、围建鱼塘;(二)、从事网箱、围网养殖活动;(三)、…….;(四)、……;(五)、…..;(六)、……;(七)、其它破坏洱海资源的活动。第九规定:“ 禁止侵占和破坏洱海保护范围内和西洱河的河道、河堤、河滩及其设施。第十三条规定:“在洱海保护范围内禁止乱砍滥伐、毁林开荒;禁止砍伐和破坏河道护堤林和环湖林带,严防山林火灾。”

填埋洱海二百余亩的行为正是违反了以上法律条规!

填埋二百余亩洱海水域的位置,大理人都知道那是1966.00米以下的水域、滩地、河堤、小树林,那是受法规保护不容任何人侵占的!

昔日的洱海出水口南侧,有关部门已修建好了大理石铺就的沿湖游道,区内树影婆娑,水草繁茂,海水清冽,渔舟逐水,散步的、晨练的、垂钓的、纳凉的、恋爱的熙熙攘攘,与一河之隔的大关邑村隔海对视成佳境,这一切,如今成了伤痛的记忆!

从团山的靠海游路和景观亭往西眺望,新建的“大理港”伸入水中,遮挡了大半座兴盛大桥,气派的钢筋水泥建筑体就像卡在洱海喉管里的一块毒瘤!此处的景观视廊显得格外地“歪门邪道”!

用纳税人的钱违规填海二百亩,新建大理港,大理母亲湖很受伤!

以上话语,不说白不说,说了也白说,但白说也要说,不说心里堵得慌!

文中图片,不拍白不拍,拍了也白拍,但白拍也要拍,不拍胸中难稳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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