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规实施
预作用系统 preaction sprinkler system : 2005年版本喷规(2.1.2-3): 由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开启雨淋阀后,转化为湿式系统 2018版本新喷规 2.1.6准工作状态时配水管道内不充水,发生火灾时由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充气管道上的压力开关联锁控制预作用装置和启动消防水泵,向配水管道供水的闭式系统。 11.0.5 预作用装置的自动控制方式可采用仅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直接控制,或由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充气管道上设置的压力开关控制,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处于准工作状态时严禁误喷的场所,宜采用仅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直接控制的预作用系统; 烟感探测器、温感探测器报警(两只以上的报警器报警后,由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发出——信号A) (这就是预作用阶段,这个阶段可人为干预,情况紧急直接启动系统;如属于误报,可手动停止灭火进程;如果在某些特定场所,也可以直接启动雨淋阀,转为湿式系统) ——2 处于准工作状态时严禁管道充水的场所和用于替代干式系统的场所 ,宜由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充气管道上设置的压力开关控制的预作用系统。 烟感探测器、温感探测器报警(任意一只以上的报警器报警后,由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发出——信号A) (这就是预作用阶段,这个阶段可人为干预,情况紧急直接启动系统;如属于误报,可手动停止灭火进程) 洒水喷头开启(压力开关动作——信号B) (火灾进一步发展,导致闭式碰头破裂,火情刻不容缓,立即启动系统灭火;如果没有“信号A”,例如洒水喷头碎坏破裂,并不会启动系统,保证了安全) 上述2个情况都出现后(信号A“与”信号B),控制装置接收到探测器发出的信号并接收到管道气压监控的压力变送器发出的低压信号,才向雨淋阀上的电磁阀发出开启信号,电磁阀的开启使雨淋阀动作而使水流进入管网,水流到达已开启的喷头并从喷头流出。 通常情况: 新规范明确“由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充气管道上的压力开关联锁控制”,也就是一般情况系统需要在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喷头均动作后,自动开启雨淋报警阀或预作用报警阀组并同时启动消防泵,此时系统转换为湿式系统。这种双连锁控制方式控制的预作用系统可以有效防止水流过早进入管网,火灾报警探测器烟感探测器、温感探测器和喷头的单独动作只会引起报警,但不会使水流进入管网。 双联锁控制的预作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通常用在那些对水渍损害非常顾忌,既需要用水灭火但又绝对不允许发生非火灾跑水的地方。例如,贮藏珍稀真本的图书馆、博物馆、档案室、贵重物品贮藏室、电脑机房、电话室等地方,也可用在温度低于冰点的大型冷冻库或温度较低、管网内的水易结冰冻结的地方。 简单总结下来就是: 预作用系统的结构、组成和工作原理等基本没有变化,只是在启动方式上变得更加灵活,可以根据不同的使用条件和场所选择,也就是规范上的: ——1 处于准工作状态时严禁误喷的场所,宜采用仅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直接控制的预作用系统; ——2 处于准工作状态时严禁管道充水的场所和用于替代干式系统的场所 ,宜由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充气管道上设置的压力开关控制的预作用系统。 这样一来,预作用系统的工作原理在不同的情况就不太一样,与老规范上的有较大不同。 于是,预作用系统不同的系统控制方式的作用面积做了重新规定: 5.0.11 预作用系统的设计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系统的喷水强度应按本规范表 5.0.1、表 5.0.4-1~5.0.4-5 的规定值确定; 2 当系统采用仅由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直接控制预作用装置时,系统的作用面积应按本规范表 5.0.1、表 5.0.4-1~5.0.4-5 的规定值确定; 3 当系统采用由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充气管道上设置的压力开关控制预作用装置时, 系统的作用面积应按本规范表 5.0.1、表 5.0.4-1~5.0.4-5 规定值的 1.3 倍确定。 (——1、当采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控制的预作用时,作用面积按规定值) (——2、当采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压力开关控制预作用时,作用面积按规定值的1.3倍) ———————— End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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