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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手功能法医学鉴定的现状

 蓝月亮谷 2018-07-18

《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是公安部组织编写,《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是司法部组织编写,从这两个标准的编写上来看,正代表着我们国家司法鉴定领域的两大门派,“公安”是司法眼中的“侦查派”,“司法”是公安眼中的“社会派”,当司法让公安里面的鉴定人都纳入统一管理时,公安永远都是那句话“参照管理”,当公安让司法按照自己的行业标准来操作时,司法永远也是那句话“我们有自己的标准,爱咋咋地”。这里面交织了多少年的爱恨纠结和恩怨情仇,有很多故事,也有很多传说。很荣幸鄙人先后在这两个派系都呆过,有很多来自于这两个派系带给我的经历和经验,让我有深刻的体会理解,受益颇丰!

个人认为部委之间日常的权利争斗非常可以理解,但就科学本身来说,就法医专业来说,有些东西必须遵循客观规律。医学是法医学的基础学科,涉及手功能的鉴定也肯定是和手外科学息息相关的,在手外科学上对于手功能的权重划分和转换已经是个非常成熟的理论,随之而生得就是手功能障碍率表。通过每个关节的活动度的测量,通过查表计算,就能算出具体的手功能丧失的百分比。这也是目前国际通用的手功能评价的方法。

公安部主编的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非常值得称赞的是在手功能上已经和手外科专业接轨,采用了手功能占比,但遗憾的是编写标准的人没有把具体活动度怎么转化为百分比的方法写进标准,也没有把手功能障碍率表在标准附录中明示,导致了法医在实际操作中依照标准依然无从下手去进行鉴定。手的功能的评价包含三个部分:手的完整性、手的感觉功能,手的运动功能。我们日常案件中的损伤有没有能和标准里百分比直接对应起来的?有且只有一种,就是仅限指节缺失的,对照每根手指占比,缺多少就算多少,这种缺失的也很好理解,指节都没了,无论从手的完整性,还是从对应的运动功能、感觉功能三方面,都属于完全丧失,那是可以直接按照百分比比对的。但我们日常检验鉴定中遇到的案件,这种极端状况还不是很多,大多数手功能的案件都是手完整性没有影响或者部分影响,感觉功能尚可,运动功能受限,遇到这种情况怎么办?从标准和释义上并没有给鉴定人很好的操作方法和指南。这时我们就得追根溯源,标准里的百分比是参照手外科学里各指功能占比划分来的,对于具体指节的活动度障碍如何转化成手功能丧失的百分比,这里面就涉及到一个非常重要的手外科学的表格——手指关节运动障碍率表。对照这个表格我们就可以获得我们想要的度数和百分比转化的答案。

司法部主编的《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从生效时间上看比人损标准晚了三年,所以司法部的相关专家一定会为了要显示出比公安专家更加牛逼的业务水平,也就会在标准上的相同条款上要进行变动,他们看到了公安主编的标准在手功能障碍操作上难以下手的问题,那么就顺理成章的认为,只要改变实际操作中的这个问题,那么孰的水平高就一目了然喽。所以在人损伤残标准中手功能障碍的评价就改成了评分制,这一改看似容易操作了,看似好下手了,但实际上标准中的手功能障碍评价跟手外科学就明显脱离了,法医个体对鉴定结果的主观影响反而更大了。

作为鉴定机构中的法医来说,在评价手功能障碍时,面对的是两个标准中的两个评价方法,从实际的检验鉴定来说,比之前更加无从下手了。两个标准在共同问题上的不同方法是目前基层法医检验鉴定的最大障碍。目前各机构关于手功能障碍评价的鉴定那也就五花八门了,我甚至见过有拿着伤残的评分操作去进行损伤鉴定的鉴定书。对于这种现象的发生,归根到底就是面对两标准的两种评价方法,实际检验鉴定的法医没有充分理解,云里雾里去做鉴定。

下面我通过我作为专家辅助人鉴定的一个案子,跟大家一起学习一下对手功能法医学检验鉴定的评价,让大家对手功能鉴定有个更直接的认识。伤者被她人被咬伤左小指,致左小指末节基底部骨折,经手术固定后,刚满90天,当地社会鉴定机构在克氏针在位的情况下,以左小指末节屈曲僵直30度,相当于丧失一手的功能的4%,给定了轻伤二级。

在不看鉴定时机(克氏针在位,二次手术没进行)是否准确,不看主被动功能测量是否客观的情况下,我们就谈谈这个左小指末节僵直在屈曲30度位,这个手的活动功能障碍到底能不能相当于一手丧失功能4%。上面说了手功能的评价是三个方面的,在手完整性不受影响和感觉功能尚可的情况下,认定左小指30度僵直的活动功能障碍相当于右小指功能丧失4%能不能这么认为?从标准制定者的角度来看,我想这么认定也是不合适的。这时候需要那个重要的手指关节运动障碍率表就要粉末登场了。按照右小指末节僵直30度来说,可以直接查DIP中的IA中僵直在30度位的总占比,也就是33%,也可以用背伸30度障碍率IE(12%)和屈曲30IF障碍率(21%)的两种障碍率相加,得出的结果也是总占比IE12%+IF21%=33%,经查表计算得出右小指僵直屈曲位30度也就是丧失了整个小指功能的33%,用小指功能占一手功能的9%33%=2.97%,也就是说右小指末节屈曲30度位僵直,丧失了一手功能的2.97%,未达4%,不构成轻伤二级。

损伤程度鉴定涉及到罪与非罪的问题,可能会因为你的一个鉴定就可以让一个人承担刑事责任。鉴定在案件办理中起到的作用非常巨大,对一个人、一个家庭的影响也非常巨大,还是那句话,当你没有吃透条款,没有足够的知识储备去解决这个鉴定的专业问题的时候,要不然就去查资料学习提高自己,如果实在不会,宁愿不接这个鉴定。以前在南京市局法医中心工作时的体会还没有这么深刻,因为南京法医们对损伤鉴定本身的认识是足够充分的,疑难的或者模弄两可的问题一定是大家一起来会诊的,集体的力量还是巨大的。到了社会机构以后,社会机构生存的压力会让大家拼命去抢案件抢业务过来做,正是在抢的过程中,加上本身技术能力,人员储备的不足,问题就层出不穷了。不管怎么样,作为一个合格鉴定人一定要心存敬畏,心有底线,因为我们的事业并不显赫一时,但将永远存在!

PS:有对手功能感兴趣的年轻法医可以直接来咨询姜所长,免费,手把手教,学不学的会看个人法医天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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