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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接手欠债公司,如果发现公司财务混乱,过去虚增大量未分配利润,应如何处理?

 昵称11935121 2018-07-18

题主所描述的问题涉及到该欠债公司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的方方面面。在实际操作中,无论接手怎样的公司,在接手前,都要对该公司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现状做一个深入的调研和了解,以免接手一个虚盈实亏、物不所值的烂公司。当然,这个调研了解工作,需要由一个具有丰富经验的会计师来做才能够胜任,规模较大的公司还需聘请第三方机构(会计师事务所)来对该公司作出财务审计或资产评估。 企业虚增利润或者虚盈实亏,其手段无非是将已发生的成本费用、资产损失不纳入或少纳入损益,继续以资产形式呈现,或提前确认收入,虚增盈利的一种经济现象,也是会计信息失真的主要表现形式。笔者以从业30多年的工作经验,给题主分享以下判断一个公司是否存在虚增利润现象的着力点。 一、虚列资产(或资产不实)是企业虚增利润的主要手段。 1.应收账款项目,是否存在事实上的死滞已坏账仍挂账?是否按会计准则规定足额提取坏账准备金? 2.其他应收款项目,是否存在事实上的死滞已坏账仍挂账?是否存在已发生的费用支出应核销未核销而挂账? 3.存货项目,应注意账账、账实是否相符?在库存货单位成本与市价差距多大?是否足额提取存货跌价准备? 4.在建工程项目,资本化的利息支出项目金额中是否含有属生产性流资贷款发生的金额?在建项目建设进度及趋势是否正常(是否应提未提减值准备)? 5.固定资产项目,是否按规定足额提取折旧费?是否存在资产毁损(是否应提未提减值准备)? 6.无形资产项目,是否按规定期限和金额进行摊销?是否存在应提未提减值准备现象? 二、提前确认收入可以虚增企业利润。但这样做,缴税周期也前移了,在现金为王的当世,很少有企业这么做。这样做的都是国企,一种可能是企业领导要政绩,一种可能是主管税务机关要 政绩,企业不得不配合。 三、负债不实大多表现为账外负债或者预计负债应披露而不披露。因低估负债易造成债权人追讨而露馅,这样做的企业比较少。 这里需要提醒题主的是:无论是介入调研或者是聘请第三方审计及评估,都应在接手该公司前去做,以利于在接手谈判中处于知己知彼的有利地位,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如果是在接手后才做这些工作,那就木已成舟,只有在审计或评估后自己按照《会计准则》规定,自行消化有关损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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