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诉大家一个好消息 以后办理车驾管业务超方便 很多业务资料都不用啦! 不! 用 ! 排 !长! 龙 ! 今天上午,东莞交警召开新闻发布会,为了深入贯彻公安部交管局(以下简称部局)“放管服”20项便民措施,实现让群众“最多跑一次,最好零跑动”的服务目标,根据部局《推进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20项措施实施细则》,结合东莞市车驾管服务实际,对改革后的车驾管业务制定了相关办事指引。这就随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1免复印身份证明 部局“六合一平台”升级实现申请人身份证明影像化采集后,车驾管业务窗口采集申请人(含代理人)身份证明影像,在机动车/驾驶人档案资料目录中备注,不再收存复印件或影像打印件。 2免填写申请表 即日起,窗口办理的车驾管业务的《申请表》全部通过“六合一平台”打印。窗口工作人员完成采集录入信息后打印申请表,交申请人签字确认。属于代理人申请,申请表上无委托人签字的,需另行提交委托书。 3免提交《身体条件证明》 目前,我市医疗机构体检数据已经全部实现通过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简称“互联网平台”)传送到“六合一平台”。因此,即日起,在我市52家医院办理驾驶人体检的,群众将不再向窗口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窗口在归档前打印出驾驶证档案资料目录清单,并在清单上签注。 4免提交《驾驶证遗失申明》 即日起,对办理驾驶证遗失补证业务的,不再审核收存机动车驾驶证遗失的书面声明,修改后的《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已增加“自新机动车驾驶证领取之日起,原机动车驾驶证作废,不得继续使用”告知提示,在交群众签名时一并告知。 5免提交原驾驶证 即日起,对办理损毁换领驾驶证、驾驶证期满换证业务时,申请人主动交回原证件的,应当收回并销毁;对申请人未交回的,告知原驾驶证不得继续使用,并录入综合应用平台,公告原证件作废。对通过网上服务、警邮服务等方式远程申请的,不再要求申请人寄回原驾驶证,告知原驾驶证不得继续使用,并录入综合应用平台,公告原证件作废。 6免提交居住证明 即日起,对非东莞户籍的内陆居民,除机动车注册登记、转移登记、机动车转入等业务外,办理其他机动车业务无需审核收存机动车所有人的居住证。 7免提交延期事由证明 即日起,对办理驾驶证延期换证、延期审验、延期提交《身体条件证明》业务的,不再审核收存延期事由证明,在《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签注。 8免提交纸质接受教育凭证 即日起,对在我市进行满分教育、审验教育的驾驶人,由交警部门工作人员内部转递教育信息或教育凭证,不再交由驾驶人自行提交。 9六年免检业务免行驶证签注 7月30日开始,对6免免检车辆办理注册、变更、转移登记、核发检验标志、补换领行驶证业务时,行驶证副页上不再签注检验有效期。对机动车所有人通过互联网平台申领免检车辆检验标志的,不再要求提交行驶证,经核验交强险(车船税)信息或者凭证照片后,不再收存纸质档案,邮寄送达检验标志。 对于已经下放到交警大队的6年免检车辆核发检验标志、核发临时号牌、驾驶证补换证、驾驶人审验教育等13项车驾管业务,确认是申请人本人到窗口办理的,实行“容缺办理”,确保群众最多跑一次。 具体操作为: 1、容缺发号。对预约到窗口办事的群众,发号岗(导办岗)确认是申请人本人的,在资料不齐全的情况下仍发放排队号,允许申请人在等待窗口叫号期间内补齐资料。 2、容缺受理。窗口审查资料时,对办理人员为申请人本人,但缺少以下资料的,应先行受理,待申请人补齐资料或者邮寄补交资料后制发证件。为避免群众多次跑动,窗口应主动告知群众可办理邮政寄递证件,并协助采集邮寄信息。 ①驾驶证补换证业务缺少驾驶人照片的; ②“6年免检”业务缺少交强险(含车船税)凭证但是当场能够出示交强险凭证照片的; ③企业车主委托他人办理业务,但资料中缺少委托书的; 3、容缺办理。对于以下情形实行容缺办理,按照正常业务办结。 ①补换领行驶证业务,该业务在车管所办理。车主未提供车辆照片的,或者所提供的照片不符合拍摄要求,由车管所窗口提供照片办理业务。 ②核发临时号牌业务,提供的发票或者保单的原件与复印件编号及登记内容相同,但联目不同的,如发票原件为“发票联”,复印件为“注册登记联”;保单原件为正本,复印件为副本的等。 车驾管业务“一证办”清单 来源 | 东莞交警 编辑 | 陈晓 觉得不错,请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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