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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萧三匝先生记两大过

 昵称5262476 2018-07-18

给萧三匝先生记两大过

 

萧三匝先生《给孔子记一大功,也记一大过》中,将孔子定义为道德理想主义,既有赞美也有批评。他说:

 

另一方面,孔子的道德理想主义存在相当大的问题,问题的核心在于孔子把人想得太好。所以,他总是号召人们做君子。作为一种号召,这本身并没有错,人类总是需要理想来活着的。然而,人类虽然需要理想,但建构政治哲学和政治制度却不能太理想化,而道德理想主义就太理想化了,因为它无视很多人是成不了君子,更不用说成为圣贤的现实。既然如此,就不能只提出上线,而不设置底线。上线是什么?就是道德理想。底线是什么?其实就是法治。”

 

这段话对孔子有两个误会。

 

其一,孔子并未把现实中的人“想得太好”,并未“无视很多人是成不了君子、更不用说成为圣贤的现实。”相反,孔子对人性有着深刻的认识,深知克己、成德之不易。在《论语》中,孔子曾两次说到“吾未见好德如好色者也!”他自述一生道德进阶说:“吾十有五而志于学,三十而立”云,经过十五年的文化学习和道德实践,三十岁才建立君子人格。

 

正因为孔子深知人类恶习深重难改,所以才会强调克己复礼之重要,希望弘扬正知正见以引导之,建立良制良法以制约之。

 

其二,孔子“建构的政治哲学和政治制度”并不“理想化”。儒家外王学所追求的仁政德治,要落实为礼乐刑政兼备的礼制,刑即刑法。王道政治对于国民要导之以德,齐之以礼,制之以法。所以,儒家政治自有法律底线。二十四史中的《晋书》、《魏书》、《隋书》、《旧唐书》、《新唐书》、《旧五代史》、《宋史》、《辽史》、《金史》、《元史》、《明史》等,以及民国初所编的《清史稿》,都有“刑法志”,记载历代王朝法律和司法制度方面的史料。

 

孔子和儒家并非道德理想主义。怀抱理想与尊重现实,在儒家是相反相成、两面一体的。儒家五常道作为五大道德原则,指导一切,深入一切。政治、制度、法律的道德化是外王学应有之题义。2018-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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