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们来聊一聊,如果换工作,新的单位要给我缴纳社保了,那以前的社保怎么办。 如果你两份工作是在同一个城市或者一个省内,也就是养老保险的统筹地区内变化,那没有任何问题。 因为政府在一个统筹地区,你的账户、缴费记录都是有记录的,到了新的单位也会继续缴费。 缴费额度、个人账户积累和缴费年限都没有什么影响,所以不需要你做任何申请或者手续的办理,社保基本没有什么影响。 如果是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也不要担心,因为按照社会保险法,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 医疗保险也一样: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同时,《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国办发 【2009】66号)也规定:参保人员达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的,其在各地的参保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个人账户储存额累计计算。 所以大家换工作,在新的单位继续缴费,以前的缴费也可以合并计算的。 但是,需要办理手续,社保转移涉及转入、转出两地经办部门、四个流程。 国家规定,办结转移时间为45个工作日。具体如下: 一、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二、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政策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 对不符合转移接收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三、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四、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个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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