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邀请。 这个问题里所说的有利主要是从诉讼时效的角度讲的,我们先看一下新出台的《民法总则》关于诉讼时效的规定: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也就是说,一般的诉讼时效都是三年,比如借款合同就适应一般的诉讼时效。法律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你若是写了还款日期,那么到了那一天,对方还没有还款,法律上就算是你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你的权利受到侵害了,从这一刻开始计算诉讼时效,三年内你若是没有上诉,就丧失了胜诉权,基本上打官司就赢不了了。 另,根据法律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这一款是说,诉讼时效最长20年,若是你没写还款日期,从你出具借条开始,20年内都是有胜诉权的,说个极端的时间,哪怕过去19年了,你也可以根据借条要回这笔欠款。 当然,诉讼时效的设立是为了保护债务人的利益,催促债权人及时行使自己的权利,而且,诉讼时效还要分很多具体情况,自己可以多看一下法律规定。 总之,若想要回欠款,就要及时行使自己的债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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