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朴槿惠另两案一审宣判又要电视直播,韩法院这做法公平吗?

 昵称57904332 2018-07-18

据韩媒NEWS1报道,韩国法院17日表示,允许对朴槿惠国情院受贿案和违反选举法案一审宣判进行电视直播,理由是“综合考虑公众利益等方面”。据悉,这两起案件的合并宣判将于当地时间20日下午2点举行。(7月17日海外网)

朴槿惠一共涉及三案:“亲信干政门”案、国情院受贿案和违反选举法案。“亲信干政门”案一审宣判进行了电视直播,国情院受贿案和违反选举法案一审宣判又要进行电视直播,韩国法院这种做法公平吗?

朴槿惠是韩国前总统,案件影响力大、关注度高,法院对朴槿惠案的宣判进行电视直播,可以最大限度地满足公众的知情权,也可以将朴槿惠案的宣判过程大白于天下,让公众作出评判。从这个角度说,法院的做法无可厚非。但是,没有比较就不能鉴别。朴槿惠已经不是韩国总统,既然总统犯法与庶民同罪,那么,朴槿惠案的宣判是否也应该与其他有重大影响案件的宣判一视同仁?

朴槿惠“亲信干政门”案一审宣判进行了电视直播,而在此前,朴槿惠提出不进行电视直播,但被法院拒绝了,最终朴槿惠一审被判24年。然而,朴槿惠的“闺蜜”崔顺实案影响也大,而在今年2月13日崔顺实案一审宣判前,崔顺实提出不进行电视直播,法院尊重了被告人崔顺实的意见,同样没有允许电视直播。将朴槿惠案与崔顺实案相比,这显然不公平。

同样,三星太子李在镕案一审宣判前,法院不允许对宣判进行直播,还禁止媒体在法庭内的一切拍摄行为。理由是,进行直播给被告人造成的损失,远远大于直播带来的公共利益。朴槿惠案与李在镕案相比,影响大小几乎相当,而法院对待他们的态度,一个在天上,一个在地下。

特别是朴槿惠“亲信干政门”案一审宣判进行了直播,国情院受贿案和违反选举法案一审宣判又要进行直播,给人感觉是韩国法院故意与朴槿惠过不去——除了用法律惩治朴槿惠,还从舆论上、道义上搞臭朴槿惠,尤其是在朴槿惠不可能出席两案一审宣判现场的情况下。

法律必须坚持公平正义。朴槿惠案宣判进行直播了,同为韩国前总统的李明博案宣判时,也会进行电视直播吗?如果李明博案宣判也进行直播,也许可以另当别论。 (毛开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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